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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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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前,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发过两个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一个是《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一个是《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条例》与这两个“规定”最大的不同是将“地方志编纂工作”改为“地方志工作”,将“地方志编纂机构”改为“地方志工作机构”。联系到《条例》的具体内容,我们说。它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关于地方志工作的规定。当然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编纂地方志。  相似文献   

2.
高英 《黑龙江史志》2011,(14):12-12
<正>今年5月8日,是《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5周年,全省开展了学习宣传《条例》活动,做为修志人员必须带头学习贯彻《条例》,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对地方志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是建国以来关于地方志工作的第一部法规,它的颁布实施是依法修志新时期的开始,标志着地方志事业步入了法制化轨道。在二轮修志开展之际,以宣传《条例》为契机,继续加强《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即加强修志的理论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对于全面做好地方志工作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相似文献   

3.
《中国地方志》2006,(11):9-9
近几个月来,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分别组织全体干部、处以上干部、区县志办主任和市地方志学会部分理事学习、讨论、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同时,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还与《西安日报》合作,在《西安日报》上刊登《(地方志工作条例)知识竞赛试题》、《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孙亚伟访谈录》等,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将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工作引  相似文献   

4.
《中国地方志》2008,(3):26-26
为加强全省地方志资料信息工作科学化,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及《(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方法》的有关规定,省地方志编委会制定《四川省地方志资料信息工作规定》,对全省地方志资料的收集、管理、整理利用、报送以及信息工作等进行了规范。《规定》已于2008年1月7日印发,从2月1日开始执行。  相似文献   

5.
为进一步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推动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6.
《巴蜀史志》2006,(4):17-17
6月20日,德阳市政府召开《条例》座谈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哲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地方志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依法行政的法制理念,为地方志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使地方志工作上升到法制轨道。市、县两级要以此为契机,大力宣传、学习《条例》;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条例》精神,切实将地方志工作机构予以明确,充实、健全地方志工作队伍,为全市的第二轮修志创造必要条件。  相似文献   

7.
<正>2006年5月国务院出台了《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众所周知,《地方志工作条例》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地方志全国性法规。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地方志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轨道,对于依法修志,建立修志工作长效机制,保障地方志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时至今日《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已有五年时间。在这五年的时间里,双鸭山市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为契机,有力推进了地方志工作的发展。  相似文献   

8.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中央政府名义正式颁布的有关地方志工作的行政法规,使编修地方志成为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是依法治国方略在社会科学领域的重要体现。《条例》的出台对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保障地方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有着重大的里程碑意义。  相似文献   

9.
《地方志工作条例》与地方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正>在全国首轮新编地方志工作基本结束、第二轮修志全面展开的背景下,《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6年5月18日正式出台。《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地方志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是方志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本文试图通过对相关规定的粗略解读,论述《条例》在地方志事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0.
5月29日,新华社授权在各大新闻网站公布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全文。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者闻讯后,主动从网站下载《条例》进行学习,纷纷表示要以《地方志条例》规范和推动地方志工作。  相似文献   

11.
《江苏地方志》2006,(4):3-3
2006年6月29日,江苏省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发出《关于在全省地方志系统认真开展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通知》。《通知》指出,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7号),颁布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地方志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这是我国新编地方志工作史上具有划时代和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于实现依法修志,保证地方志事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条例》对地方志工作的地位、性质、领导、职责、质量要求,以及志书编纂的间隔年限、审查验收等都…  相似文献   

12.
《中国地方志》2006,(9):44-44
2006年6月以来,库车县委史志办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地方志工作条例》宣传教育活动,使地方志工作进一步深入人心,为《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奠定了基础。一是认真学习。通过学习讨论,编辑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地方志工作的重大意义、编纂原则及法律保障等规定,严格编纂、依法编纂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广泛宣传。为广泛宣传《地方志工作条例》,库车县委史志办主动与县广播电视局联系,将《地方志工作条例》在库车电视台和广播电台播报,使《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宣传切实做到家喻户晓。此外,还通过网站宣传、制作宣传牌等形式广泛宣传《地方志工作条例》,取得良好成效。三是积极落实。为确保《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库车县委史志办将《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情况,向县领导做了专题汇报,并就地方志工作的调整范围、保障规定、志书编纂审验等重点问题与领导进行了广泛交流,为库车县地方志工作的健康发展和《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铺平了道路。  相似文献   

13.
《中国地方志》2006,(8):6-6
2006年6月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朱佳木在随中央党校进修班学员一起到佛山调研期间,抽时间专程走访了佛山市地方志办公室,看望了方志办的在职人员和返聘干部,听取了方志办主任麦炎祥对佛山市第二轮修志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座谈了学习《地方志工作条例》的体会。朱佳木同志说,地方志系统的同志盼望已久的《地方志工作条例》,虽然是5月18日作为国务院令公布的,但是在5月30日他到达佛山的当天才由新华社播发并于次日见报的。因此,能首先和佛山的同志一起学习《条例》,共享《条例》颁布带来的喜悦,他感到十分高兴。  相似文献   

14.
全国地方志工作第一个地方性法规《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已由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 2 0 0 3年 7月 2 4日通过 ,并由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3号 ) ,自 2 0 0 3年 10月 1日起施行。 7月 2 5日的《四川日报》公告了《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共分十三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地方志的编纂和管理工作均适用本《条例》。《条例》对地方志范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志工作经费列入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相似文献   

15.
正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第467号国务院令:"现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施行,使地方志工作从此纳入法治化轨道,进入依法推进的新时期,因此,说它是地方志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具有全局性、根本性和战略性的重大意义,是毫不为过的。《条例》从无到有,最终定格为22条,凝聚了无数人的心血和汗水。由于工作的关系,我  相似文献   

16.
《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关于地方志工作的行政法规,是依法修志的纲领性文件。《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地方志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轨道,对于实施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的长效机制,保证地方志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促进地方志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将发挥重要作用。面对新机遇和新任务,  相似文献   

17.
《福建史志》2007,(1):F0003-F0003
福建省新一轮修志工作,在2005年2月全省地方志第六次工作会议召开之后,进入了全面启动阶段。省直及各市、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认真落实会议精神,扎实工作,积极推进我省地方志工作的开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去年,《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更犹如一股和煦的春风.吹进方志百花园.使社会主义新编地方志工作从此进入了依法修志的新阶段。我省广大修志工作者以《条例》颁布施行为契机,紧密结合各地具体实际,努力学习宣传《条例》精神,通过推动地方志工作把贯彻《条例》落到实处。为此,本刊将陆续撷取有关全省地方志工作开展情况的图片.予以宣传报道。  相似文献   

18.
《宁夏史志》2010,(3):11-13,48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向全国颁布施行,地方志工作从此走上了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推动和保障地方志事业的健康发展,建立地方志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地方志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9.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延续了两千多年的优秀文化传统。地方志工作作为一项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惠及后世的文化事业,已成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一项系统工程,就在第二轮修志工作全面展开,地方志事业蒸蒸日上的大好形势下,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67号令,正式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地方志编纂历史上和地方志事业发展进程中一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它标志着延续了两千多年优秀传统的地方志工作从此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发展轨道,对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  相似文献   

20.
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简称《条例》)实施两周年来,桂林市地方志工作在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组织、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牢固树立依法修志意识,全面推进了全市以修志编鉴为主的地方志工作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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