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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物》2015,(12)
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的时代可以向前延伸到东汉灵、献之际,作者认为吴简的研究应置于汉魏交替的动荡背景下进行。本文选取6个名词即"酒租"、"尺口"、"傍人"、"还民"、"限米"、"私学"进行探讨,指出这些名词出现的时间、性质和内涵都只具有三国时代的历史特征,不能与其他时代进行比附。本文强调对长沙三国吴简进行研究,首先要考虑历史背景和时代特征,其次再考虑制度的渊源和流变。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把握吴简研究的脉搏,得出经得起时间检验的结论。  相似文献   

2.
简牍文献中"訾"与"赀"是不通用的。"訾"表资财,"赀"表赀罚。訾税,即按照资财的价值或数量多寡征纳的一种税。岳麓书院藏秦简反映秦的赋税制度中已有针对普通吏民的訾税,后经两汉至三国吴始终未废。不过其征纳程序有一个逐步简化的过程。秦时通过自占家訾,以资财数额多少按比例为征。至汉以"算"为征收单位,王莽时期有短暂的"訾三十而取一"。西汉抽"算"的方式灵活,数额和次数不固定,东汉中后期才逐渐固定为万钱一算,每算120钱。东牌楼东汉简和走马楼三国吴简户籍简中的"訾",是"訾算"的简称,为征收訾税而设。目前公布的材料显示分10个额度征收。汉武帝时的"以訾征赋"、吴简中的"户品出钱"均为据资产而征的税目,但不是訾税,它同秦汉史料中的"户刍"、"户赋"一样,性质上属户税。  相似文献   

3.
<正>作为简、纸交替时代数量最多的简牍群,具有重要价值的走马楼吴简却在近年遭到“冷遇”。不仅年度论文数量屈指可数,整体研究成果也不乐观。值此之际,徐畅《长沙走马楼三国孙吴简牍官文书整理与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1年)一书的出版,无疑给吴简研究注入了一剂“强心针”。概括而言,该书主要具有以下特色。第一,吴简文书学的基础研究。走马楼吴简出土25年来,陆续出版了吴简研究的学术专著10余部,发表论文数百篇,分别讨论吴简的簿籍、词汇、  相似文献   

4.
珠玛 《四川文物》2006,(4):71-74
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中可见为数不少关于“钱”的记录,应反映三国孙吴所征各项税收。本文试结合史料,对其中“荩钱”的含义进行探讨。“荩钱”可能就是秦汉时常见的刍稿税。李均明先生提出简文原为“刍钱”而误作“荩钱”,更加证明了这种可能性。  相似文献   

5.
奴隶制下的奴婢和封建制下的佃客,本是两种不同社会制度下的不同社会地位的劳动者,而《三国志》和《晋书》上却往往将“奴客并称”。当今学术界的一些重要论著和论文析述“奴客”并称的原因时说:一方面,于魏晋时期“客的卑微化”,使当时“对奴和客不需要严加区别”了(见唐长孺先生《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另一方面是魏晋时“奴隶制的  相似文献   

6.
楊振紅 《中华文史论丛》2011,(1):35-58,397,398
兩漢三國吴時期,以"算"爲單位向15歲至免老年齡的成年男女徵發賦税和徭役。"算"不僅意味着有交納賦税而且有服徭役的義務。算賦"意爲"以算課徵賦税",而非單一税目。算賦不僅包括每年120錢的人頭税,還包括吏俸、轉輸、繕兵等各種雜税。賦役場合的"事"爲動詞,意爲"服事"。長沙吴簡"口●事●"的"口"指户内家庭人口總數,"事"指有賦役義務的口數,包括7—14歲交納口錢的口數和有"算"義務的口數,相當於後代的"課口"數;"算●事●"的"算"指有"算"義務的口數,"事"和天長漢簡的"事算"一樣,,指實際服"算"的口數。"算"、"事"簿籍按月統計、製作。  相似文献   

7.
本文論證唐人常以錢數來估價,但結賬時,卻又不需要支付開元通寶類銅錢,可以用布帛或他物來付賬。這使人容易把唐代各種估價和定税的錢數,如青苗税錢和兩税錢,誤以爲是須交付實體的銅錢。本文引用敦煌吐魯番文書,以及史書上的其他實例,以發其覆,即論析唐人在多元貨幣環境下,這種特殊的用錢慣例。學界當然知道唐代有所謂"折錢"的做法,但究竟怎樣實際操作計算,卻無深論,細節不明。本文以實例詳細論證唐代錢數的估算(unit of account)功能,遠比結賬(means of payment)功能更爲重要,且兩者經常可以分開:以錢數估價或估税,卻不一定要以銅錢來付賬或交税。唐人善用估價法和湊數的方式,進行各種交易買賣和繳税,解決了銅錢長期短缺的問題。唐代的這種用錢現象,可以在古代世界史上找到許多類似案例。  相似文献   

8.
新近出版的《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竹简[壹]》,公布有一枚编号为959的残简,其中提到"……八户罚估不注役",引起我们的注意。"不注役",也就是免除徭役。书中公布的大批户籍资料中,有"复"亦即免役的记载;也有未注明"复",但实际上仍要免役的内容。我们借此可以了解孙吴时期的赋役,尤其是其免役  相似文献   

9.
新出北涼時期的計貲岀獻絲、計口岀絲帳爲此前研究非常薄弱的北涼時期的賦税制度提供了寶貴的新資料。本文認爲北涼時期的計貲岀獻絲帳徵收的是户調,而其依據就是貲簿。北涼時期的貲簿確實是只計土地的情況而不及其餘的資産,這也是北涼的户調徵收的特殊之處。計口岀絲帳徵收的則是一種口税,當時的北涼政權具備嚴格掌握當地户口和土地情況的能力,客觀上使得口税的徵收成爲可能。北涼時期的田租也納絲。這一時期的租調、口税徵收都以絲爲主,這是由紡織品本位的貨幣形態和絲綢之路的貿易形勢所決定的。  相似文献   

10.
走马楼三国吴简中有一种文书形式自称"草刺",文首多书"草言"二字,是撰写文件草稿的记录,内容包括所书文件的概要、撰写日期及撰写人,用于备案待查.此类文书可略举58例,并其释文可进一步校对.  相似文献   

11.
《文物》2015,(6)
<正>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主要是临湘侯国的行政文书,这类基层文书简与《三国志·吴书》等传世文献的联系并不紧密,能直接反映孙吴重要政治、经济制度的吴简材料并不多见。但是《三国志·吴书》、《搜神记》等传世文献中皆有记载的孙吴保质制度,在吴简中也有记录。兹将5枚相关竹简的释文据图版校订如下[1]:  相似文献   

12.
王素等同志的《长沙走马楼简牍整理的新收获》一文,提出了孙权时期的长沙郡既有口钱、算赋征收之制,又有户调制的实行。我曾于2000年就这一问题写了一篇短文,认为孙吴有口钱、算赋征收之制而无户调之制,向王素等同志提出了质疑。此后,王素同志又在《历史研究》撰文反驳了我的这一看法。《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竹简[壹]》正式出版后,提供了对吴简中有关“调”字的涵意进行全面考察的条件,因而我把吴简中有关“调”的竹简按其表述的不同方式区分为六种类型,并分别说明每种类型的“调”都不能作“户调”解释,从而动摇了孙吴有户调制的观点的论据。  相似文献   

13.
《文物》2020,(8)
正1996年7月,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在走马楼第22号井发掘出大量简牍,包括竹简、木简、木牍、封检、标识签牌等。时代属三国孙吴时期,从年号上看,包括孙权的黄武、黄龙、嘉禾等。内容涉及券书、司法文书、长沙郡所属人名民簿、名刺、官刺、财簿等。走马楼三国吴简提供了三国时期大量的历史信息,是研究孙吴的社会、经济、法律和政治制度的珍贵材料。本书为《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竹简》的第9卷,也是竹简部分的最后一  相似文献   

14.
本文依据长沙吴简,从“佃客”与“衣食客”入手,对西晋户调式中的“南朝化”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孙吴建国时期,江南大土地的开发已经打下良好基础,包括荫“佃客”与“衣食客”等在内,各项具有地域性特色的建制都基本形成,并反过来对中原产生了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西晋灭吴,统一中国,颁布的户调式,含有包括荫“佃客”与“衣食客”等的江南地区的内容,是十分正常的。  相似文献   

15.
从《吏民田家莂》看汉代田税的征收方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简牍表明,孙吴把国有土地按质量分为“熟田”、“旱田”两类租给农民,征收不同标准的田租,其“熟田”、“旱田”的数额是人为地“定”出来的而非依据土地质量的自然状况而统计出来的数量;东汉自章帝以后把土地“差为三品”而税之,吴简的问世,间接地证明了东汉土地分为三等之后是分别征以不同数额的田税;孙吴的“熟田”、“旱田”之分是东汉田分三等的发展,尽管租、税性质不同,但方式一致。  相似文献   

16.
"外妻"初见于睡虎地秦简,指隶臣"外妻",新出《岳麓书院藏秦简(伍)》中又有"奴外妻"。"外妻"之"外"指妻与夫的身份存在良与贱、庶与奴的差异。隶臣"外妻"特指隶臣自由民身份的妻。秦及汉初"隶臣"的性质可按来源不同分为"刑徒"和"官奴婢",有"外妻"者身份一般为"刑徒"。隶臣"外妻"需提供隶臣"从事公"时的衣服,后改为"冗作"而官府"勿禀食"。隶臣家庭有一定财产,其经济收入来源于从事商业活动及雇佣劳动等。隶臣"外妻"所生子女承袭出生时其父的身份。"奴外妻"特指私家奴的自由民身份的妻。私家奴与"外妻"在身份上虽有奴庶之别,但私家奴对"外妻"有夫权和家长权。奴与"外妻"的婚生子女身份从父,但奴对子女无父权。"外妻"现象是秦及汉初"良贱为婚""庶奴为婚"的一种反映。  相似文献   

17.
吴简中所见孙权时期户等制度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敏 《史学月刊》2006,(5):31-35
所谓户等制度,是指官府按居民家庭财产多少而划分户口等级的制度。关于秦汉时期如何征收家庭财产税、确定户等、评估家财等一系列作法,由于史料不足,还处于若隐若现之间。但是从西晋到南北朝,户分九品之制已经定型化。如果我们能找到从西汉的户分三等到南北朝的户分九品之间的过渡环节,则中国古代户等制度的发展变化过程就将更加明朗化。吴简的出土恰恰证明在孙权时期的长沙郡与临湘侯国境内,已经确立了三等九级的户等划分制度。但由于吴简的残缺,孙权时期户等制度还存在着许多难于通释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正作为秦汉大一统王朝之后的地方政权之一,孙吴历史的记录和研究都较为缺乏。1996年出土的长沙走马楼孙吴简牍,因其数量众多,内容丰富,成为研究孙吴历史的重要资料。凌文超博士较早投身于吴简研究行列,10余年来致力于吴简与孙吴历史的研究,成果丰硕。其新作《吴简与吴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汇集了近年研究成果,是其专著《走马楼吴简采集簿书整理与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  相似文献   

19.
凌文超 《文物》2021,(3):86-90
<正>关于简牍时代的户籍,里耶秦简和走马楼吴简中有不少户口简例证。虽然目前尚不能完全确定这些简的性质一定是户籍,但秦代、孙吴时期户籍的基本样式已经呈现出来。作为秦简、吴简之间的汉简,出土较早,数量和种类众多,可是,专门记录一户人名、年纪、口食等信息的户口简,过去仅见长沙东牌楼东汉简中的几枚残简,受限于史料的不足,学界对汉代户籍的认识仍然存在不少疑点。2011年,长沙尚德街古井群中出土了一批东汉简,其中,J531中有两枚记录户口信息的木简。  相似文献   

20.
略论走马楼吴简中的户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吴简中的普通民户按财产分为上品、中品和下品三个等级,而一些赤贫户则被划在这三个等级之外,称为“下品之下”。吴简中的“调”,情况比较复杂,目前既无资料证明吴简中大量存在的调布、调麻、调皮等记录与户品有关,也没有证据证明户分九品之说。当时“下品”及“下品之下”户非常贫穷,官府可能有意安排这些民户从事“给吏”、“给卒”之类特殊徭役并减免其赋税负担。起初未必有歧视他们的用意,但具有特殊意义的“吏户”、“兵户”,可能却由此在三国后期逐渐形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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