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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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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楚婕 《历史地理研究》2023,(3):31-41+155-156
元明清时期,朝廷曾以军民府制度对边疆民族地区进行管控。军民府广设于西南边地,实行军民共管的治理模式,时间跨越五百余年。明代是军民府制发展的重要时期,在沿袭元制基础上结合边地实际进行调整。至明中晚期,新设永昌、黎平、遵义、平越、贵阳、安顺六个军民府,以流官掌府事,上承兵备道,下辖卫所,一改此前以土官掌土民和府卫之间不相统属的治理传统。军民府制度在明代的变化是卫所、兵备道、土司等多重因素影响的结果,维护了西南边地的军政秩序,亦塑造了全新的政治格局。  相似文献   

2.
元灭南宋后,在淮、江以南前南宋故地推行较严密的镇戍制度。其中,福建地区镇戍军共有八翼万户府常驻各处,这八翼军府分别为亳州、郢复、湖州、福州新军、漳州新军、邵武汀州新军、建宁新附军与左副新刷土军万户府。元朝在福建的兵力配置主要为以点带面,辐射全闽,其中福州、建宁、泉州三地为重点镇戍区。镇戍军人以客军(主要为汉军)为主,土军(新附军)为辅,上万户府级的亳州与郢复万户府并为福建镇戍军的两大主力。  相似文献   

3.
有元一代,今贵州之地土司密集,除了思州、播州、亦溪不薛、八番顺元、新添葛变等宣慰司、安抚司外,蛮夷长官司多达三百多处。又有乌撒、普定、曾安等土府。大体上讲,土司地区基本上是封建领主所有制,土司“世袭其职,世有其土,世长其民”土地严禁买卖,人民不得自由迁徙。到了明初,这种情况仍未变,除大量保留封建领主制外,还有若干地区停留在奴隶制或原始公社所有制阶段。自明以降,随着整个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领主制不断向地主所有制转化,奴隶制与原始公有制也日益解体。造成这一重大社会变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  相似文献   

4.
伴随着朱元璋及其后继者以道德教育和量化管理两种手段管理武官举措的失败,武官考察制度应运而生,军政考选就是对武官实行五年一次的考察制度。明代镇戍武官军政考选制度发端于弘治年间,确立于正德年间,发展于嘉靖、隆庆时期,定型于万历初年。军政考选的方法是:高级镇戍武官自陈行状业绩求退,中下级镇戍武官由守巡兵备官员、督抚按和兵部及兵科官员自下而上层层考察,最后皆由皇帝决定去留。由于镇戍武官任职条件和镇戍武官军政考选僵化程序的限制,加之明代后期文官集团的普遍腐败,军政考选的积极作用受到削弱。  相似文献   

5.
城垣修建经过 贵阳城垣,修建的确实年代,资料缺乏,无从考述。元顺帝至正年间(公元1341-1368年)宣慰使范汇写过一篇《八番顺元宣慰使题名碑记》文中,有“我军到其地,诸部悉归顺,始置宣慰司都元帅府,改贵州为顺元,屯住城中”,据此,可知在宋代贵州即贵阳,元代改为顺元,不过表示归顺元帝国的统治。  相似文献   

6.
论元明清时期的西南少数民族土司土官制度与改土归流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羁縻职官制度既是我国少数民族传统职官制度的主要形式,也是以皇权统治为核心的封建王朝实行的基本民族政策。元明清时期的西南少数民族土司土官制度是诸朝历代羁縻职官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和集大成。土司土官制度既是皇权统治下二元结构的职官制度,也是最终将少数民族纳入统一职官制度管理的一种过渡和准备。土司土官制度始于元代,盛行于明代,衰落于清代,其残余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土司土官制度的兴衰始终与改土归流活动联系在一起。  相似文献   

7.
唐代设置羁縻州,实行了内地与非汉地区地方行政体制的一体化,原则上羁縻州与经制州同为唐推及政令、法令的区域,只不过唐在羁縻州推及政令、法令是分层次而言的。从羁縻州的郡县属性而言,唐原则上在羁縻州与经制州中要推行其共同遵守的约束性法令;在此前提下,尽管羁縻州区域广大,内部情况复杂,在施政方面,唐原则上又要不同程度地推及统一的政治、制度、法律。从羁縻州的特殊性而言,唐又根据不同地区具体情况,针对性推行政令、法令。唐在羁縻州施政,兼具"因俗而治"的特殊性与行政体制一体化的共同性。  相似文献   

8.
从洪武中期到宣德前期,是明朝接触、了解并制定川西北边略政策的重要历史时段。中央与边地军政机构不断协商与规制治边方略,为有明一代川西北的国家治理模式奠定基础。一方面,明廷的边地军管架构逐步成型,行政区划多有调整,卫所制度渐趋成熟,并表现出向省镇营兵制转变的倾向;另一方面,明廷仍仰赖地方土官进行羁縻统治,土官亦发挥能动性,利用中央王朝的制度空间最大化地方利益。土官政治逻辑与边防机制演进,是认识明代前期川西北权力格局动态变化的关键视角。  相似文献   

9.
刘源 《中国地方志》2022,(4):67-75+126
元代靖州路由于其辖境毗邻少数民族地区,相对于一般路州,在湖广行省地方治理中的地缘位置较为特殊。有元一代靖州路的行政建置嬗变不定,其变迁伴随着湖广行省民族区域秩序的不断变更。元顺帝一朝曾针对靖州路与思州安抚司就黔东南洞民地区的隶属进行划境。通过对相关问题的辨析亦可见元廷利用土官与路州辖区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巩固民族区域的地方治理。  相似文献   

10.
杨清华 《史学集刊》2012,(4):96-106
金朝后期设置的行省,由其最高长官行省事开府置官。行省机构职官有行政机构左右司职官、军事职官、监察御史等。行省事通常需要具有中央尚书省宰执身份,其职掌包括军事事务和地方行政事务两方面,体现出行省官制极强的军政合一性。其中行省行政机构的设置,为行省最终转化为地方统治机构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11.
明代酉阳土司制度特点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酉阳土司制渊源于唐宋的羁陵州制度。元为宣慰司,明为宣抚司.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上司制度、情奔火朝酉阳及邻近土司先后改流。现主要就明代酉阳土司制的设置及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些特点.谈谈体会看法。一、明在今湘鄂川黔边土家族地区设置土司之初.改酉阳州,宽慰司仅是兼衔、不久度州.存宽慰司.旋又降为宣抚司。在原元代宣慰司和整个土家地区的上司上官中是少见的。元未明初.太祖朱元津先破陈友谅于湖湘.继又破明升政权于巴渝。元时所置之宣慰、宣抚、安抚、长官司之属.皆纷纷迎降。明廷在今土家族地区设宣慰司五.宣抚司六,安抚…  相似文献   

12.
羁縻卫所制是明朝政府为了实现对西北和东北边疆地区及民族的有效统治 ,而创设的一种地方管理模式 ,与同一时期推行于西南地区的土司制有所不同。文章从羁縻卫所的设立、明朝政府的管理措施、羁縻卫所的特点及其历史作用等四个方面 ,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强调指出该项制度的推行和实施 ,对维持明朝北部边疆的相对稳定 ,促进边疆民族的交流与融合 ,起了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3.
公元1413年 ,按中国历史纪年是明永乐十一年 ,距明开国已45年。在明朝历史上 ,这是一个平常的年头 ;对于贵州来说 ,却是一个可纪念的年份。因为 ,贵州在这一年正式建立行省。现在属于贵州省的辖域 ,元时分别划归四川、湖广、云南三省管辖。元之前 ,也未划单一的行政区域。长期郡国并存 ,分合无定。更早则曾先后存在过许多不同名称的部族地方政权。与中央关系 ,无非是松散的“羁縻”而已。明永乐十一年 ,中央正式设置贵州承宣布政使司 ,即省一级的最高行政机构。按明朝体制 ,地方权力机构实行行政、军事、监察三权分立 ,行政机构称承宣…  相似文献   

14.
伍磊 《历史地理研究》2023,(2):149-156+162
元中后期,元廷在四川行省复置了部分州县政区。比较明、清志书沿革,参考学校、祠庙等治所建置和名宦、职官等政区特征,可以钩稽出州县复置的大致情况。大德七年到至正初年复置的州县政区,可考者有荣、资、隆三州,井研、内江、安岳、昌宁、大足、乐昌、江油、保宁、通江九县;另有石羊一县新置。元廷复置四川行省州县的主要原因是人口自然增长和流民涌入,存在多由巡检司改设、人口不足额和进程缓慢等三个特征。  相似文献   

15.
元代以前的羁縻治策与元明清时期的土官土司制度,两者的核心思想虽有相通之处,但在经营思想、基本策略、施行的范围及成效方面却有明显区别。羁縻治策向土官土司制度演变,受到历朝治边的思想与策略、元明清三朝尤其是重要帝王重视西南边疆、元代后初步解决边疆经营中高成本与低收益问题等因素的影响。本文分析了羁縻治策与土官土司制度的内容、特点和局限。  相似文献   

16.
唐朝颁布的诸州置寺观规定不仅在经制州实施,而且也推及羁縻州。然而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只能在一部分羁縻州实施。尽管如此,却说明虽然羁縻州原则上因俗而治,但是仍为唐朝政令、法令所及地区,有与经制州同质的一面。其次,寺观是佛教文化、道教文化的载体与传媒。唐朝在羁縻州推及置寺观的政令,说明其在羁縻州传播宗教文化以教辅政,不仅是治理境内四夷的措施之一,而且已经发展成为制度化的管理方式。  相似文献   

17.
贵州有水东、水西之称,据考始于宋朝末年彝族额果濮贤以鸭池河为界,分为水东、水西两个部分。明初,水东、水西仍以鸭池河为分界,河西属安氏、河东属宋氏管辖。洪武五年(1372),元八番顺元沿边宣慰使、顺元宣抚使罗氏与同知宋氏蒙古歹入附,明王朝仍让他们以宣慰、同知原官世袭,赐蒙古歹名钦。宋钦的夫人叫刘淑贞,非常贤惠。幼时曾读书,深明事理,除了操持家务、抚育儿女,还辅助宋钦处理公务。刘淑贞是贵州历史上一位杰出的女性,她胆识超群。明洪武初年,贵州都督马烨(人称“马阎王”),“启衅立功”,以达到其“代以流官”、“郡县其地”、邀功朝…  相似文献   

18.
行省是亚述的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在中央对地方的行政统属中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亚述人运用阿卡德王国开创的行省制度管理被征服地区,其行省体系随着版图的扩大而不断向外拓展,行省成为亚述人巩固军事征服成果的重要手段。行省是亚述的基本行政管理单位,城市、村庄和要塞等为其基层单位,以总督为首的官僚队伍包揽了行省的各项事务。行省不仅是征调赋役的基本单位,还负有维持社会秩序、组织生产和维护邮驿体系之责;但是,行省的军政事务由国王严密控制。总之,行省制度是亚述人控制被征服地区的得力工具。  相似文献   

19.
明清时期的武陵地区是古代中国推行土司制度的重要区域,该地的社会治理对整个土司地区而言,具有一定的代表意义。其社会治理的模式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与王朝国家权力相关的制度体系;一是与土司地方文化、传统相关的社会组织系统。王朝任命的各级土司与土司的佐贰官共同构成了土司地区一套制度化的治理体系。在社会组织系统中,土司、宗族大姓首领身份合二为一,土司制度和宗族制度对接,构成对民众日常生活控制的基础;地方神灵、国家信仰等,在身份认同及价值观念上向土司地区注入了王朝国家的背景,从而达到整合与教化民众的目的。可见,土司地区的社会治理是对传统社会结构的延伸与发展,这种变化是在王朝权力干预下完成的。因此,土司地区的社会治理也是土司制度推行后的一大特征。  相似文献   

20.
安多在明朝经营整个藏区中具有特殊作用。明王朝把安多看作是经营整个藏区的示范区和桥头堡。明王朝对藏区的治理沿袭元制,并有所突破和创新治理安多藏区的原则是羁縻与怀柔并举,主要措施有“土流参治”、“僧官制度”及官办“茶马互市”等。总体而言,明王朝在安多藏区的治理是成功的,值得肯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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