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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地域平衡理念,明代吏部司官有每省一员、照省推补的分省惯例。这一惯例的形成及其在明中后期的应用、发展和严格化,与各省官僚群体的支持密切相关。同时,此惯例的发展稳固,又不断培育着官僚群体的乡党意识和参与意识。皇权、吏部在吏部司官选任中的制度性、机构性权威逐步减弱,各省乡党逐渐掌握了从吏部司官到巡抚、提学、翰林、科道等官缺的选任主导权。权移于下、同乡为政的乡党化趋势,令晚明政局中的皇权、吏部、乡党等各方呈现难以整合的对立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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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喜涛 《世界古典文明史杂志》2011,(2)
朝鲜王朝的太平馆是专门接待明朝使臣的馆舍.围绕太平馆的接待职事,朝鲜设置迎接都监都厅,下设"六色"及各司负责使臣的生活起居,户曹、兵曹、工曹等衙门分别配合,负责财务、保卫、修缮、供给等项事务.太平馆内主要举办接待明朝使臣的各种宴会并进行贸易洽谈,是朝鲜王朝与明朝经济、文化交流的一个重要机构,具有"崇华事大"的象征意义,对维护和发展明朝与朝鲜的封贡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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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朝六部延续了隋唐以来的分司架构,但与中原王朝不同,金朝以主事直接负责六部分司,并在分司下设诸科作为具体办事机构。除了常规的分司之外,金朝六部还有"六部所辖分司",向兼掌政务、事务的方向发展。金朝六部延续了唐朝的四等官和勾检制度,以六部郎官为各部判官,以主事为各部勾检官。金朝六部分司和郎官架构虽然继承唐宋制度,但并非照搬,而是依据统治实际,因事制宜、因时制宜地进行设置,表现出鲜明的实用性色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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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子木 《世界古典文明史杂志》2019,(1)
清初部院内部结构经历了由正副理事官体制向司官制的过渡。关外时代的正副理事官体制以旗授官,而非以司分职,入关后一度与汉官系统的司官制并存,满官藉助品秩的优势实现对汉官的全面监临与掌控。顺治八年前后,清廷开始尝试理事官的分司,但各部落实的程度与范围均不尽相同,新旧制度由此交互。顺治十五年划一满汉官制,满洲旧制全面向明制靠拢。康熙初年制度复旧,部院权力结构上实际恢复了理事官体制的精神。圣祖亲政后,缩减旗分缺,建立折衷的满缺司官调拨制。由于官书编纂时的"追改",这一过程晦暗不清,本文利用清初满汉文档案与题名文献,尝试厘清部院司官制确立的曲折过程,为理解"清承明制"的复杂性提供一个观察的角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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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月刊》2017,(1)
清代刑部的堂司关系对刑部政务能否顺畅地进行专业化运作有着重要影响。其变化从堂司之间的礼仪反差中直观地表现出来。雍正以前,司官对堂官的依附性较小,礼仪亦较简略;乾隆以后,司官对堂官的依附性逐步加强,礼仪也越发隆重。堂司之间的工作交往以日常在部时的"说堂—画稿"和堂司数人同时钦差在外审案为两个主要途径。其中"说堂—画稿"的形式随着时代的变化而有所区别。乾隆时期,同司各官倾向于自由竞争,以"说堂"为契机博得堂官赏识;嘉庆、道光以后,司内明确了固定的掌印、主稿人选,逐渐向科层制转变。而"钦差办案"总体来说是堂司官员之间形成私交的终南捷径,但在特殊情况下也会带来一些麻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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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职官制度至隋唐发生巨大变化,北周模仿《周官》的六官体制废除了,政府组织系统的紊乱局面也结束了.代之而起的是以三省六部制为核心的中央政府新体制.在中央,三公不常设,亦无衙门僚佐,无论是名义上,或是实际上,都不再是宰相.三省长官为真宰相(开元天宝以后,尚书省长官不再是宰相),位尊权重.尚书六部正式成为中央的最高行政机构.九卿之制仍在,与尚书六部平行,依尚书六部政令行事,分管各种具体事务.地方则又改为州县(或郡县)两级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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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研究》2017,(3)
清代省友是州县延聘、长驻省城的办事人员,负责州县衙门在省级主管行政机构藩司、臬司及督抚部院的相关事务,诸如办理州县交代册、领解钱粮、投文解犯、打探信息等。其中,关书、使费与文册是省友的受事之源,省友藉此请托司、院书吏援通办理州县省务,甚至在使费支付数目、钱粮领取与某些事务上有"擅专"的空间。然而,这种"擅专"并非毫无限制,省友与司、院书吏携手操持州县省事时,书吏会根据上宪的执政态度与关防严密程度而使相关事务在法律法规及各项省规所允许的范围内弹性延伸,省友在使费支付与钱粮领解方面不同程度地受到州县的牵制。省友与司、院书吏在利益驱动下对州县省务的不规范运作,有促进上下级行政机构有效沟通、提高地方衙门行政效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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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在吉林设打牲乌拉总管衙门,负责贡品的采捕。东珠是打牲衙门最重要的贡品,清廷对其管理非常严格。打牲衙门对东珠采捕经历了起步、调整、兴盛、衰落四个时期,最终在光绪二十年因东珠资源的枯竭和财政的困乏而终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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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晚年,和珅擅权,他在乾隆皇帝的纵容默许下,对清朝前期所制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成法作了一系列更改,对内阁、六部、军机处等衙门进行了改造。正如洪亮吉所言:“内阁、六部各衙门,何为国家之成法,何为和坤所更张;谁为国家自用之人,谁为和坤所引进,以及随同受贿舞弊之人,……不能一切摒除。”哪些是成法,哪些是和坤的更张,这本身并无关紧要,重要的是要分清哪些有利于专制皇权,哪些不利于专制皇权,这是嘉庆皇帝亲政后整顿国家制度首先是整顿军机处有关制度时的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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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朋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0,(1)
清末,在俄国中东铁路管理局的要求下,中东铁路途经的黑、吉两省将军衙门分别设置了相应的交涉机构——"铁路交涉局"。在中东铁路建设、经营、管理过程中,它负责中俄之间有关铁路事务的交涉,同清朝的其他涉外机构有较大区别。它一度成为中方在中东铁路属地及其影响下地区的"准行政机构"。时事变迁,该机构的名称及功能也不断演变。由于它同时接受中俄双方影响,功能也复杂,所以其地位和作用难定,争议至今。从初设时被打上沙俄扩张的烙印,到后来成为制衡沙俄侵略的重要力量,"铁路交涉局"机构的嬗变体现了哈尔滨作为一座现代城市的独特发展史和基本特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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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元济,字筱斋,号菊生,浙江海盐人,1867年出生于广州。光绪年间考中进士,曾任刑部主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章京等职,因参加维新运动,戊戌变法失败后,受到”革职永不叙用”的处分,离京到沪,主持南洋公学(前上海交通大学)译书院。1902年,进入商务印书馆,主持商务编译出版工作,直到1959年逝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