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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遺書中保存了大量唐代婚禮文獻,其中包括官方編修的禮書和用於婚禮的口誦詩文。通過對這些婚禮書寫進行分析,以及與存世婚禮文本比讀可以發現,唐人的現實生活中,婚禮程式並没有完全被儒家禮制束縛,而是表現出世俗化、功利化的傾向,以富貴與情欲爲主題的婚禮文學就是這一背景下的産物。唐代婚儀禮書與文學表達的源頭可以追溯到魏晉以來的貴族文化,從唐前期到唐後期,婚禮書儀與婚禮文學的書寫羣體從宫廷文臣轉移到官僚文人,婚禮書寫與文學創作表現出世俗化、儀式化的特點。唐代婚儀書寫與表達方式的演變軌迹,成爲中古時期從貴族社會到官僚社會、從貴族文學到官僚文學變革的一個縮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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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全面介紹"張之洞檔案"中有關别敬、禮單與貢摺等材料,具體說明張之洞支付别敬、贈送禮物與進呈貢品的情況,並由此觀察晚清上層社會的日常生活,觀察晚清上層社會的腐敗速度與程度。本文以極大的篇幅介紹張之洞向慈禧太后進貢,尤其是慈禧太后、光緒帝逃亡西安時期的情況。張之洞雖是清流出身,但到了此時,仍不免須花費很大精力和財力來辦理送禮與進貢;而他的禮物與貢品中,竟有相當部分是書籍與文具,依舊顯露出其書生本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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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在唐朝律令格式四種法律形式中,實用意義最爲突出,因此唐朝的法令制定,往往以格爲中心。本文從高宗朝三次修格的内容出發,認爲禮法密切結合,是格敕成立的基礎,其變化與格的制作同步,也奠定了格的方向。格作爲現實禮法的集結始終在不斷地修訂,而每次修格都代表着不同時期的政治意圖,不同取向的三次修格互爲因果,構成了高宗朝禮法變遷的歷史。在此過程中,也通過其標誌性内容建立了格的基本規範,從而爲唐前期格的制作奠定了基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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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討論《通典·開元禮纂類·序例下》中關於章服所增“令云”注文的來源。認爲“令云”是在《開元禮》章服名目、構成的總體敍述之外,對其色彩、樣式、裝飾、用料等細節内容的補充。並通過此二書與《唐六典》的比較,證明開元衣服禮文與“令云”均出自開元《衣服令》,禮、令二者結合纔是原來令文的全部和完整表述。文章還通過衣服制度在顯慶以後的改革及對《開元禮》正文的辨析,論證其中冠冕形成的方式和原因;並通過“令云”中各部内容和細節的對比,對前人在《開元禮》校勘中誤判誤收《通典》注文的問題作了糾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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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通過遷毁中宗廟室,以睿宗直承高宗,强調自身政權的合法性;以昭成皇后祔廟、肅明皇后别立廟,抬高生母地位,弱化非嫡長身分,宣示其即位的正當性;在北巡太原時凸顯高祖創業受命的功績和李唐天命所歸的正統地位,在南郊親祀和東封泰山中以恢復高祖獨配等形式取代武后主導的諸多禮儀,進而消除武周政權的政治影響。開元年間的先祖祭祀調整聚焦在伯考與皇考、嫡母與生母、武周與李唐三組對應關係上,體現了玄宗在統治初期爲詮釋自身正統性所做的努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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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發現的張之洞約寫於光緒二十年初致王懿榮信札,透露了張之洞籌劃慈禧六十大壽貢品的一些想法,可爲茅海建《張之洞的别敬、禮物與貢品》一文的補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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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國史學者向來對於種族與民族沒有明確的科學概念。資產階級學者從民族主義的立場出發,把民族看作永恆存在的人們生活共同體,卻不是看作社會歷史發展一定階段的産物。例如孫中山先生解釋民族構成的因素,爲血統、語言、宗教、風俗、生活等,他不但忽略了民族形成與資本主義制度發展之連繫性,而且把血統列爲民族構成的因素之一,把種族與民族混淆起來,把民族看作種族或部落組織的延續與擴大,這樣,也就是說民族是永恆存在的東西或超歷史的範疇了。到了蔣匪幫反動派政權建立以後,中國封建法西斯的大漢族主義者,更否認了中國境內各民族的存在,認爲各少數民族都是‘百世一支’的黄帝子孫,顯然是荒謬絕論的讕言。由於這種反動思想的傳播,許多資產階級史家,對種族與民族這兩個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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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禮·通禮·祠堂》"易世則改題主而遞遷"注云:"大宗之家,始祖親盡則藏其主於墓所。……其第二世以下祖親盡,及小宗之家高祖親盡,則遷其主而埋之。"又《喪禮·大祥》"告遷於祠堂"注云:"若有親盡之祖,而其别子也,則祝版云云,告畢而遷於墓所不埋。"上注"始祖",顯然指大宗始祖别子。但《家禮》中的始祖並不都指别子。《通禮·祠堂》"正至朔望則參"注曰:"冬至,則祭始祖畢,行禮如上儀。"《祭禮·初祖》"冬至祭始祖"注云:"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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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史论丛》2019,(4)
《論語》中孔子對"命"與"天命"的使用大體上是有分别的,前者指人力不可違抗的命運,後者指體現儒家道德法則(即合乎"仁義")的"人生一切當然之道義與職責"(錢穆語)。孔子在不同場合所説的"天命",都有其具體所指。如君子"畏天命"、"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的"天命",可從劉寶楠説解爲"知有仁義禮智之道,奉而行之"。孔子自述"五十而知天命",結合其一生行事和《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所收《子羔》篇等有關材料來看,當指孔子五十五歲左右在魯國從政失敗出逃、體悟到上天所賦予他的真正使命是"傳斯文"——整理傳承記載着古代聖賢之道的典章文獻、禮樂文化。孔子爲了推行他的"仁義",賦予傳統"天命"以新的内涵;但他對傳統的"天命"説和"天"的觀念,雖有所懷疑或否定,卻並不明確反對,甚至仍有相當大的繼承。孔子對於"性與天道"的態度也與此相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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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史论丛》2018,(3)
生前享有很高文學聲望的詩人嚴嵩,身後因其姦臣的政治身份,在明代文學史中處於失聲的狀態。其實,嚴嵩的文學研究價值,並不在具體的詩歌造詣,而在他作爲正德文壇新秀和嘉靖文壇領袖,在整個明中葉上層文學秩序變動中的關鍵作用,及其對於重新認識姦臣與詩人這兩種身份的典型意義。他早年游離於茶陵派與"前七子"之間的文學經歷,爲他晚年持文柄及處理臺閣與"後七子"的關係,提供了有益的經驗。而他晚年對"文柄"與"史權"的態度,又迥異於徐階、王世貞等人的常規思維。但他對日漸勃興的公衆文學世界中庶民書寫之力量,未有足夠的重視,以致一些異見文人借戲曲、小説等俗文學的書寫,繞過傳統的史官之筆,完成了對嚴嵩姦臣形象的塑造。此爲文學媒介變革對古代上層文學秩序與權力的重大衝擊,嘉靖、萬曆年間正是關鍵之節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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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史论丛》2019,(3)
大明宫初建於唐太宗貞觀年間(627—649),重建於唐高宗龍朔年間(661—663)。大明宫重建背後的主導力量實爲高、武時期政局的演變,尤其是武則天政治力量的增長。爲了更好地實現自己的政治目的,武則天重修大明宫時並未將東宫作爲附屬建築規劃在内,從而使天子與儲君的居所産生了空間上的分離,導致唐王朝最高權力體系呈現分裂狀態。"新建宫殿不建東宫"這一傳統雖爲唐玄宗修建興慶宫時延續,但作爲補救措施,唐玄宗要求太子"不居於東宫,但居於乘輿所幸之别院"。"太子不居於東宫"這一傳統則爲玄宗以後諸帝繼承。由此言之,高、武時期大明宫的建築規劃體制對唐王朝的影響可謂深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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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禮·士虞禮》中出現了廢爵、足爵、繶爵等飲酒器,被用於祭祀"三獻"。宋人把足爵、繶爵説成三足爵。今人或云三種爵都是雙耳杯,或云足爵是三足爵、廢爵是斗形爵。本文徵諸《禮記》、《儀禮》中的獻尸禮文,圍繞"尸酢夫人執柄,夫人受尸執足"這條記載,推測廢爵、足爵、繶爵三者都是斗形爵。足爵之"足"指的是斗形爵之圓足,廢爵則是斗形爵去掉圓足的形狀。繶爵也是有柄有圓足的斗形爵。在禮器等級上,"五爵"爵、觚、觶、角、散最高,次廢爵,次足爵,次繶爵。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