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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至汉初的县行政机构主要分为县廷内的曹和县廷外的官。目前的材料显示县廷内设有户曹、仓曹、司空曹、尉曹、金布、狱曹、吏曹、令曹、覆曹、旁曹、讂曹、左曹,可能还设有右曹、中曹、兵曹、厩曹等,但是这有待新材料的验证。县廷外设有司空、仓、少内、畜官、厩、库、田、田官、尉、司马、乡、亭、传舍、厨、市等独立官署。其中,司空、仓、少内、畜官、厩、库、田、田官即所谓狭义之官,其负责者被称为官啬夫。传舍、厨、市是否为狭义之官尚难定论。此外,发弩、船官、皂、车曹可能分别是尉、司空、厩、库下的次级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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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土简册中有秦与汉初"入钱缿中"律的内容。律文中"为作务"是与"官"或"官府"类似的概念,钱是损坏公物后依价赔偿的钱款,质钱是官府为大型交易提供质剂而收取的税金,所涉及的款项只是地方官府收入的一部分。此律可能同时出现于秦律《关市》、《金布》中,在秦统一前后律文可能作过修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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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4月,时任国民党中央组织部部长、党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朱家骅致函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张群,转述视察人员赴安徽视察当地基层党务情形,认为县以下政治机构人员之运用不能适应战时需要,建议"县动员委员会划归县党部指挥监督",以提高党权。国防最高委员会所属机构就来函作签批,对各省市县政府、县党部与县动委会之间关系详加分析,指出当前"县应采取融党于政的形态",力驳原函建议乃"误解党权"。张群据此批示"拟可不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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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明代小说《西游记》中孙悟空的形象深入人心,他曾先后受封"弼马温"和"斗战胜佛"。这两个封号都能在文物中找到相关资料与之对应。本文以这两个封号为线索,简介相关文物资料。一、御马监与"弼马温"明代皇宫中的内朝是以宦官和宫女组成的庞大服务机构。其中宦官隶属于二十四个不同的衙门,即十二监(司礼监,御马监,内官监,司设监,御用监,神宫监,尚膳监,尚宝监,印绶监,直殿监,尚衣监,都知监)、四司(惜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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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涛 《世界古典文明史杂志》2019,(1)
从里耶秦简官署文书中反映的情况来看,秦代称县的长官为"令",而秦简牍中所见"县啬夫"为泛指称谓的可能性比较大,并非是与县令不同职权的监理机构职官。里耶秦简中出现的"迁陵公",应该是战国时期楚地对迁陵县长官的旧有称谓,也可能是张楚时期对县长官的称谓。县长官的职能主要是掌管县辖区内所有的事务,包括民政、司法、经济等等,战国乃至秦汉县令所拥有的职权基本变化不大,而里耶秦简官署文书体现的主要是其司法职权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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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21,(4)
1935年至1945年间,福建先后设有12处特种区,其设置始于国民政府在基层推行的"分区设署"政策,最初参考了江西特别区政治局的设置模式。1935年开始分设区署时,福建省府提高了部分普通区署的权责、经费,称为特种区,仍为县辖政区;1937年厘定职权、强化机构、划定边界,成为准县级政区;1940年后因推行新县制,或升县,或降普通区,仅周墩、柘洋二区作为预备设县单位予以保留,职掌已与县相仿,至1945年正式改县。随着基层分区制度不断调整,特种区规制逐渐向县制轨道靠近,但因区域小、人口少,内生设治动力有限,只有少数升格为县。特种区的置废历程不仅是福建区域社会发展的重要见证,同时也深刻反映了县辖政区的演化逻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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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丹江水库(原名丹江口水库)位于鄂西北、豫西南崇山峻岭中的盆地,是利用盆地四周的群山圈围而形成的水库,即让"高峡出平湖"。这是一处国家级的大型水利工程,为南水北调而修建。丹江水库库区内储水面积之大,跨鄂、豫两省4个县的范畴,水库库内一期淹没区仅涉及河南省的豫西南淅川一个县,库区内一期水位以下涉及湖北省境内跨3个县,即鄂西北汉水中上游的郧西县、郧县和均县,其中尤以均县淹没区范围最大,该县县境的大部分在库区内主要部位,故几被全淹,建水库后全县人口已迁往丹江口,迁址后均县即改名为丹江市。均县境内多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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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县阙无人愿就"主要出现在秦桧专权时期。告讦、羡余等不良行政风气,是南宋县阙严重的主要原因。而轻视县在地方行政中的重要性,即"监司、州郡为本,县为末"这一祖宗家法,与南宋时期县的地位不断上升的现实相矛盾。在高宗更化(1155)以后,这些因素逐渐得到改善,县在地方行政中的地位得到了实质性的提高。南宋官制中的主要特征,仍然是"员多阙少"、"待阙"等冗员严重的局面。 相似文献
11.
《世界历史》2017,(4)
马哈茂德二世把隶属于奥斯曼帝国宫廷的行政机构改成类似于西欧的政府部门。内政部、外交部、财政部、农业部、外贸部、公共工程委员会等取代了原先的各衙门,还成立了军事委员会、最高司法委员会等机构。在改组政府机构的同时,还改善文官的待遇,提高薪俸。但是,帝国的根本制度并未触动,"素丹制—哈里发制"不变,即政教合一的国体不变;管理少数民族和少数教派的"米勒特"制不变;特权和等级制度不变。马哈茂德二世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更注重行省和属地的忠诚;新军队的"新"不仅是装备现代化,关键是完全效命和服从于素丹。马哈茂德二世的政治变革未能挽救危局,并不是由于宗教阶层和旧势力的抵制,而是因为建立新机构仅仅形成表面上的新气象,实质是用新机构来维持旧制度。马哈茂德二世的经济改革效果明显,恰恰是因为废除了"蒂玛"制度,取消了包税制,改变了土地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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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圣明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7,(3):50-61
汉代边民身为编户齐民,却与"蛮夷"杂处;名处"华夏"郡县,却居于帝国历史与现实中的"夷区";来自中原,却渐染"蛮夷风";既隶属于边郡政府,又未能完全摆脱其他边境势力的影响。凡此种种,使得边民有着不同于"内郡汉民"与"塞内蛮夷"的族群特征和群体心理。这些因素共同造就了边民特殊的介于华、夷之间的族群身份。在边疆危机时期及进入华夏中心后,此种身份能够促使边民产生关于自身身份的焦虑。为应对与消除焦虑,各地边民精英做出了自己的努力。 相似文献
13.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9,(4):89-99
嘉靖年间,部分官绅士庶呈请在潮州府属潮阳县境内置县以弭盗安民,并控制赋税输纳通道。普宁置县后,潮阳、普宁两县的都图纷争成为新的地方矛盾,潮阳官绅从循名责实到混淆割都分图的概念,变相论述普宁的"有名无实";普宁官绅则以戍卫御暴的逻辑,论证普宁县存在的合理性,并通过完善新县政区规制使普宁县"名实相符"。在这当中,国家政区制度交织于县邑标准的不同解说、地方利益需求、新县历史文化创造、地方情感表达之中,由此展现新政区逐渐融入地方社会并渐趋"坐实"的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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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两部分。先归纳了先秦以来博山地区的归属与建置,它先后隶属于弇中、齐县、嬴县、莱芜县、东清河郡、贝邱县、淄川县、益都路、青州府和淄博市等。金朝时为颜神店镇,雍正十二年设博山县。地名沿革略述博山地区的地名变迁。博山自古便有笼水之称,大概从唐代开始称为颜神,明清时期又名秋口,雍正时期开始称为博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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