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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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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平政院是北洋政府时期中西合璧式的二元司法体制代表,在当时对遏止贪腐渎职及行政权力滥用损害民虞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促进了民初立宪政治的成长,并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行政诉讼制度发展奠下根基.然而,平政院之权源于大总统,本属行政权,其制度内核更是沿袭司法、监察为行政服务的专制遗风,是基于维护北洋政权之初衷而设立的大总统“御用政治机关”,在其具体运行中,维护民权差强人意,绩效不彰.尽管存在诸多批评,平政院于新旧更替之际,作为近代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开拓者,仍属难能可贵,于今日亦颇多启迪,值得研究借鉴.  相似文献   

2.
蔡云 《民国档案》2008,(2):57-60
民国成立后,在借鉴清末行政裁判院的基础上,北洋政府成立了中国第一个行政诉讼审判机关平政院。长期以来,世人对平政院的评价极低,甚至讥讽为"贫症院"。本文拟通过梳理平政院的职掌与工作,探讨该院在中国法制近代化进程中的作用与影响。  相似文献   

3.
杜涛 《神州》2013,(12):155-155
集中管辖是近年来我国对现行司法制度的一种新,它是指根据我国审判实践的实际情况,将专业化程度比高或分布比较分散的案件集中到某一法院统一管辖。针对国目前行政案件整体数量比较少且分布不均的现实,再加现有的行政管辖制度易带来的行政干预的情况下,确立行诉讼集中管辖的模式势在必行。本文试图从行政诉讼集中辖的概念及种类、我国行政诉讼案件管辖制度上的缺陷、确行政诉讼集中管辖制度的必要性三个方面来阐述行政诉讼中管辖制度。  相似文献   

4.
清代内务府负责审理上三旗案件、与宫廷相关的案件,其案件管辖权来自大清会典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内务府基本上遵守会典的规定,但也会出现变通,审理依规定应移交其他部门的案件,同时也会将已经受理的复杂案件移交其他部门审理。会典规定与案情是内务府判断是否审理案件的主要因素,当二者出现冲突时,案情因素优先于会典规定,内务府根据案情复杂程度、难易程度决定是否受理案件,这种决定权源自皇权的认定。  相似文献   

5.
对行政诉讼案件事实判断的正确与否涉及行政诉讼证明标准问题,笔者通过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理解指出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特征,并指出对此问题研究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王铜 《神州》2012,(33):168-168
在我国,理论界明确主张行政诉讼中不适用调解,而能否进行和解,尚存争议。为使行政诉讼案件行政争议的解决,保护当事人权利,有必要对行政诉讼和解制度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7.
赵聪  任雪原 《沧桑》2011,(2):203-204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作为进入行政诉讼程序的前提,在行政诉讼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的宽窄程度直接关系到法院对行政争议案件的处理范围,关系到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在多大程度上置于司法机关的监督和审查之下,也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保护。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新情况新形势的不断产生,行政法制建设的要求,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中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狭窄的问题日渐明显,更好的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成了值得关注的课题。  相似文献   

8.
清代之学政官,被人们视为清华,经过考差,由吏部列名报皇帝审批后简派,因此,享受钦差的待遇。在政治上与省的总督、巡抚平行,知府以下的官员皆执属员礼,并对总督、巡抚以下之官,有权密摺纠弹,而且明规定,学政的办公与驻地必在省会城市。在经济待遇上特别优厚,除应得薪俸外,还有养廉银,  相似文献   

9.
马现永 《神州》2012,(31):33-33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人民群众法制意识的增强以及社会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各种社会矛盾大量凸现,随之而来的是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逐年上升。如何及时有效地纠正诉讼违法、维护司法公正,是摆在检察机关,尤其是民行监督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要求。  相似文献   

10.
汉代县廷的司法制度,遵循着一整套既定的诉讼程序。首先是立案,待县廷作出立案决定后,才进入审理案件的程序,案件的审结与县令长的素质密切相关。汉代司法审判程序还有一些如爰书、证据、乞鞫、监禁等规定。县级审判为第一审级,逮捕一般平民无须出示系牒等等。  相似文献   

11.
八厘公债案是民初喧嚣一时的案件。案件涉及范围之广、背景之复杂,其他案件难以企及。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但案件涉及各方并不就案件进行争论,而是通过此事件的处理来达到打击另一方的目的。案件的不同审理机关也作出了矛盾的判决,通过案件审理,可以探究民初纷繁复杂的政治关系。  相似文献   

12.
行政诉讼制度是法制框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日益强调限权的当今社会,地位显得更为突出。本文从基本状况和法律依托两个方面,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设立的行政法院审理土地类案件的司法实践进行探讨,并在此基础上作了客观的评价。  相似文献   

13.
郭腾云 《沧桑》2010,(2):52-53
行政诉讼制度是法制框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日益强调限权的当今社会,地位显得更为突出。本文从基本状况和法律依托两个方面,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设立的行政法院审理土地类案件的司法实践进行探讨,并在此基础上作了客观的评价。  相似文献   

14.
房玉春 《沧桑》2008,(4):84-85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这一规定确立了我国行政诉讼制度中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得调解的制度。但当前存在着制度规定不能满足现实需求的矛盾,为此,理论界涌现出一些关于行政诉讼可否引入调解机制的观点。本文以拆迁案件为例,尝试从合作行政理论和法律实践的角度进一步讨论,以期对我国行政诉讼法相关理论和制度的构建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5.
黎群 《神州》2014,(12):196-196
行政诉讼期限作为一种法律制度,会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的发展、法律体系的完善而不断变化,这种法律制度在变化实践的过程中也会面临许多新的问题。该文章通过分析现行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了完善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制度的对策选项。对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制度研究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和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16.
《湖南文史》2013,(6):41-41
在我国古代,刑讯逼供早在西周时期就有记载。秦朝的刑讯制度规定:能根据供词追问,不用拷打而得到案件实情的是上策,而用拷打的方法得到实情的则是下策。在审理案件时,必须让犯人充分陈述,把话说完,再根据疑点发问,经过多次追问而仍然欺诈且拒不服罪的,就要依法“笞掠”。秦律虽然提倡不用刑讯逼供的办法审案,但也承认了刑讯的合法性。西汉时期的司法机关在审讯中,把犯人的口供作为判决的重要依据。按汉律规定:如果判官认为罪证确凿而犯人仍不认罪,就可采用刑讯的方法。后世的唐宋等朝代也大多依汉朝的规定。  相似文献   

17.
董越姣 《沧桑》2011,(2):202+224-202,224
建立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符合审判经济原则,可减轻当事人的讼累,为当事人提供比较便利的根本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机制,并使民事争议得以迅速解决,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及时、合法的保护;同时避免人民法院就两个具有内在关联性的案件作出相互矛盾的判决,使法院的判决失去确定性和严肃性。有利于节约审判资源,节省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有效地发挥行政诉讼保护公民、组织权益的作用。  相似文献   

18.
我的父亲费巩,字香曾,1933年至1945年在浙江大学任政治经济学教授。1945年3月5日被国民党当局秘密逮捕,关押在重庆中美合作所集中营,用酷刑杀害后,丢人镪水池里。这就是当时轰动大西南的“费巩事件”。 父亲生于苏州的书香门第。辛亥革命后,我祖父曾任肃政厅肃政史。祖父虽为官吏,但具有正义感。  相似文献   

19.
检察机关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是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重要内容,现行的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机制存在着明显不足,本文在分析我国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机制缺陷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的相应措施。  相似文献   

20.
吴清源,是日籍华人围棋圣手,1914年5月19日出生在福州。原名吴泉,排行老三,同年移居北平。父亲是北京北洋政府平政院科员。吴清源7岁学棋,在父亲的支持下,棋艺提高极快。不料1924年他11岁时,父亲因患肺病治疗无效去世。家中生活一时极为困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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