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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潘敏 《民国档案》2004,(3):90-96
抗日战争时期,日军在苏浙皖地区的军粮征购方式大体上有三种,即以武力为后盾的日商收购、伪政权机关代为征购以及“米统会”的垄断收购,在不同的时期以一种方式为主,其它方式为辅,比如沦陷初期主要是日商收购,日伪政权机构较有效率的中期则是其代为征购,日商只起辅助作用,伪政权垮台前一年主要是“米统会”垄断收购,但伪基层行政人员仍起重要作用,只是不经手米粮款项和现货交易。  相似文献   

2.
耿军 《民国档案》2004,(4):17-23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所藏国民政府行政院经济会议记录较为完整,但为学界利用不多。这里选辑刊出一部分,内容以有关机关报告、讨论战时军粮征购、物价平抑等事项为主,反映了抗战相持阶段大后方粮物工价飞涨以及重庆国民政府采取措施力保军粮、稳定市场以利抗战的情况。  相似文献   

3.
北魏国家为军队作战规定了保证军粮供给的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军粮的征集、军粮的储备与管理以及军粮的转运。北魏国家征集军粮,主要依赖田租的征收。但也以“和籴”法获得军粮,并且,还推广屯田,以增加所需军粮。北魏国家在首都设置太仓,在地方州、军镇、郡都设置通用的仓廪储备军粮。这些仓廪储备的粮食都设专门官员管理。北魏国家通过陆路、水路转运军粮。转运军粮的人力,开始使用归顺北魏的少数民族部落民。从太武帝以后,主要为服徭役的编户民。转运的畜力,则是为国家掌握的马、牛、驴等牲畜。至于转运军粮需要的车辆、舟船,主要由官营手工作场制造。由于这些措施的实行,就使军队需要的军粮获得了可靠的保证。  相似文献   

4.
正1949年11月花溪解放,县人民政府接管国民党政府仓库留存的稻谷,总共才45万斤,只有头年的十八分之一。当时解放军大量部队过境入滇、川、藏作战,军粮成了新生政权的一件大事。军粮供应直接影响军队的稳定和战斗力,"兵马未到,粮草先行",这句古话点明了军粮的重要性。我的父亲徐守斌,上世纪40年代曾任职贵  相似文献   

5.
1941年底,太平洋战争爆发,国统区资源短缺加剧,日用必需品价格暴涨。国民政府为平抑物价、管制物资,先后委派物资、农本两局主持征购陕西陈棉,保障市场供应。但在征购过程中,政府与商人囤户争夺利益,各机构相互牵掣。1942年12月,农本局总经理穆藕初因征购不力被撤职查办,相关机构亦进行了撤并重组。陕棉征购失败暴露的问题,源于国民政府整体管控能力的不足。在对日战争中,国民政府试图在前现代的社会经济框架下运用现代的统制技术,捉襟见肘在所难免。  相似文献   

6.
姜涛 《中国现代史》2022,(10):135-146
抗战时期,国民党军逐步建立起了一套符合近代化军事理念的后勤体制。战前军队军粮通常就地征发,战时则由后方办理,向前方部队补给。与此同时,军粮配拨权力逐渐收归中央,更便于统筹与调剂。理论上,各级兵站与军粮局设立后,军队可专心练兵、作战,不必参与军粮的配拔、征集、移交、补给诸环节。然而,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地方粮政部门、军粮局、兵站以及各部队间难以协调,在体现军事近代化的后勤体制下,国民党军军粮补给反陷入困境。国民党军队后勤补给运作的失灵,使前线部队士兵温饱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严重影响国民党军战斗力。  相似文献   

7.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粮食统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抗战时期,为了保障军粮民食的供应,国民政府对粮食实行了统制,其措施主要是田赋征实、军公民粮定量供应和限制粮价等。国民政府实行的粮食统制,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保障了抗战后期军粮民食的供应,稳定了后方社会秩序,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国家的财政困难,为坚持抗战作出了巨大贡献。  相似文献   

8.
灭亡南宋(1279年)之后,元朝在西南地区用兵不断。西南恶劣的气候地理环境使得军粮供给困难。再加上军官侵渔,元军经常发生缺粮现象。为筹措军粮,元朝政府主要采取了四种措施:一,征用百姓将粮食调运至西南地区;二,在西南地区开展屯田缓解供应压力;三,通过赋税的转移与增收来增加西南地区税粮收入和购买粮食的本钱;四,采用入中法解决边粮的运输问题。  相似文献   

9.
顺治一朝,为了保障清军在陕、川、黔、滇的征讨与平定,陕西长期成为军饷筹措的主要源地。为了供应四川镇道及驻汉中之吴三桂、李国翰大军,大量军粮的征收与转运,成为秦饷筹集的重中之重,并因此形成了由巩昌陆运至略阳再水运至保宁的"川运"、以及自凤翔经连云栈道至汉中的"汉运"两条特殊的军粮转运路线。就具体的征集方式而言,二者均通过派运正赋与召买于民间两种途径来实现。此外,受战事的影响,清初陕西的田赋征收大都改折征本,以应对军队对本色粮米的需求。  相似文献   

10.
郝银侠 《民国档案》2011,(2):108-118
田赋征实是抗战时期国民政府采取的一项重要财政经济制度.国民政府选择田赋改征实物,是抗战时期特殊环境下的历史产物,也是当时环境中解决财政经济粮食困境的必然选择;从机构的相对完善性、实践成效的显著性、粮食供应的相对畅通性等方面观察.田赋征实是国民政府在抗战时期实施的一项具有成效的制度,它以及相关的征购征借,成为抗战中后期国...  相似文献   

11.
粮食库券制度是抗战时期国民政府为了避免因征购粮食所付货币太多引起通货膨胀而发,是和征购征借制度相配套的产物。它由财政部与粮食部联合发行,一般是三成法币,七成粮食库券,征借则全部支付粮食库券,以每年田赋征实的实物作抵押,两年或五年后开始返还,分五年平均偿还。粮食库券的发行,使政府把握了大量粮源,对于供应军糈民食,控制粮食市场,稳定法币价值,挹注财政,作用不可低估。但是,由于国民政府在粮食库券返还问题上的违规操作,又将其推向了人民的反面,可谓自掘坟墓。  相似文献   

12.
《民国档案》2021,(3):15-36
粮食是重要的战略物资,关系到政治、军事及社会各方面。抗战时期,国民政府为应对粮食危机,采取了一系列的粮食管制政策,并于1941年7月将全国粮食管理局扩大改组为粮食部,以统管全国粮食行政事宜。本组史料辑选自历届国民参政会之粮食部工作报告,从中可见抗战中后期至1947年间,粮食部通过实行田赋征实征购、完善粮食储运政策等措施,保证了军粮的供应,同时也在控制粮价、保证民食方面做出了一些努力,对研究民国时期之粮政发展,颇有裨益。  相似文献   

13.
1927年3月24日,北伐军攻占南京期间爆发了针对外国人的骚乱,祸及外侨生命和财产,史称"宁案"。事后国民政府与列强展开谈判。法国要求国民政府惩凶、道歉和赔偿,而国民政府则借机提出修订中法不平等条约的要求。修约议题遂成双方争论的焦点。1927年4月至1928年10月,随着国民政府推翻北洋政府逐渐统一全国,法方的态度经历了拒绝修约、有条件修约和无条件修约三个阶段。中法宁案协议的起草和历次修改,反映了法国政府的对华政策从北伐之初的中立观望到逐步承认国民政府合法性的过程。国民党派系斗争、国民政府外交政策的变化、北伐军事成功、中美中英宁案谈判都直接影响了中法协议的内容和谈判进程,展现了北伐期间中外关系的复杂面向。  相似文献   

14.
<正>陈寅恪先生指出"侯景之乱不仅为南朝历史上为巨变,并在江东社会上,亦为一划分时期之大事"(1)。侯景乱梁几年之间,从寿阳发兵,再到八千人横渡长江,十万之众围攻金陵,再到侵入长江中上游兵败,最后乘船逃奔,身首异处。其经历正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其短暂成功与失败的原因也成为了侯景之乱研究中的重要部分。晚生在阅读史料时注意到,正史中对侯景军队"食尽"、"乏食"、"饥疲"的记载屡见不鲜,军粮缺乏的问题似乎一直困  相似文献   

15.
南京国民政府1936年内债整理案述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36年内债整理案对江浙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无疑是继1932年内债整理后的又一次掠夺,对南京国民政府的债信又是一次严重的破坏。特别是统一公债发行前夕公债风潮的出现。不仅使国民政府的债信大打折扣,而且将国民政府政治腐败的恶劣昭示于众。但考诸当时的财政经济状况,整理债务可以说是国民政府于无可如何之中找到的一条减轻财政压力的较好途径。内债整理案的实施暂时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并使债务结构趋向合理化;它还是国民政府准备抗战,实行统制经济政策的步骤之一;整理案也彻底打破了私营银行业对政府财政的幻想,开始走上疏远政府财政,加强同工商业结合,从而较好发挥银行经济职能的道路。另外,此次整理案是在政府实现了金融垄断,江浙资产阶级已开始沦为政府附庸的情况下实施的,这也是此次整理案与1932年内债整理案的最大不同之处。  相似文献   

16.
正团结出版社2015年6月版,26.6万字,36元粮食攸关民生,平时极为重要,战时尤为迫切。八年抗战之所以能够获得最后胜利,与国民政府能够较为有效地解决粮食问题,使军粮、民食不致过分缺乏有关。本书运用国民政府档案、行政院档案及农林部档案等大量原始资料,配合相关论著、报刊,及近年出版的《事略稿本》《蒋介石日记》,深入探讨了抗战时期"大后方"粮食的具体供求情况及国民政府解  相似文献   

17.
1928至1929年的反日会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周斌 《近代史研究》2004,(2):145-185
反日会表面为各地国民党党部奉中央命令而成立,实际乃是一个因“济南惨案”而发生的自发性的民众团体。早期受南京国民党及国民政府控制,主要从事和平的对日绝交运动;后期除上海等少数地方组织外,领导权大多落入国民党改组派之手,基本不受南京国民党及国民政府支配。反日会自始要求南京国民党及国民政府“恢复民众运动”,实行“革命外交”政策,力主公正解决“济案”和废除中日不平等条约,并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屈辱的《济案协定》的签订时间。尽管反日会在对日经济绝交运动和南京国民政府对日交涉过程中偶有过急之举,但其维护国家主权、民族利益的立场和表现仍应给以积极评价和肯定。  相似文献   

18.
立法院1928年10月,国民党中央决定国民政府实行五院制,立法院为五院之一。同年10月8日,国民党中央第173次常务委员会选任胡汉民为立法院院长,林森为副院长。10月20日,国民政府公布立法院组织法,中央政治会议决定立法委员人选标准,并任命焦易堂等49人为立法委员。同年12月5日,胡汉民、林森偕立法委员宣誓就职,立法院正式宣告成立。立法院是国民政府的最高立法机关,有议决法律案、预算案、大赦案、宣战案、媾和案、条约案,以及国家其他重要事项的职权。立法院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任,1947年改由国民政府选任。立法院…  相似文献   

19.
武艳敏 《史学月刊》2006,(4):125-128
1928年7月1日至10日,由财政部在南京主持召开了国民政府第一次财政会议,它所通过的统一全国财政案、划分国地税收支标准案、实行裁厘加税案等,对国民政府及以后的中国社会都产生了很大影响。但此次会议迄今没有引起学术界的足够重视,鉴于此,本文试就相关的几个方面分别加以论述  相似文献   

20.
中日关于济案的交涉及其“解决”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济南惨案发生后 ,国民政府迫使日本将济案转入外交交涉 ,中日两国先后在南京、上海进行了近十次谈判 ,最终在秘密谈判中达成了“解决”的协议。中方以诸多的保证措施、甚至以承认北京政府时期日本在山东的权益和不平等条约为条件 ,换取了日本的撤兵 ,济案本质上并未“解决”。国民政府在济案交涉中的妥协 ,使其“革命外交”黯然失色 ,从一定意义上说 ,九一八以后的对日政策 ,实即肇端于济案交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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