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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物》2020,(8)
正1996年7月,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在走马楼第22号井发掘出大量简牍,包括竹简、木简、木牍、封检、标识签牌等。时代属三国孙吴时期,从年号上看,包括孙权的黄武、黄龙、嘉禾等。内容涉及券书、司法文书、长沙郡所属人名民簿、名刺、官刺、财簿等。走马楼三国吴简提供了三国时期大量的历史信息,是研究孙吴的社会、经济、法律和政治制度的珍贵材料。本书为《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竹简》的第9卷,也是竹简部分的最后一  相似文献   

2.
天长纪庄木牍《户口簿》是迄今所见到的第一份汉代县级户口簿文书实物,深化了我们对汉代上计文书文本形态、内容、种类、形成以及秦汉置县制度等问题的认识。《户口簿》中的户口数,据考为西汉临淮郡东阳县的数据;《户口簿》中的户口数字,应来自东阳县某年各乡"八月案比"的人口调查统计;与考古发现的题名为"户口簿"的其他汉代木牍文书比较表明,汉代各郡县上计在递交综合类"集簿"文书的同时,还要呈递不同类别的专项统计"集簿"文书;《户口簿》蕴含汉代县乡政治、地理、人口等方面重要信息,为秦汉置县制度相关问题的探讨提供了宝贵史料。  相似文献   

3.
尹湾出土的木牍《集簿》为汉代东海郡上计朝廷时用的材料,其内容丰富,涉及东汉时东海那整个社会情况,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本文对《集薄》的内容逐一进行名读、解释,并提出其中疑问,对简文在当时的作用和意义加以阐述。  相似文献   

4.
尹湾汉墓新出《集簿》考述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尹湾汉墓新出《集簿》考述谢桂华1996年第8期《文物》杂志,第一次全文公开发表了连云港市和东海县博物馆于1993年从尹湾六号汉墓发掘出土《集簿》的释文①。标题《集簿》二字,系木牍原文就有的,用隶体书于正面牍首中央。《集簿》正文,则用草体书于木牍正、反...  相似文献   

5.
尹湾汉墓木牍《集簿》记载的户口统计资料,反映了西汉后期一些重要的人口问题。从西汉后期社会的实际情况看,《集簿》中的户口资料,从户口增长率(9.97‰)、获流人数(户11 662、口42 752)、人口性别比(102.6)、老年少儿人口比重(6岁以下、80岁以上、90岁以上人口分别占东海郡总人口的比例为18.79%、2.424%、0.835%)到高年受王杖人数(2823人)都是可以解释得通的,是真实可信的。《汉书·地理志》中的户口资料也是可信的。  相似文献   

6.
尹湾《集簿》“春种树”解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一 “春季种植树木”说商榷尹湾 6号汉墓出土木牍《集簿》中所见东海郡上计内容 ,有涉及田亩统计的文字 ,其性质可能即《续汉书·百官志五》刘昭注补引胡广曰所谓《集簿》中的“垦田”数 ① :提封五十一万二千九十二顷八十五亩□……人如前 (一正 )□国邑居园田廿一万一千六百五十二□□十九万百卅二……卅五万九千六……种宿麦十万七千三百□十□顷多前千九百廿顷八十二亩……春种树六十五万六千七百九十四亩多前四万六千三百廿亩 (一反 )关于所谓“春种树” ,有学者解释为“春季种植树木”。高敏先生说 :“这段是说东海郡在春季种植树木…  相似文献   

7.
西汉东海郡吏员设置考述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西汉东海郡吏员设置考述卜宪群《文物》1996年第8期刊登了《尹湾汉墓简牍释文选》,系新近出土的连云港市东海县尹湾村汉墓简牍中的一部分。主要内容有“集簿(1号)”,“东海郡属县乡吏员定簿(2号)”,“东海郡吏员考绩簿(5号)”等,上述1号、2号、5号皆...  相似文献   

8.
尹湾汉简是1993年2月底发现的,由于木牍与竹简保存情况较好,缀合整理工作进行得很快,1996年8月就在《文物》杂志上公布了大部分释文,1997年北京中华书局又印行了《尹湾汉墓简牍》。尹湾汉简内容以汉代地方行政文书为主,对秦汉地方行政制度研究来说十分...  相似文献   

9.
《文物》2020,(6)
正西汉海昏侯刘贺墓出土了5000余枚竹简和近百版木牍,包括众多珍贵典籍和历史性文书档案,是我国学术史上的一次重大发现。墓葬发掘简报、展览图录等,已对简牍进行了介绍[1],这里仅就医书中保存相对完好的"房中"简再谈些初步认识。"房中"简共约60枚,简文多残断,完简字迹亦基本残泐,完简容字37~39字,与《礼记·中庸》《曲礼》《论语·述而》以及"祠祝""葬赋"  相似文献   

10.
尹湾汉墓简牍初探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文物》1996,(10)
尹湾汉墓简牍,除1方木牍是从M2出土外,其余23方木牍和133支竹简,均出土于M6男棺墓主足部。所出木牍基本完整,竹简出土时多已散乱,有一些并已残断。通过整理,绝大多数断简已拼接缀合。全部竹简按内容可分为四部分,各部分的简基本上已据简文内容排定先后顺序。  相似文献   

11.
常怀颖  王恺  张琼  王寅娟  胡东波 《文物》2012,(6):32-44,1
2010年,北京大学受捐入藏了一批海外回归的秦简牍。同年,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对这批秦简牍进行了室内发掘清理与保护工作。共清理出竹简751枚、竹牍4枚、木简21枚、木牍4枚、木觚1枚、木骰1枚,为传统田野发掘原理运用于简牍室内发掘以及简牍类遗存的科技检测等积累了经验,了解了秦竹简的编卷方式,对研究竹简简序、文辞连缀具有重要意义。简牍保存完好,组合较完整,为通过遗物组合关系了解所有者的知识背景、等级身份等提供了线索。  相似文献   

12.
黄朴华  何佳  雷永利  何佳 《文物》2013,(6):4-26,1,2
2010年6~8月,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为配合五一广场地铁站地下水管改迁施工,在编号为1号窖内出土陶建筑构件、木器及简牍等,其中简牍有万余枚,可分为木牍、两行简、小木简、封检、封泥匣、签牌(木)、竹简、竹牍、削衣、异形简等。这批简牍大多保存较好,绝大多数为官文书,有大量与司法相关的内容,涉及刑事、民事、诉讼等,且不少简牍上有纪年,据此推断这批简牍的时代为东汉早中期和帝至安帝时期。  相似文献   

13.
尹湾汉墓简牍与西汉官制探析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本文根据尹湾汉墓所出简牍探讨西汉官制问题。第一部分是对《尹湾汉墓简牍》一书中文字考释的订补。第二部分是根据简牍有关东海郡下辖长吏名籍部分的内容 ,列表呈现了他们的姓名、籍贯、原任官职 ,及任现职的原因 ,并分项进行统计与分析。第三部分探讨《集簿》和《东海郡吏员簿》中有关行政区划名称、东海郡吏员统计数的差异以及部分官吏的秩级、职能、统属关系 ,并对郡太守属下少府机构的设置 ,作了重点探讨。  相似文献   

14.
检核户籍和人口是我国古代一直实行的一项根本制度,但其检核程序如何,史载缺佚,此前的考古发掘亦未发现实物。走马楼简牍中两枚关于户籍检核制度的木牍和有关竹简的发现,填补了这一空白。从两牍所记内容来看,当时孙吴政权检核户籍要经过官吏被书、隐核户口、登记为簿、破莂保据等四道程序。  相似文献   

15.
《文物》2015,(12)
<正>长沙走马楼吴简数量巨大,大部分用来记载赋税收支、仓库出入、户口名籍等,可归为簿书系统。此外,记录嘉禾年间长沙郡临湘侯国一桩刑事诉讼——许迪案的司法文书简牍,显得弥足珍贵。吴简发现的次年,胡平生、宋少华就率先介绍了与许迪案相关的录事掾潘琬考实木牍(J22-2540、竹木牍50号)与中贼曹掾陈旷考实木牍(J22-2673、竹木牍353号)[1];1999年的《发掘简报》公布了上述两件木牍的图版[2]。此后,学  相似文献   

16.
汉简《神乌傅》整理和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汉简《神乌傅》整理和研究周宝宏连云港市博物馆《江苏东海县尹湾汉墓群发掘简报》(见《文物》1996.8)报道,六号墓出土竹简木牍,其中竹简有《神乌傅(赋)》一篇,是历年出土的汉墓竹简中的一项重要发现。因为虽然汉简出土很多,但出土汉人的文学作品,这还是第...  相似文献   

17.
《文献》2014,(5)
<正>2004年11月,安徽省天长市安乐镇纪庄村发掘清理一座西汉中期墓葬(M19),出土木牍34方~①。《简帛研究2006》刊发《天长西汉木牍述略》(以下称《述略》),文中首次公布了该墓17号木牍的初步释文~②;《文物研究》2010年第17辑登载《刍议天长纪庄西汉木牍》,随文又发表了17号木牍的图版照片③。17号木牍是一份记录墓主患病亲朋好友探视所送礼品的清单,内容涉及致送人姓名、致送物品名称及数量,对研究汉代江淮地区姓氏构成、社会风俗与生态环境变迁等具有重要史料价值。学术界于此牍的姓氏学价值迄今鲜有讨论④,本文拟就木牍所见汉代榱姓及其相关史实试作考述。  相似文献   

18.
《新获吐鲁番出土文献》收录一组吐鲁番所出唐前期西州高昌县直更的名簿,整理者命名为《唐某年二月西州高昌县更簿》。通过对文书的重新拼合、复原及深入研究,我们可以考知本组文书制作年代为唐高宗永徽、显庆年间。唐代户籍三年一造,在造籍之年的二月,各乡里正白日到县衙制作户籍,晚上则轮流宿直一更。更簿就是造籍期间各乡里正及典狱夜间轮流宿直的更次安排。唐代官衙官吏宿直皆有直簿,更簿就是造籍期间特殊的"直簿"。作为造籍过程中产生的原始文档,更簿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对更簿的研究表明,造籍期间里正轮流直更,与官员宿直一样,是其本职工作,而不是衍生的职役。  相似文献   

19.
松柏47号木牍《南郡卒更簿》,所记大部分数据无误,其中一更以一月为期的表述可与传世文献相印证。将《南郡卒更簿》与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史律》等文献联系起来推测,西汉前期普通卒更可能曾实行三更之制,即每隔两个月,就更一月。分析松柏木牍中的相关资料,可见各县更卒的人数与使大男中需要承当卒更任务的人数大致相当或相去不远,女性不存在充任卒更的可能。西汉早期卒更除民众外,五百石以下官吏和公大夫以下有爵者亦须承当。  相似文献   

20.
虎溪山"黄簿"原名并非黄簿,其性质亦非户籍,而是沅陵侯国的上计簿。目前所见走马楼黄簿同样不属于户籍,内容亦不如西晋黄籍复杂,两者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自殷商以后,崇黄逐渐成为古人观念中的一种历史沉淀,黄簿、黄籍之"黄"则是这种崇黄情结的反映,与汉晋间政权采用土德没有必然联系。西晋时期,一些重要的文书以黄纸为书写材料,面对此种压力,政府以简牍书写重要文书时,将非黄色简牍如白色木牍染成黄色,黄籍之"黄"因此也具有了具体颜色的含义。"黄"的二重含义表明,西晋黄籍指书写于黄色简牍之上的重要簿籍,户籍只是其组成部分之一。《晋令》中的黄籍甚至不包括户籍,而是指户籍以外的其他户口文书,学界将其与户籍等同,导致令文的解读存在诸多矛盾。面对户口存在的诸多问题,东晋初期对户籍制度进行了革命性的改革,此前一般户口文书的内容和功能为户籍文书所吸收,自此至南朝,黄籍与户籍形成了较为固定的对应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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