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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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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物》1951,(11)
現值本區土改進行期間,各地可能發现不少古文物或革命遺跡,本署爲有效執行中央保護文物的政策,使我民族文化遺產不受損失,特根據本區具體情况,提出以下補充指示: 一、各級政府機關、學校、工礦、團體等,應在幹部員工師生和羣衆中,進行深入教育,務使在  相似文献   

2.
《文物》1950,(Z1)
第一條為保護我國文化遺產,防止有关革命的、歷史的、文化的、藝術的珍貴文物及图書流出國外,特製定本辦法。第二條下列各種類之文物圖書一律禁止出口:  相似文献   

3.
《文物》1952,(1)
查輝縣百泉爲我省名勝首區,所有建築,大體和萬壽山類似。此次我省衛生局爲修建療養院,佔用了百泉蘇門山南麓整個風景區正面地帶,正是人民大眾登臨遊覽的處所。計東西約一百六十米,南北最長處六十七米,多爲舊日古蹟與建築所在,在修建中遭到很多破壞,嚴重違反我人民政府保護文物古蹟政策。查中央政務院政文董字第三十五號指示:凡全國各地具有歷史價值的文物建築,均應加意保護,嚴禁毀壞;如確有必要拆除或改建時,必須經當地人民政府逐級呈報各大行政區文教主管機關  相似文献   

4.
《文物》1950,(Z1)
五月二十四日政文董字第十三號查我國所有名勝古蹟,及藏於地下,流散各處的有關革命、歷史、藝術的一切文物圖書,皆為我民族文化遺產。今後對文化遺產的保管工作,為經常的文化建設工作之一。茲為保護上述古蹟、文物、圖  相似文献   

5.
《文物》1951,(3)
(川西人民行政公署第十七次行政會議通過) 第一條爲保護川西歷代古蹟文物,特製定本辦法。第二條本署成立"川西文物保管委員會",在文教廳領導下進行关於川西古蹟文物保護、調查、徵集、研究等工作,凡歷史文物保藏較多之縣,可成立縣文物保管委員會。第三條軍隊、機關、團體、人民,對於所在地具有歷史意義之古蹟文物,均須切實保護、不  相似文献   

6.
《文物》1951,(7)
一、总说自一九四九年八月我會正式成立,至今已有十八個月了。我們的工作任務,是根據政府保護文物政策,管理上海市及由隣近地區接管、徵集和收購的文物,使我們民族文化的珍貴遺產和有關人民革命鬥爭的文獻及紀念物,得到最適宜的處理和發揚。  相似文献   

7.
《文物》1953,(1)
造成以上嚴重掘墓風氣,使文物遭受嚴重損失,主要是由於: (1)我們未能認真貫徹中央保護文物政策:有關文物法令,僅僅來文照轉,傳達到各縣市人民政府爲止,鄉村工作幹部對文物政策一無所知,我廳對此毫不檢查。據悉此次南昌、新建等縣破壞坆  相似文献   

8.
《文物》1953,(3)
西北行政委員會爲了在基本建設工程中注意和做好有關歷史文物的保護工作,特發出如下的指示: (一)各級交通、水利或其他基本建設工程的主管部  相似文献   

9.
一、蘇聯共產黨、蘇維埃政府以及列寧、斯大林對保護文化遺產的關懷偉大的十月社會主義革命,根本改變了蘇聯人民物質和文化生活的面貌,為蘇聯各民族人民文化的發展,開闢了無限的前途。同時蘇聯各民族,為了發展新的文化,必然對自己本民族過去所遺留下來的文化財富,要加以深刻的分析和研究。因而保護這些物質文化的遺存,便成了蘇聯人民重要的任務之一。‘蘇維埃政府和列寧、斯大林同志在文物保護方面給與了莫大的關懷。列寧寫道:"完全有必要採取全部的努力,防止基本文化柱梁的坍塌,否則無產階級是不會原諒我們的"。在國內戰爭困難的年代和在貧困的條件下,保護文物的工作列為基本的刻不容緩的任務之一,蘇維埃政府在這方面採取了必要的措施,即在教育人民委員部之下,設置了博物館暨藝術文物保管的部門(一九一七年在彼得格勒,後來遷到莫斯科)。共和国中央機關的建立,統一了博物館和藝術文物登記的機構,在組織上有着巨大的意義。在其後不久,蘇維埃政府又在中央報紙上發表和頒佈了一系列的关於保護藝術品、古物和自然名勝的法令和决議。一九一八年十月五日人民委員會通過了關於私人、社會團體、機关所有藝術品、紀念物和古物保護、保管及清點的辦法,為了保護、研究及盡可能的使廣大居民認識俄羅斯的藝術品和古物寳藏起見,建立了一系列的关於藝術文物保護的措施。在歷史上第一次宣佈我們國家內一切文化古蹟,不管它屬於何人所有,都歸國家保管,因此第一次实行了一切紀念物和藝術紀念品均由國家登记的辦法’。(引自卡里林格—米哈依洛夫斯卡雅‘建築紀念物的保護和研究’) 在十月革命的初期,蘇維埃政府和列寧同志,不但关怀着建筑紀念物的保護,而且採取了必要的措施來修理和修復  相似文献   

10.
查我国所有古蹟文物,皆為我民族文化遺產。它是古代勞動人民的智慧創造和血汗结晶。這是屬於人民自己的財產,人人都有珍重愛惜和保護的責任。茲為貫徹執行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所頒佈保護文物政策法令,對本省名勝及古文物建築的保護,特補充規定下列辦法。希全省各級人民政府,機關、部隊、團體、和全體人民嚴加注意遵守,為要。  相似文献   

11.
《文物》1951,(1)
我中南地區的土地改革,今冬明春卽將在五千萬人口的地區實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及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頒佈之"古蹟、珍貴文物及稀有生物保護辦法"之規定,凡屬於地主、惡霸、戰犯所有之一切具有歷史、學術、與藝術價值的文化遺產,如古代石器、金屬器、陶器、瓷器、玉器、漆器、竹木器、齒牙骨角器、絲麻棉等編織物及刺繡、各種化石、各種珍貴版本、孤本、絕本、抄本與不常見之書籍、碑版甲骨、金石文字及其他拓本、簡牘、檔案、文書、字畫、佛經、儀器、報章、雜誌等,以及在實行土改地區之有關革命價值之文物圖書與歷史藝術價值之名勝古蹟,如古寺古廟及其附屬建築,古佛像、碑碣、壁畫、古塚墓、名人故居等,均屬我民族文化之遺產,必須區別於應沒收分配之生産資料或生活資料,不應隨意分掉或聽任損毁與散佚。爲保護我民族文化遺產,防止有關革命、歷史、文化、藝術價值之珍貴文物及圖書,在土改期間隨意分掉、損壞或散佚,特決定: 一、戰犯、惡霸、或地主藏有上項文化遺產,應予没收。但不應損壞散佚或分掉,須一律慎重保護,送交當地人民政府負責保管,並層報上級人民政府處理。二、在反霸鬥爭中,所已沒收上述歷史文物圖書,並須重加整理登記;對已分掉或散佚者,應予  相似文献   

12.
一九五○年六月十四日,人民政協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上,劉少奇副主席關於土地改革問題的報告裏曾經特別提起,在土改工作中遇到:"各地名勝、古蹟、歷史文物如無人管理,而又需要人管理者,當地人民政府必須注意派人管理,不使破壞"。劉副主席這一個指示,是說明在土改工作中同時亦要照顧到中央人民政府愛惜文化遺產,保護古蹟文物的政策。七月二十九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秘書廳發出通知說:"爲在土改中能更好保護古蹟、文物、圖書、建築等及普遍搜集革命文物起見,在組織土改幹部進行學習時,必須注意院頒:(一)爲規定古蹟珍貴文物圖書及稀有生物保護辦法,附"古文化遺址及古墓葬之調查發掘暂行辦法",(二)爲指示保護古文物建築辦法,(三)為徵集革命文物令,以上三件通知各地列爲學習土改法令之參考文件",這就是指示我們如何來貫澈這  相似文献   

13.
《文物》1951,(11)
據西南文教部簽呈略稱:"據報成渝鐵路自開工以來,在修築路基時,曾經發现古物,古墓,爲保證此項古蹟,擬請鈞會轉知西南鐵路工程局,轉令各段注意保護古物,如有發现,即速通知有關機關處理"等情,查中央人民政村政務院所颁佈‘古文化遺址及古墓葬之調查發掘暂行辦法’第三條規  相似文献   

14.
为保護國內所有名勝古蹟及流散各處的有關革命、歷史、藝術的一切文物圖書,並使各地方管理機構職權明確起見,特根據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颁佈之‘規定古蹟珍貴文物圖書及稀有生物保護辦法’及‘保護古文物建築指示’,共同制定:‘中央人民政府内務部、文化部关於管理名勝古蹟職權分工的规定’及‘中央人民政府内務部、文化部关於地方文物名勝古蹟的保護管理辦法’(附:地方文物管理委員會暫行組織通則)。上述規定及辦法,業經政務院一九五一年二月五日政文齊字第十三號批覆同意,茲特公佈施行。  相似文献   

15.
《文物》1951,(12)
古代文物是研究古代文化歷史的珍貴材料,必須切實注意保護,不得任意挖掘、破壞,政務院會於一九五○年七月發布保護古文物建築的指示,但若干地方仍未引起重視,這種情形是不應該再發展下去的。下面幾篇有關隨便發掘古文化遺址及破壞古物的報導,我們特一併刊載在這裏,以引起各有關方面的注意。  相似文献   

16.
《文物》1953,(3)
爲了貫徹中央人民政府保護文物古蹟的政策法令,進一步宣傳並提高廣大羣眾對祖國歷史文物古蹟的認識,以發動羣眾來保護和清理天成鐵路沿綫地面上的及地下出土的文物,天成鐵路文物古蹟保護委員會於一九五二年二月二十四日正式成立。推舉龍光瀛爲主任委員,  相似文献   

17.
《文物》1951,(1)
地面古蹟應有妥善的保護,地下遺存應待科學的發掘,此為我中央人民政府保護文化遺產的基本政策。查長沙近郊,年來發現古墓多處,大都爲戰國至漢之遺址,遺存極豐,並多珍貴。因之商販外人,趨之若鹜,勾結土霸地主從事大規模的盜掘。搜羅所得,不僅製作精美,且保存完好,其中尤以絹質晚周繒書一件,上有文五百餘字,爲考古發掘中罕見之物,亦中國最古之墨蹟。其他如銅器之簋、壺、尊、鼎等,亦是與壽縣出土楚器先後媲美。至遺存之多,卽銅鏡、銅劍、漆器、環壁、木俑等每種數量恆以百計。其他如琉璃、琥珀彫刻、絲帛、竹蓆之類,亦不在少數。此類古物,或由商賈贩賣,或為外人收購,大都流出國外,一九四七、四八年間,經廣州出口者,每年常在千件以上,如是者,十年如一日。反動政府視若無睹,官商地主從中牟利,緝私海關乘機分肥,明張盜掘,破壞文化,數十年來,莫此爲甚。我中央人民政府三令五申保護各地文物古蹟,對文化遺産之重視,還逾前  相似文献   

18.
《文物》1951,(11)
本省自反封建鬥爭開始以來,各種文物,渐有散失,這些文物都是中國幾千年來民族的文化遺產,都是中國人民不可以價值計算的人民財富。過去各界人士,搜藏這些文物,都花費了不小的心力與財力。自反封建鬥爭開展以後,中央人民政府爲保護這些文物,曾經頒發了各種指示和辦法如禁止  相似文献   

19.
《文物》1951,(1)
從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以來,文物工作的方向,就和過去的有了基本的不同。所謂文物工作,包括着:圖書舘、博物舘的業務的推進,古建築、古陵墓、歷代名勝史蹟、革命遺蹟的調查、保護、發掘與修整,有關歷史、文化、革命的文物圖書的調查、登記、搜集与禁止出口等,範圍相當的廣大。圖書舘業務,在中國很早的就已發展了。清代建文淵、文溯、文津、文源、文瀾、文宗、文匯等七閣,  相似文献   

20.
林彪 《文物》1951,(12)
(一)自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颁佈各種有關珍視文物的法令以來,中央對於文化遺產的保護,徵集、調查、研究、整理、管理等工作執行的情况,甚爲重視,並隨時督導推行。我中南區各省市對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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