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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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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夏,地处皖南的徽州地区山洪暴发,徽州地方社会及流寓各地的徽籍人士就此次水灾及时展开了救助。本文以灾后救助所形成的征信录为主要资料,结合文集、徽州文书和地方志等有关史料,对此次灾害及其救助情形进行了探讨。文章首先结合受灾村庄的地理微环境,以赈灾款额为代资料揭示出灾情的空间分布,接着探讨了在晚清义赈兴起的大背景下,此次水灾的赈济过程和各赈灾机构的实际作用,并关注了赈灾款项与赈济物资的来源与比例,以期揭示在财政匮乏、政局动荡的晚清社会,随着邮政、报纸等新事物的发展,偏处一隅的徽州地区是如何应对这样一场突如其来的大水灾的。  相似文献   

2.
天长纪庄木牍《户口簿》是迄今所见到的第一份汉代县级户口簿文书实物,深化了我们对汉代上计文书文本形态、内容、种类、形成以及秦汉置县制度等问题的认识。《户口簿》中的户口数,据考为西汉临淮郡东阳县的数据;《户口簿》中的户口数字,应来自东阳县某年各乡"八月案比"的人口调查统计;与考古发现的题名为"户口簿"的其他汉代木牍文书比较表明,汉代各郡县上计在递交综合类"集簿"文书的同时,还要呈递不同类别的专项统计"集簿"文书;《户口簿》蕴含汉代县乡政治、地理、人口等方面重要信息,为秦汉置县制度相关问题的探讨提供了宝贵史料。  相似文献   

3.
光绪十五年,江苏的苏属地区发生重大水灾,之前曾在华北等地举办义赈的苏州绅士谢家福发动各方力量举行义赈。他号召大批外地绅士前来协助,与本地绅士一起,共同举行散发钱物、以工代赈和掩埋尸棺等赈灾措施,在救灾中发挥了重大作用。此次义赈是首次以江南地区为对象的跨区域义赈活动,将江南绅士在以往外地义赈中取得的经验运用于本地,使江南地方社会亦能从义赈中受益,从而保证义赈活动能够继续得到江南地方社会的支持。此次义赈还首次提出和运用"官义合办"的新型赈灾模式,但也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  相似文献   

4.
1958年1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是新中国当代户籍制度的形成标志。《条例》以法律形式规范了全国的户口登记制度,规定了控制人口迁徙的两项基本制度——户口迁移的事先审批制度和凭证落户制度,目的是"既不能让城市劳动力盲目增加,也不能让农村劳动力盲目外流"。注1从而彻底改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人口自由迁移的政策法规,标志着当代中国城乡二元户籍管理制度的正式建立。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一项  相似文献   

5.
郑观应社会慈善思想,即社会救助。一方面是郑观应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注,弱势群体包括流民、女婴、妇女;另一方面是叙述郑观应赈灾救荒的思想,介绍郑观应在对待水灾、旱灾等自然灾害方面的看法及其社会慈善思想的来源。  相似文献   

6.
历史文献中对台湾原住民人口比较系统的记录始于荷兰殖民统治时期。但是 ,学界对这一时期原住民人口的规模及其消长却缺乏研究 ,以致某些人为制造“台湾民族”而肆意夸大原住民人口的历史基数。根据荷兰殖民统治时期的相关文献和“番社”户口调查资料 ,台湾原住民纳入统计的人口约 5万至 7万人。荷兰退出台湾时 ,全岛原住民人口估计为 11 83万— 15 8万人。由于疾疫的流行、荷兰殖民者的屠杀、部族之间的争斗及自然灾害等原因 ,造成原住民人口的锐减。那种认为荷兰殖民统治时期台湾时原住民人口基数为 50万的说法 ,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  相似文献   

7.
检核户籍和人口是我国古代一直实行的一项根本制度,但其检核程序如何,史载缺佚,此前的考古发掘亦未发现实物。走马楼简牍中两枚关于户籍检核制度的木牍和有关竹简的发现,填补了这一空白。从两牍所记内容来看,当时孙吴政权检核户籍要经过官吏被书、隐核户口、登记为簿、破莂保据等四道程序。  相似文献   

8.
孙吴嘉禾四年隐核州、军吏父兄子弟簿是根据保质的需要而制作的名籍,仅记录了州、军吏家户男性成员的相关情况。以州、军吏家户男性成员为质任,并强制他们任给吏或随本主服役,既加强了对州、军吏的控制,又有助于保持役力来源的稳定。这类举措导致诸吏逐渐具有身份性,促进了"吏户""士家"的形成。这是三国在籍人口减少而征役日益繁剧的结果。从隐核州、军吏父兄子弟簿与户口籍簿的关系来看,州吏不仅来自编户民,也有来自遗脱者。虽然孙吴经常对诸吏的叛走、物故、疾病等情况进行调查和统计,并制作了专门的簿书,从而使孙吴吏、兵、民的分类统计成为可能,但是,这类名籍与户籍有很大的交集,当时并不存在分别完整登录吏户、士家、一般民众家户的户籍,即吏、兵与民并未分别列籍。孙吴吏、兵人数也并未全部包含在全国户口总数之内。  相似文献   

9.
向贫民发放救助性赈贷,是历代救荒的一项重要措施。明初通过广泛设置预备仓,重构了元末以来断裂的赈贷制度。但正统以后,预备仓逐渐破败,赈贷制度随之发生了显著变化:其一,不收利息的"秋成抵斗还官"逐渐过渡到"量取息米",甚至演变为高利贷;其二,乡村豪民取代贫困小农,成为赈贷的主要受益对象;其三,预备仓的赈贷功能明显下降,赈贷越来越多地依靠劝分、赃罚和捐纳等来苦苦支撑;其四,官方主导型的赈贷逐渐弱化,以义仓、社仓为支撑的民间赈贷逐渐凸显。这些变化再次印证了中国古代灾荒赈贷制度逃不脱的利息政策异化、放贷对象错位、国家责任转嫁等运行悖论和周期性兴衰循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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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的土地登记和土地籍册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元朝的土地登记和土地籍册陈高华中国历代封建王朝都重视户口、土地的调查登记,有一套完整的制度。“有户则有差,有地则有税”①,掌握了户口和土地的情况,便能对百姓征收赋税,摊派差役,实施有效的管理。相对来说,元朝的户口、土地调查登记是比较混乱的,制度既不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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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利用《金史》中的史料对金代负责赈灾与救济的机构、赈灾与救济的具体措施进行了研究。其机构主要有提刑司、惠民司、普济院等;其赈灾措施主要有减租免税、赈贷、平价减价卖粮、收购余粮、迁移就粮、纳粟补官、赎身、官员捐己俸禄、赐予耕牛等;其救济措施主要有施粥、赡养老人、扶助鳏寡孤独、抚恤遗孤遗属、奖励孝子节妇、救助乞丐、补助多胞胎等。而金代所谓的牛头税,就是征收于猛安谋克户、用之于猛安谋克户的赈灾储备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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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吴简中的户籍文书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汉代户籍是家口籍与财产簿的结合,每户之下载有家口及课役集计,以及在此基础上以乡或里的户口、赋役总计及诸色户口、役种的分项统计,体现出秦汉时期户籍与上计簿的密切关联。孙吴户籍没有财产簿的内容,人口与课役集计(总计)仍是重要构成。西魏大统籍A、B两卷反映的正是这种户籍的形式和特点。西魏苏绰定“户籍、计帐之法”,割裂了户籍与计帐的联系,此后唐代户籍不见户口、赋役总计的内容。孙吴户籍简的出土,弥补了汉唐间籍帐研究的重要缺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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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时期,行唐地区旱涝、冰雹、蝗灾、地震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给人民带来巨大的灾难。清政府通过实行查灾、赈灾、赈济、赈借、平粜等一系列赈济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使行唐地区的农业生产得到了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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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志所记载的户口数需认真考核。由于人口统计与赋税制度、地方官政绩密切相关,因而常有户口隐匿或夸大等现象,加之少数民族与妇女人口不在统计范围之内、古今地域差异导致人口的不统一性及历次传抄中的笔误,方志记载的户口数已失去了原始性。由于方志具有广泛的地域性、连续性.所载户口数字涉及范围广、覆盖年份多,分类更为详细,可以补正史之缺,因而对志书中的户口数既要认真核实,也要发挥它的长处,提供人口发展的大致方向和规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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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是中国传统社会人口的急速发展期,也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成熟时期。而户籍作为国家控制社会的重要手段,历来受到政府的重视。北宋的户籍管理在历朝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和完善,并呈现出了许多新的特点。它开始与赋役制度分离,有着户籍编制和户种复杂多样、不计女口、户帖使用频繁、户等制度和户口调查统计制度更为完善等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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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图以宋代相对清晰的制度状况反观敦煌吐鲁番所出相对零碎的材料,对事目文书的分类、性质作进一步的探讨。本文认为,被前辈学者统称为"抄目"的各种事目文书,在形式、功用上有着本质差别。除了常见的"受事发辰"记录外,一种为规整的收文登记,不但可存档备考,还可以与发文机构的事目进行照验;另一种则是官司内部文书处理完成后的记录,在宋代被称为"勾销承受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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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溪山"黄簿"原名并非黄簿,其性质亦非户籍,而是沅陵侯国的上计簿。目前所见走马楼黄簿同样不属于户籍,内容亦不如西晋黄籍复杂,两者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自殷商以后,崇黄逐渐成为古人观念中的一种历史沉淀,黄簿、黄籍之"黄"则是这种崇黄情结的反映,与汉晋间政权采用土德没有必然联系。西晋时期,一些重要的文书以黄纸为书写材料,面对此种压力,政府以简牍书写重要文书时,将非黄色简牍如白色木牍染成黄色,黄籍之"黄"因此也具有了具体颜色的含义。"黄"的二重含义表明,西晋黄籍指书写于黄色简牍之上的重要簿籍,户籍只是其组成部分之一。《晋令》中的黄籍甚至不包括户籍,而是指户籍以外的其他户口文书,学界将其与户籍等同,导致令文的解读存在诸多矛盾。面对户口存在的诸多问题,东晋初期对户籍制度进行了革命性的改革,此前一般户口文书的内容和功能为户籍文书所吸收,自此至南朝,黄籍与户籍形成了较为固定的对应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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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时期对于残障人口形成了有效的统计制度,包括对残障人口身份类型的特殊标识、严格的统计程序和法律禁条、形式不一并不断完善的文本载体等内容。本文厘清秦汉时期傅籍制度下"罷癃"的特殊身份,并以此为基础,对秦汉时期残障人口统计制度所涉诸方面做完整的描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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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籍帐制度探析——以户口统计为中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五等丁产簿制度从宋政权建立初年起,就作为主户的户籍制度而存在。丁籍是地方州县催科征税依据的簿书,亦是宋代客户的归属户籍;丁帐则是指依据丁籍制成的报呈丁口统计文书。宋太祖乾德元年诏书始规定成丁年龄界限,旨在更改《宋刑统》的相关法律条款,其规定仅适用于每年所奏户帐统计。上报户部的丁帐只统计户数及成丁数,是全国每年户口统计数据最基本的来源。县造税租簿是具有预算性质的用来推收税租的文书。税租帐则是汇总统计帐。宋代形成了一套完备的籍帐统计申报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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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时期民族人口的数量与户籍管理制度密切相关,官方如何认知民族并计算与管理户口,会使民族人口的数量产生较大的差异。本文将以广西为例,从户籍管理的角度,去探讨为何民国时期广西被统计为民族人口的数据如此之少,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有多少民族人口被统计为汉族户籍人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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