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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62 毫秒
1.
国际法输入中国并非一个单向的过程,而是传统中国以天下观为中心的对外秩序与西方国家主导的近代世界秩序碰撞和消长的过程。明末清初,耶稣会传教士在其著述中介绍了欧洲法律,并将拉丁文国际法著作《法律及神作为立法者》译成中文,开启了国际法在华的星火传播。1689年,中俄签署《尼布楚条约》,是近代中国和外国之间的第一个条约。使西方国际法得到了某种程度的运用。  相似文献   

2.
一战后,国际法处于从传统向现代发展的过渡阶段。北京政府敏锐注意到国际法的发展趋势,尝试运用国际法中关于条约有效性的诸学说,探索废除《民四条约》的可行性。巴黎和会期间,顾维钧等外交官首次利用情势变迁原则,以中国被迫缔约、该约不利于世界和平等理由,主张《民四条约》应该失效。巴黎和会后,北京政府利用国际法的意识更加明显,如王正廷利用霍尔的学说,主张《民四条约》无效。和约研究会主张《民四条约》违反《国际联盟盟约》,强调取消《民四条约》是中国的权利,更是中国的义务。华盛顿会议后,外交部根据法籍法律顾问宝道阐述的国际法主流观点,未直接以国会决议宣告《民四条约》无效,而是从国际法情势变迁原则与条约目的须合法两点立论,宣告废约,以谋求与日本进行废约交涉。这是北京政府在和平状态下,利用国际法宣布废约的第一例,为后续中国向列强提出修约、废约奠定了基础,在中国废约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时威 《黑龙江史志》2015,(1):188-189
1911年外蒙古独立之后,外蒙古一心想要利用俄国达成完全独立,然而沙俄政府则希望利用外蒙古独立问题从中国攫取利益,其利益保证方式则只有通过同袁世凯政府签订条约实现。在这种情况下沙俄政府对外蒙当局和袁世凯政府使用了两面派的手法,与1915年签订中俄蒙协约。该协约损害了中国的权益,把外蒙古从中国分裂出去制造了依据,从当时的历史背景来看,中俄蒙条约中沙俄承认中国为外蒙古的宗主国算是袁世凯政府利用该条约得到的最佳结果。  相似文献   

4.
关于战时对文物的保护的国际法则及其主要原则,见于1899年通过的《海牙章程》第27条和第56条,1907年海牙第九公约第5条,1923年海牙空战规则草案第25条和第26条,1935年泛美联盟21个成员国缔结的区域性保护艺术、科学设施和历史纪念物的华盛顿条约等。上述条约(条款)都对战时保护文物和文化财产作出了规定。1939年荷兰政府向有关国家政府提出关于保护文化财产的公约草案,以后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而未能就此问题进行讨论。在二战期间,交战国文化财产受到极大破坏。关于保护文物和文化财产的国际法条约的有关  相似文献   

5.
1872年5月至1884年6月中国就收复被沙皇俄国强占的伊犁地区与俄方进行了长达10余年的激烈谈判交涉,最终缔结了中俄伊犁《改订条约》(又称《中俄伊犁条约》或《圣彼得堡条约》)及其五个边界子约,同时还签订了《改订陆路通商章程》。史称这一过程为中俄伊犁交涉,并在中外史学界形成了中俄伊犁交涉专题研究。本文拟对此项研究的历史及现状做一概述。  相似文献   

6.
继1858年的《瑷珲条约》以后,1860年11月,沙俄又把《中俄北京条约》强加给中国,吞并了乌苏里江以东约四十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并且还继续不断地越过1861年按这个不平等条约勘分的边界,进行蚕食。光绪十二年(1886)清政府派会办北洋事务大臣吴大激等赴珲春与沙俄代表重勘中俄边  相似文献   

7.
19世纪中叶,清王朝的军事力量抵挡不住西方入侵者坚船利炮的轰击,中国门户洞开,社会开始逐步向半殖民地沉沦。有着“一块一块地割去”邻国土地秉性的沙皇俄国,乘机把手伸过了中俄东段边界。在1858年《中俄瑗珲条约》和1860年《中俄北京条约》出现的同时,俄罗斯帝国的版图惊人地大了起来。就这样,中国东北地区的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总共100多万平方公里的领土,被沙俄强行割占去。但是沙俄的扩张野心并没有满足,它的新的阴谋,就是吞并中国的东三省。  相似文献   

8.
所谓卡伦贸易,又作卡座贸易,是指在17世纪中叶至19世纪中叶黑龙江地区早期中俄边境贸易中,一种在边境军事哨所以及巡边过程中进行的持续时间较长的小型零星的贸易形式。本文拟从黑龙江中俄边贸史的角度,对卡伦贸易作初步探讨,以期对发展当今的中俄边境贸易有所裨益。一、卡伦贸易是中俄两国政治关系发展的产物1686年(康熙十五年)雅克萨战役后,清朝成功地遏制了沙俄东进的势头,清俄双方为划分势力范围开始进行谈判。1689年(康熙二十八年),中俄双方经过谈判,签订了平等划界的条约──《中俄尼布楚条约》。条约规定:…  相似文献   

9.
1887年中葡《和好通商条约》是近代史上唯一一个规定澳门法律地位的条约。本文以此约为主线,从国际法角度,比较学界论点,进行法理分析与评价:条约为澳门规定的是一种特殊的租借地的地位;澳门勘界之争本身不影响条约效力,葡方严重违约才使条约效力发生动摇;1928年中国国民政府废除此约在法律上是有效的;澳门问题在当代获得解决,体现了国际法在中国的一种实践。  相似文献   

10.
在1689年(康熙二十八年)的中俄尼布楚条约里,两国明确地规定了在东方的两国边界:“大兴安岭,此岭直达于海,亦为两国之界。凡岭南一带土地及流入黑龙江的大小诸川应归中国管辖。其岭北一带土地及川流应归俄国管辖。”自从尼布楚条约订立之后,经历160年以上的时间,中俄两国的东方边界没有发生什么大问题。  相似文献   

11.
《苏日中立条约》与战时中国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苏日中立条约》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苏联与轴心国签订的极具影响力的条约之一。当时舆论就对此沸沸扬扬,战后也一直是史学界研究的热点,笔者无意对条约进行全面评价,仅就条约与战时中国有关的几个问题略陈管见,以求推动对这一问题的研究。  相似文献   

12.
辛亥革命前后中俄关于修订《伊犁条约》的交涉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在近代中国与沙皇俄国签订的几个不平等条约当中,在陆路贸易问题上给予沙俄侵略特权最多、给中国造成损害最大的一个条约是《伊犁条约》(即《改订条约》)。一九一一年辛亥革命前后,中俄两国曾就修订这个条约关于商务方面规定一事断断  相似文献   

13.
19世纪下半叶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地区经济的发展王少平1858-1860年.沙皇俄国通过不平等的《中俄瑷珲条约》和《中俄北京条约》,割占了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一百多万平方公里中国领土,在这里建立了阿穆尔省和滨海省。该地区临江濒洋.水路交通方便,...  相似文献   

14.
1932年和1935年,国民政府先后向苏联提出签订互不侵犯条约和互助条约问题。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后,中苏签订了互不侵犯条约。此后,争取与苏联签订互助条约,促使苏联出兵参战,成为国民政府战时外交工作的重点。这一条约最终未能订立,但有关交涉一直持续到太平洋战争爆发才结束。本文探讨了这两个条约的相互关系及交涉的全过程。关于互不侵犯条约,重在分析国民政府从首先提议,到不愿订立,再到急于签订的种种原因。关于互助条约交涉,则着重梳理其过程,并分析其对中国战时外交的影响。本文最后指出,两个条约交涉的不同结局,是由两国战略利益的异同所决定的。  相似文献   

15.
王萌 《民国档案》2021,(1):77-86
近代日本政府与军部对战地"征发"的法理认识,既来自其自身对战时国际法的理解,也来自战地日军的实际需要。在吸收战时国际法的过程中,日本制定了一系列于敌国战地"征发"的规则,设计了战地"征发"的模式,巧妙地糅入了其自身的利益诉求,意图使其在他国领土上对物资、劳力的掠取行为获得合理性。然而现实中侵华日军在中国战地的"征发",与日本军政当局所设想的模式大相径庭。通过考察日本士兵在战地"征发"的实相并分析其"征发"的心理构造,能够毫无辩驳地证明"征发"的侵略本质。  相似文献   

16.
清雍正五年(1727年)中俄两国签订了《中俄恰克图条约》。这是两国平等互惠的通商条约,中国商人可以到恰克图和西伯利亚一带经商,而俄国商人则在我国东北和华北地区贸易。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俄国商人逐渐地将贸易的触角伸向了长江流域的武汉和九江地区,甚至沿海的福建省,  相似文献   

17.
1689年,中俄签订了《尼布楚界约》,这是中俄两国签订的第一个界约,也是中国外交史上与外国订立的最早界约。它从法律上肯定了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的广大地区是中国的领土。170年后,沙皇俄国乘腐朽的清王朝处于内忧外患之机,迫使清政府与之签订了《瑷珲条约》(1858年)和《北京条约》(1860年)。  相似文献   

18.
抓住商机 脱颖而出 16世纪下半叶,雄起的沙俄势力迅速扩张领土,以坚船利炮改变了东北亚的地域格局。1686年8月,清军反击俄军进犯,将其围困雅克萨,为中俄边界谈判创造了有利条件。1869年9月,中俄双方使臣在尼布楚谈判,签署了《中俄尼布楚条约》。 《尼布楚条约》是中俄两国之间正式缔结的第一个条约,也是清政府执政以来,首次运用条约形式明确同另一个国家的边界关系。其中第五款规  相似文献   

19.
康熙、雍正时期与俄罗斯签订的《尼布楚条约》和《恰克图条约》及一系列子约,基本确定了中国东部与北部的边界,对两国关系的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双方在条约中所遵循和追求的平等互谅、搁置争议、依自然走势、互信管理、人口属地归附、内容的综合性等划界原则一方面为两国关系的发展提供了平台,另一方面也为沙俄侵吞中国更多领土埋下了伏笔。对条约内容及原则的研究,可以为我们了解中俄交往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相似文献   

20.
鸦片战争以来,清政府与列强签订了大批条约,条约交涉成为晚清外交的重要内容。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晚清外交重臣伍廷芳办理了大量与条约有关的外交事务,从而对条约及中外条约关系产生了一定的认识;而随着时代的变化,在民国初年,伍廷芳为消除不平等条约对中国的不良影响又提出了一些中肯的建议。伴随着伍廷芳外交生涯显现的条约观念的内容主要体现在其对条约与国际法关系的认识、对不平等条约的认识以及修约、拒约的观念与主张等几方面。其中的某些认识与主张,对于维护中国利益起到一定的作用;然而亦存在着某些局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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