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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博览》2010,(6)
传统中国乡村具有一定的"自治"色彩,乡村自治体现为"皇权、族权和绅权的结合",是基于当时生产力水平和生产关系基本状况寻求国家与社会的平衡、实现官治与自治的良性互动的现实选择。但总体上看传统中国乡村自治是低水平和维持性的。民国时期,国家权力不断渗透到乡土社会,国家与社会之间此消彼长、各有进退,乡村治理格局呈现出复杂和多样化的特征;然而,由于国家整合乏力和国家权力渗透有限,传统乡村自治的基础和根基并未被打破。新中国成立后,压力型政治体制形成,国家权力下沉至底层社会,彻底打破了传统乡村的秩序和格局,特别是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终结了"乡村自治"的历史。改革大幕开启后,"人民公社"体制被乡政村治体制所取代,村民自治是国家寻求行政权与自治权平衡、实现乡村善治的制度创新。但是,当下村民自治的困境表明,现代乡村建设必须创新体制和机制,实现国家与社会的平衡,建构农村社区自治体制,走真正的乡村自治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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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发展进程中,制度设计和制度执行日臻科学、合理、有效,政府、社会、民众多方良性互动逐步建构明晰,权力与权力的边界日渐厘清、有序的系统动态过程。扩大民众有序参与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统一战线为公民制度化参与提供了组织架构、机制资源。回应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民众政治参与双重需求,新时代统一战线应进一步拓展包容性,深化协商性,强化整合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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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欧洲村庄的自治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中世纪欧洲许多村庄具有自治性质。它们独立管理自己的事务:有自己的法律——村规;有自己的最高权力机构——庄园法庭和村民会议;有自己选举出来的管理人员;有些村庄还有自己的军事防务。中央政府和领主承认许多村庄的自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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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已有研究中,协商往往在价值范式下去理解,与民主高度关联,这一界定容易陷入西方话语语境,而忽视了中国本土所不一样的协商事实。在中国乡村社会,协商是一种治理工具,以解决问题为导向。这种工具范式下的协商与治理高度关联,在中国乡村有着深厚的社会土壤。以余家桥村"说公"为研究对象,发现在"国法不下乡"的传统时期,矛盾纠纷通过协商自治的方式得以调解。协商表现为一种"授权"的逻辑,具体体现为一种"授权式协商"。欠缺平等协商能力和对话能力的农民主体,授权有能力、有权威的主体代表自己协商,通过公开、公共的讨论,形成一致的共识,有效解决问题,以维系秩序。中国乡村社会具有深厚的协商土壤,并孕育出多种形式的协商机制。这种"协商基因"并没有因历史变迁而消逝,而是扎根于乡村社会土壤。挖掘并激活农村社会的"协商基因",对实现新时代乡村有效治理具有一定的启发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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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史研究》2021,(1)
明清时期的武陵地区是古代中国推行土司制度的重要区域,该地的社会治理对整个土司地区而言,具有一定的代表意义。其社会治理的模式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与王朝国家权力相关的制度体系;一是与土司地方文化、传统相关的社会组织系统。王朝任命的各级土司与土司的佐贰官共同构成了土司地区一套制度化的治理体系。在社会组织系统中,土司、宗族大姓首领身份合二为一,土司制度和宗族制度对接,构成对民众日常生活控制的基础;地方神灵、国家信仰等,在身份认同及价值观念上向土司地区注入了王朝国家的背景,从而达到整合与教化民众的目的。可见,土司地区的社会治理是对传统社会结构的延伸与发展,这种变化是在王朝权力干预下完成的。因此,土司地区的社会治理也是土司制度推行后的一大特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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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发展的历史境遇及生存逻辑——基于黔中J村“老协会”的生命历程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村庄治理是不同权力主体在村庄场域中的交互过程。改革开放后,各种民间组织重新兴起,成为村庄治理中的关键力量。J村个案显示,其"老协会"在21世纪前期彰显出独特的自主性和行动力,在村庄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后其自主性和行动力不断消解,最终被排斥在边缘位置,在村治中处于失语状态。民间组织的衰退并不意味着其可有可无,相反,扶持民间组织,重塑其公共性,是新时期推进社区建设的重要前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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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期村庄权力秩序的冲突与调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村庄权力秩序可以分为外部权力秩序和内部权力秩序。随着市场化、现代化和民主化进程的推进,我国步入现代化转型时期,原有的村庄权力秩序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冲突,集中表现为外部权力体系的冲突和内部权力体系的混乱。要进一步提高村庄治理绩效、实现有效治理,必须理顺村庄治理的外部权力秩序,规范村庄治理内部权力的运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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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族血缘关系与地缘关系合一、国家与社会合一,是中国传统社会的结构特点,宗族关系与国家权力在基层行政运行中的辩证属性,是基层社会秩序变迁的重要因素,其功能发挥因时而异,取决于多种因素。梳理分析这一问题,是考察中国古代社会控制、治理理念、治理模式的重要方面。秦汉是中国统一王朝建立和大发展时期,是历代统一王朝基层社会治理理念、模式的奠基时期,宗族力量与国家力量经历了分与合、合与分的历史过程,直接影响着基层社会秩序与统一国家建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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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城市居民委员会研究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建国初期城市居民委员会对保甲组织的取代及其对社会的整合作用 ,是马列主义国家学说和民主自治思想在中国城市基层社会组织建设中的具体运用和发展 ,表明我国基层社区控制的主体由传统社会中的士绅阶层和家族宗法组织逐步转化为现代社会中的平民阶层和民主自治组织 ,为实现从传统宗法社会向现代民主法制社会的转型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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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一个农村广布的大国,对其治理的效果关系到国家整体规划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实行的农村村民自治制度没有达到和形成预期的效果的局面。引入"社会资本"的研究概念,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为乡村社会的治理提供多元模式与资源,更好地促进其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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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社会"概念是从欧洲历史发展中演绎出来的,但市民社会本身并没有一致的共同模式,而只是一种具有特质的社会现象.德国市民社会的发展也有自己的特点.以普鲁士改革中的乡镇自治为重点考察对象,不难探讨出德国市民社会建立的模式:普鲁士国家借助法律手段和对公众舆论的掌控,强行规范公民的政治参与,使农民和城镇市民从家庭、血缘、社团、行会等传统权力的支配下解放出来,卷入国家政治生活,为他们的发展创造新的社会空间.在普鲁士市民社会的形成过程中,国家是积极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国家与社会之间存在着某种相辅相成的关系.当然,国家与社会间的特殊关系也带来了负面后果,它导致了西方式的议会民主在近代德国难以建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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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具有显著优势,发挥着独特作用。依循制度机理分析和治理有效性考量,党的领导、党派参与、多党合作、协商民主等方面的制度优势,共同构成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在国家治理领域优势的深刻意蕴。通过提高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治国的能力、强化民主党派参与国家治理的责任、完善政党协同合作治理国家的机制、提升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水平等路径,实现将新型政党制度的静态化制度优势精准转化为国家治理的动态化实践效能,以此进一步强化并充分释放新型政党制度的巨大治理潜力和强大动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