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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谈《奏谳书》中的西汉案例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江陵张家山247号汉墓出土的汉简中有一部《奏谳书》,经初步整理,此书有227枚简,包含春秋至西汉时期的案例20余件。书题位于全书的末简,自名为《奏谳书》。本期发表的《奏谳书》中的16件案例的奏谳或呈报时间均为西汉高祖时期。这些案例大多记有历朔,因此可以准确推定其年分。少数案例历朔不全或无任何时间记载,我们依据案例中的相关事件或竹简的排列位置来确定它们的相对年代。案例一记:"十一年八月甲申朔己丑,夷道(冫介)、丞嘉敢谳之。"此  相似文献   

2.
《奏谳书》解说(下)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奏谳书》是湖北江陵张家山247号墓出土竹简中一种重要的法律文献,年代属于汉初,内容是议罪案例的汇编,供官吏工作参考,或学吏者阅读应用。《文物》本期发表的是《奏谳书》释文的后半,前半刊于1993年第8期。在那期《文物》上,我写  相似文献   

3.
江陵张家山汉简《奏谳书》释文(一)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文物》1993,(8)
江陵张家山247号汉墓出土竹简中之《奏谳书》共227简,包含春秋至西汉时期的案例20余件,本期发表的释文为《奏谳书》的前半部分,包括16件案例。部分竹简见图版叁。一十一年八月甲申朔己丑,夷道(冫介)、丞嘉敢谳之。六月戊子发弩九诣男子毋忧,告为都尉屯,已受致书,」行未到,去亡。·毋忧曰:变<蛮>夷,大男子,岁出五十六钱以当(?)(徭)赋,不当为屯,尉窑遣毋忧为屯,行未到,」去亡。它如九。·窑曰:南郡尉发屯有  相似文献   

4.
《奏谳书》地名札记(四则)   总被引:4,自引:3,他引:1  
杨建 《江汉考古》2001,(4):56-59
1983年发掘的湖北江陵张家山247号墓出土的《奏谳书》,保存了大量有关刑狱司法的议罪案例,是反映汉初法律制度的重要出土文献[1]。汉代司法制度规定,县廷是基层审判机关,相关案件通常按照所属地域区划来处理,遇到有疑议不决的案子,需经县(道)向郡上谳,郡不能决再上奏至廷尉,以做决断。因此《奏谳书》案例中出现的地名在一定程度上可反映汉初的政治区划状况,对于我们了解秦末汉初的一些历史地理面貌有所帮助。本文选择几则地名试作讨论。一、夷道夷道,见于案例一。该案记录了高祖十一年八月在夷道发生的一起逃亡事件:…  相似文献   

5.
汉简《奏谳书》所反映的三个问题杨剑虹湖北江陵张家山247号汉墓出土的《奏谳书》大部分已经在《文物》1993年8期刊出了,这一组汉简将会对汉初的政治、经济、法律等制度的研究提供一些新资料,以补文献之不足.李学勤、彭浩二位先生对此作出了精僻的解析,使我得...  相似文献   

6.
《睡虎地秦墓竹简》、《奏谳书》记载的案例反映了秦汉时期循实断案的基本原则。循实断案是先秦和秦汉时期司法审判的基本原则,神灵裁判是司法官在处理疑难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形成优势证据,且案件必须裁判的情况下,才采取的一种审判方法。  相似文献   

7.
汉简《奏谳书》案例一记载了蛮夷成年男子毋忧因逃避"都尉屯"而被起诉,由夷道官吏审理,但未能判决.该案被上报廷尉,廷尉判处毋忧腰斩刑.本案诉讼程序完整,适用军法也符合汉初的司法要求,所以毋忧案是一则典型的军法案例.  相似文献   

8.
赵科学 《江汉考古》2007,(3):87-90,72
汉简《奏谳书》案例一记载了蛮夷成年男子毋忧因逃避”都尉屯”而被起诉,由夷道官吏审理,但未能判决。该案被上报廷尉,廷尉判处毋忧腰斩刑。本案诉讼程序完整,适用军法也符合汉初的司法要求,所以毋忧案是一则典型的军法案例。  相似文献   

9.
198 3年湖北江陵张家山五座汉墓出土竹简 2 787枚 ,内容包括《二年律令》、《奏谳书》、《盖庐》、《脉书》、《引书》、《算数书》、《日书》、历谱、遣册等 ,内涵十分丰富 ,涉及西汉早期的律令、司法诉讼、医学、导引、数学、军事理论等方面内容 ,对于研究西汉社会状况和科学技术的水平具有重要的价值。其中《二年律令》的发现 ,不仅使秦汉法律的对比研究成为可能 ,而且对系统研究汉、唐法律的关系及其对中国古代法律的影响也有重大的参考意义 ;而《奏谳书》则是秦汉司法制度的直接记录 ,从中可以了解秦汉律的实施情况 ;《算数书》是我国…  相似文献   

10.
中国最早的数学著作《算数书》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算数书》出土于湖北江陵县(今荆州市荆州区)张家山247号墓,同出有《二年律令》、《奏谳书》、〈盖庐》、《脉书》、《引书》、历谱和遣策。与《算数书》共存的一份历谱,所记最后一年是西汉吕后二年(前186年),估计墓主人去世当距此年不远。《算数书》成书年代的下限应定在吕后二年,实际成书时间当早于此年。《算数书》不见于著录,是一部失传已久的古代数学文献。  相似文献   

11.
说南郡守强和醴阳令恢李开元《文物》1993年第8期发表了张家山汉简《奏谳书》的上半部分,其中之第十五部分,乃是有关醴阳县令恢盗米的案例,时间在高帝七年八月。在此案例中,共涉及8人,被告方面有醴阳令恢、史石、舍人兴和义等,审判方面有4人,即南郡守强、南...  相似文献   

12.
本文以张家山出土汉简《奏谳书》中之案例“不知何人刺女子婢最里中”案为载体,分询问、讯问、调查取证等几个部分介绍了秦汉时期刑侦人员的工作方法,旨在通过对案件刑侦手段的分析,对中国封建社会初期的法律制度有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  相似文献   

13.
《奏谳书》解说(上)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湖北江陵张家山近年屡次发现竹简,内容珍异,受到学术界的重视。其中1983年末发掘的247号墓、1988年初发掘的336号墓,所出都有汉初的法律文献,对研究当时历史文化有极重要的关系,与云梦睡虎地、龙岗出土的秦律堪相辉映。张家山247号墓的竹简,经整理小组几年的努力,业已基本整理就绪,释文陆续发表。简中属于法律一类的,有《二年律令》和《奏谳书》。《奏谳书》的释文在《文物》本期起刊出,《二年律令》随后也将公布,相信会引起各方面学者的注意和反响。  相似文献   

14.
张家山汉简《奏谳书》释文中存在如错释、漏释、缺文补释不当以及原简文中讹、脱、衍文未予校出等失误与不足。本文就笔者翻检所及,共二十七处,提出不同的补正意见。  相似文献   

15.
朱绍侯 《史学月刊》2003,(12):117-118
《张家山汉墓竹简·奏谳书》中载有新郪信指使髳长苍杀害狱史武案例。此案涉及的主要犯人还有校长丙、发弩赘。校长丙和发弩赘曾逮捕了杀人犯髳长苍,后因知道髳长苍是受新郪信指使而杀人,就擅自纵放了髳长苍。最后这4个人以犯谋杀人罪、杀人罪、纵囚罪而被判死刑弃市。  相似文献   

16.
洪仁签驳《李秀成供》文书的发现和研究王庆成50年代初中国史学会编辑出版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之二《太平天国》8册,第2册的“诸王自述”章中据《沈文肃公政书》附有沈葆桢奏5件,其第四件同治三年十月十三日奏称,将所俘太平王国干王洪仁及恤王洪仁政、昭王黄文...  相似文献   

17.
张家山汉简《奏谳书》"黥城旦讲乞鞫案"比较全面地反映了秦国司法制度中的复审程序。这种程序包括:重审程序的提起(乞鞫)、书面审理(视其故狱)、开庭审理(讯与诊)、复审判决(鞫之)以及善后处理(谓与誉)。  相似文献   

18.
乞鞫是秦汉时期的一种再审诉讼制度。《张家山汉墓竹简》中的《二年律令》对这一制度作了较为系统的规定,《奏谳书》第17例“黥城旦讲乞鞫案”则展示了一例较为完整的乞鞫案的审判情况。因此,这些简文的出土为了解当时的法律制度提供了非常珍贵的文献资料。  相似文献   

19.
秦汉时期的出土文献在提到一些机构的主管官员时,有时会出现将其职务略去不书的现象。这种现象早就引起了一些研究者的注意,李学勤先生更撰有专文进行讨论。李先生举出的例子主要见于张家山汉简《奏谳书》和汉代金文,现抄录于下:淮阳守行县掾新郪狱,七月乙酉新郪信爰书:……新郪甲、丞乙、狱史丙治。十年七月辛卯朔癸巳,胡状、丞憙敢谳(谳)之。十年七月辛卯朔甲寅,江陵馀、丞骜敢澞(谳)之。十一年八月甲申朔己丑,夷道(?)、丞嘉敢澞(谳)之。廿四年,莒伤,丞寺,库齐,佐平,聝。元年十月甲午,平都戌,丞纠,仓亥,佐葵,犁斛。李先生指出,新郭、胡、…  相似文献   

20.
自《岳麓书院藏秦简(叁)》2013年6月出版发行以来,该书所载的十五个奏谳文书引起了历史学界、法律学界的广泛关注。其中第六个文书所载《暨过误失坐官案》,主要讲述了江陵县官员暨因为不满上级对自己的惩罚,提出上诉,经审讯减轻了惩罚的案件。本文试图从秦律条文出发,对官员暨受到不同判决的依据进行分析,反映了人的主观意愿在秦代法律判决中所占的重要地位,同时也揭示了由秦到汉,"严刑峻罚"逐渐动摇的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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