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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西第一次司法官考试背景
晚清司法官考试是适应近代司法改革之要求,推行司法独立的重要内容。近代中国司法改革是在庚子变乱之后,清政府面临空前严重的统治危机而采取的应变措施,试图通过司法改革收回治外法权。为此,光绪三十二年(1906)九月二十日清政府发布改革官制上谕,将刑部改为法部,专职司法行政,将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专司司法审判,与大理院相配套的要在全国设置各级审判厅。从1906年到1909年,清政府先后制定了《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1907年)、《法院编制法》(1907年)和《筹备各省省城及商埠等处各级审判厅》(1909年)等,[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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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第一监狱,位于南京市大石桥东南部、原南京老虎桥45号,故俗称“老虎桥监狱”,为民国时期江南著名监所.一江苏第一监狱初名为“江宁罪犯习艺所”,始建于1905年,由江宁知府星壁参照日本监狱制度和天津习艺所规模,督工兴办,历时两年,1907年建成并投入使用.习艺所“墙壁坚高、规模完备”,有大小房屋220余间,可收留犯人500多名.初时,江宁罪犯习艺所只收留江宁一府的充军、流放和徒刑犯人,人数不多,监房大都闲置.1909年,经江宁知府杨守钟奏准,开始接纳未建习艺所的各州县充军、流放和徒刑犯人,并收容“痞棍、流氓及他项有罪人”,由此,江宁习艺所更名为“江南模范监狱”.次年,又在狱中增设无业游民习艺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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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寅恪研究隋唐刑律制度,创获甚多。尤其在对隋唐刑律制度渊源考辨时,在繁杂的刑律变迁中匠心独具地勾勒出隋唐刑律制度的三大源头,打破了当时学界对这一问题的诸多缪见。陈寅恪擅于用民族文化视野来研究隋唐史,由于这一研究视野要求紧扣种族、地域等对政治与法律影响最巨的核心因素,故能做到发前人之所未发,引领了该领域学术研究的发展大势与潮流。尽管陈寅恪并没有留下法律史学方面的皇皇巨著,但其倡导的学术研究应重"预流"之志以及精密考证与义理阐发相结合的科学研究方法、多学科研究视角的应用,均为法律史学研究提供了新范式,在中国法律史学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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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北郊的秦城监狱,是建于1958年的秘密监狱,原是关押重要战犯、特务及大案犯之处,文革中成为“四人帮”迫害干部、知识分子的据点,文革后又成为关押“四人帮”之所在。秦城监狱以其特殊的历史地位见证了时代风云变幻。当年参加审判“四人帮”的法官王文正曾在奏城监狱工作3个月,在《文革前后秦城监狱揭秘》一文中回忆了亲见亲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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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世界法制史上,最先将司法独立确立为宪法基本原则的是英国,但赋予司法独立以制度保障并予以真正实施的却是美国。美国司法制度也被公认为是司法独立的典型代表,对美国政治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美国立国之初,司法独立的基础相当薄弱,而随之出现的党派斗争使得司法部门更是陷入政治斗争的泥潭。司法独立原则的最终确立有赖于最高法院的自我定位和法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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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汝珍(1870—1942)原名倬冠,字聘三,号隘园。广东清远人,清末民初书法家、文章家。22岁考入广雅书院。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乡试中举人。光绪三十年(1904),进士殿试以第一甲第二名钦点榜眼,诰授光禄大夫、南书房行走、翰林院编修。光绪三十二年(1906),被选派到日本东京法政大学读法律。回国后先后任刑部主事、京师法律学堂教授,奉命创定商律,并参与修订国家刑律,编修《德宗实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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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史官与起居注之间的关系,是个值得考察的问题。明早在立国之前已设立了起居注,“甲辰年三月丁卯置起居注,以宋濂、魏观为之,日侍左右,记言动”,并负有规谏君主的职责:“要在训忠纳诲,改主于无过之地,而后为尽职”。由于此时明代尚未设史官,起居注还承担编纂史籍的任务,如乙巳年六月,太祖曾命起居注滕毅、杨训文“集古无道之君,若夏桀、商纣、秦始皇、隋炀帝所行之事以进。”①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吴元年五月己亥置翰林院时才结束。翰林院中的修撰、编修、检讨时称史官,以记事纂史为任。自此,起居注才专司记注起居、规谏君主的任务,②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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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是君臣之间信息沟通的重要渠道,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环节,其形成过程受制于多方因素。清末两江总督端方所上《均满汉以策治安折》,从起草到上奏历经两年,期间几经改动,与政局变动有着密切的关联,形成的不同版本侧重不一,反映出上奏者端方身份变更前后政治决策与运作的调整。中国史学会编《辛亥革命》收录的端方《请平满汉畛域密折》广为学界引用,实际并未上陈。该折撰稿人熊希龄随端方出洋考察,期间暗中联络梁启超撰写考察团回京奏陈,亦受梁氏思想的影响。光绪三十三年(1907),革命党人徐锡麟刺杀安徽巡抚恩铭的皖案发生,促使端方对此折做出大幅度修改,形成《均满汉以策治安折》上陈,与袁世凯有着直接关系。奏折这类文献的形成与出台是动态的过程,将其放在时局赓衍中考察,每封奏陈都是一个“生命体”,构成研究的对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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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定人丘禾实为明朝万历年的奉政大夫。右春坊右庶子、翰林院待读。其弟丘禾嘉为崇恢年间的右全都御史、辽东巡抚。因曾在宁远、山海关抗击敌军有功,1986年国家维修长城时在山海关为丘永嘉立碑塑像,列为十位民族英雄之一,成为贵州人的骄傲。丘禾实,字有秋,号鹤峰,明贵州新添卫(今贵定)人。明万历十九年(1592)举乡试第一,万历二十六年(1599)中进士,选庶吉士,授翰林院检讨,为奉政大夫、右春坊右庶子。据(贵州通志)、(贵阳府志)等书记载:云贵向无人任朝中编检,“有之,自禾实始。”郭子章总督贵州时,修(黔记),丘未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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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1907年建议各省设立的咨议局,以及其后江苏绅士与安徽官绅所设计的咨议局,虽然在本质上都不是完全的议会机构,但设计者都将其定位为"全省"的机关,而非"地方"的机关。法部在批评岑氏的时候,更是提出,必须先建立地方议会,才能建立省议会,地方议会是咨议局的基础。1908年出台的通行全国的《咨议局章程》,将咨议局定位为"一省之议会"。在上奏《咨议局章程》的奏折中,在与于式枚辩难的过程中,宪政编查馆都强调,由于中国的行省不同于各国的"地方",咨议局不同于各国的地方议会,而是中国特有的省议会。清季对议会系统的规划,是国会、省议会与地方议会,而非国会与地方议会。今人多将咨议局称为地方议会,实错解了当时制度设计者的良苦用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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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闻周报》是民国时期一份著名的有关时事政治的期刊。创办人胡政之,一生经历复杂。他名霖,字政之,笔名冷观。1889年出生于四川成都。1907年自费留学日本,考入东京帝国大学研习法律。1911年毕业回国。1912年担任上海《大共和日报》日文翻译,1913年任该报总编辑。1915年,因及时报道“二十一条”的幕后交涉情况、揭露袁世凯的卖国行径,在新闻界崭露头角。1916年,担任安福系《大公报》经理兼总编辑,宣扬皖系的亲日路线,为国人所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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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的陕甘宁边区巡回审判制度,主要指的是马锡五同志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时所创造的群众路线审判方式,即马锡五审判方式。它是抗日民主政权创立的一种把群众路线的工作方针运用到司法审判工作中的审判方式,这种审判方式在边区政权所辖范围得到了普遍地推广。马锡五审判方式在陕甘宁边区普遍推行后,对当时的司法体制造成了巨大而积极的影响。它改变了旧司法传统的弊端对抗日根据地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并且清除了离开实际、离开群众的教条主义的思想和作风,使得抗日根据地的司法制度能够更进一步地适应当时的历史环境,从而能更好地服务抗日战争。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出现不仅对当时的司法制度造成了重大影响,还对现今的司法工作提供了一些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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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承尧(1874—1946),字际唐,亦作霁塘,一字芚公又字讷生,号疑庵,晚年别署芚叟,安徽歙县西乡唐模村人,是我国近代名的爱国诗人、书法家、史志学家、物鉴定家及收藏家。光绪30年(1904年)甲辰科进士,1907年进翰林院任“国史馆协修、实录馆修编书处详校”,为清代最后一科翰林。辛亥革命后曾任甘肃省长公署政务厅长及甘凉道尹等职。1925年其父去世,他即息影家园,再未为官,而是致力于地方献资料、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