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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27-1937年湖北省田赋征收是以县为地域单位,其征收队伍大致由两个层次五类人员构成。第一层次为县长,是一县田赋征收的最高领导者和管理者;第二个层次是县长以下的基层田赋征收队伍,主要由四类人员构成,其中,以贿赂求得委任的粮柜征收人员和握有粮户底册的旧日册书为乡村田赋征收的实际操办者,保甲长为乡村田赋征收的协办者,土豪劣绅为乡村田赋征收的幕后操纵者。本期湖北各县田赋征收人员在实际田赋征收过程中的种种舞弊行为,表明这支征收队伍的整体素质十分低下。其结果使得田赋征收工作处于无序状态,中央政府和省政府制定的田赋政策难以得到贯彻,它既不能实现田赋征收目标,又导致农民实际田赋负担加重,以及农民与政府关系的紧张。  相似文献   

2.
抵征是太平天国战后安徽田赋整理所实行的一种新的、异于常征的赋税征收机制。在歙县,抵征推行的动机是取代常征,由绅局和亩董在乡组织征收,消除常征中由书差勒索的积弊。具体到歙县北岸,在光绪五年(1879)的"胡六贵隐匿田粮案"中,我们可以看到抵征在乡村的复杂实践中,亩董成为乡里税书与州县户房书吏的中间人,绅局(乡柜)才是基层田赋征收的关键场所。通过分析抵征从中央议行、州县落实到乡村适应的过程,尤其是抵征在乡村实践中的适应和变化,可以直接而具体地看到乡村社会关系的调整与重组。  相似文献   

3.
1927至1937年南京国民政府田赋整理述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牛淑萍 《民国档案》1999,(3):96-102
田赋整理是1927到1937年南京国民政府复兴农村的重要措施之一,是其土地政策的重要内容。目前学术界对该问题的研究较少,而且大多侧重指谪田赋的苛繁,对南京国民政府接收的田赋历史遗产、田赋整理过程和失败原因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分析,本文拟对此作初步探讨。一田赋是以土地的纯收入为税源,而课之于土地永续收益人的一种租税,即土地税。近代,尤其是民国以来,我国田赋弊窦丛生,南京国民政府所接收的田赋遗产是一个真正的乱摊子。下面撮要略述一二,以窥其一斑。地籍紊乱,课失所凭。田赋征收对象是土地,须有地籍册为根据…  相似文献   

4.
《神州》2008,(11):88-93
苏区颁发的税收证明1931年,中央红军第三次反"围剿"斗争取得胜利之后,宣布废除国民党军阀的一切田赋、丁粮、苛捐杂税、厘金等,实行统一的累进税。同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以  相似文献   

5.
旧制度的危机——太平天国战争对安徽田赋征收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通过论述太平天国战争对安徽田赋征收的影响,揭示了安徽传统社会向近代转型前的内部危机。文章分四节:一、太平天国战争对安徽旧秩序的摧毁性打击;二、安徽田赋征收的两大要素——人口和土地的巨变;三、清政府战后重建安徽田赋征收制度的努力及其失败原因;四、安徽战后田赋征收弊病的表现及其后果。  相似文献   

6.
在中国长期封建社会中,封建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赋税,而赋税中以粮赋收入为大宗。清代的粮赋包括地丁银和田粮两部份,总称为田赋。民间完纳田赋,俗称“完粮”或“交粮”。田赋以土地所有者为征收对象,即向“业主”(主要指地主)征粮,佃农则交租而不承担田赋,这就是所谓“业主完粮,佃户交租”、“粮从租出”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土地所有者因向封建政府交纳钱粮,列名于粮册,故称为“粮户”。佃农则交租而不纳粮,  相似文献   

7.
本文利用牛津大学所藏清代回疆档案文献资料和清代其他文献相互印证,对库车和沙雅尔两地的赋税征收制度中若干问题进行了探讨。清代回疆粮赋征收制度具有如下特点:主要土地占有形式"原垦地亩"和"官地"二者田赋的征收是"视岁收数目"而非土地面积,显示出与中原地区自古以来的赋税征收制度的差异。制度规定以籽种的十倍作为实际产量来征收田赋,在此基础上总体上确定某地田赋总额。回疆各城粮赋征收额是一个变化的数据,变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粮赋实际征收中出现明显的负担不均衡的现象。  相似文献   

8.
农业税是一种古老的税种,其历史可追溯到春秋时期鲁国的“初税者”制度,“无公私田之区别,一律征赋”。这个“赋”就是田赋,即农业税,农业税有着漫长的历史。在农民心目中“皇粮国税,不可抗拒”的观念,可谓根深蒂固。民国时期的公粮是按照田土面积负担。民国25年(1936),县政府派员勘察,按田土类型、面积等级登记造册,由县田粮处计算出负担额通知纳粮户交纳,上等田土每亩负担谷物8升(合12公斤),中等7升(合10.5公斤),下等6升(合9公斤)。  相似文献   

9.
抗战进入相持阶段后,国统区粮食奇缺,物价飞涨,中央政府的财政危机日益严重,地方政府的战时财政也窘态尽现,苛捐杂税因此死灰复燃,中央政府统率地方出现困难。为谋对策,国民政府于1941年召开第三次全国财政会议,其主要议题有二:改订财政收支系统,全国财政分为国家财政与自治财政两大系统;田赋收归中央并改征实物。国统区财政收支系统的重新划分不仅从经济上而且从政治上加强了国民政府的中央集权。田赋征实政策则基本解决了抗战后期的粮食问题。上述政策的显特点是配合军事性,即都是当时战争环境下的特殊措施,从财政在平时自身所固有的独立性来观察,具有一定的消极性。  相似文献   

10.
《沧桑》1995,(6)
以实物形式征收地税即为田赋征实,民国此举始于抗战时的山西。 自太原失守后,阎锡山部队移至晋西、晋西北、晋东南等地,而部队驻屯,地方粮糈供应渐趋紧张,以致粮价腾涨,部队开支激增。有鉴于此,1939年阎锡山下令“停止平价购粮,实行田赋改征食粮,供给军食”,继而闽、浙两省效行此法,至1940年7月国民政府颁布《本年秋收后军民粮食统筹办法》,规定“以征购与实谷征田赋两者并行”,实行征购、田赋征实的双轨制,随后蒋介石签令:“以后征粮应以谷米为准,而不以货币为主。”并下令有关部门研究实施办法。翌年3月国民党五  相似文献   

11.
本文以太平天国运动起源地广西省为例,从对影响田赋征收的人户、土地两大因素着手,通过考察太平天国运动后广西农村人地关系的新变动,着重探讨人地关系变动下的旧有瘫痪的田赋征收制度重建的失败及其影响。虽清政府极力重建,但政府不重视生产力的恢复,加之急于收敛造成这一财政政策重建的失败,结果农民和政府两方面都深受其害,阻碍了近代广西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相似文献   

12.
防区制下,由于预征的泛滥和田赋附加的膨胀,四川田赋增加很快,在十余年间陡增到原来的7.3倍,但并非如以往认为的那样,田赋已到“竭地之所产而无以完赋”的程度。防区制时期全川亩均税额最高为0.7元,田赋占粮食产值比重最高为9.4%。仅从平均数看,税率并不算特别高。军阀不惜用种种非常规手段来增加田赋,产生巨大的征收成本,造成一系列恶果,实际所得仍属有限,这说明预征附加是相当不经济的征敛方式。对普通农民而言,虽然田赋本身并未占去太多劳动产出,但由于税率增加过快,再加上田赋分配失衡、征收体制混乱、其他税捐叠加、铜元贬值、农业经济脆弱、粮价波动等因素,以及税收绝少用于民生,税负因而显得异常沉重。  相似文献   

13.
在云贵高原,山间盆地即当地所称的“坝子”是水稻农业集中的区域,承载了远比山区多得多的农业人口。自明朝后期以至清末,在云南,纳入政府田赋征收范围的平坝地区水田面积的总数一直没有显著的增长。清朝时期,云南财政总收入中,大约三分之一来自于田赋,更多的财政收入主要来自于盐课和矿课等税种。在清朝长期稳定的田赋政策形成和实施的过程中,地方督抚张允随、鄂尔泰及乾隆帝起到了重要作用,他们做出的政策决策,限定云南田赋征收范围仅限于坝区水田,同时扩大盐课、矿课的税基,使得无论是坝区还是山区居民,都能够以不同形式纳入到国家税网和当地府州县与土司的行政管辖体系中。清朝的国家体制,并不是简单地局限于以坝区水稻农业为政治经济基础的政治体系,国家通过实行差异性和多样化的财政政策和行政管理体制,积极推动山区与坝区社会之间的有效整合,同时,云南边疆社会也在交通体系、人口流动和矿业生产等不同形式的网络支持的社会经济体系中实现了进一步的社会整合。  相似文献   

14.
侗族田赋实征册是清水江文书中比较少见的文献类型,具有重要的学术研究价值。通过对该实征册及相关文献的解读,可以得出两点结论:其一,清初侗族农村田赋税率较低,但清代中期以后,受军粮采买和义仓捐谷制度的影响,侗族农村的田粮负担逐步加重,至清末达到顶峰。其二,侗族地区的地权分配相对平均,极少大土地占有者,贫富差距相对较小。但是,由于清代中期人口的快速增长,侗族农村人地关系紧张,绝对贫困人口成为主体,产生了严重的社会问题。  相似文献   

15.
从乾隆建阳田赋案论清代的赋税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何平 《清史研究》2004,(2):71-77
清代赋税日常调整及决策机制是清代赋税政策趋向的重要体现。在清代前期的多次赋税调整中 ,乾隆元年 ( 1 73 6)对于福建建阳县田赋案 (私自降低征收标准 )的处理 ,就赋税征收额度和范围确立的依据、赋税征收与民众生活安定的关系等问题 ,提供了生动的案例说明。分析表明 ,清朝的赋税管理实际上是在中央严格的原则和地方的灵活应对之间进行运作的。  相似文献   

16.
国民政府初期,在增加财政开支的同时,却无力开辟财源,只能单方面地求助于提高税额或增添税种,从而使农民实际田赋负担远远高于"法定"田赋负担;而临时摊派和征收过程的积弊造成的额外负担,使得农民负担更趋沉重;此外农民缴纳的税费与政府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也是不等价的。这些情形表明,1927~1937年农民的田赋负担沉重且不合理。  相似文献   

17.
明中叶以后,某些主张改革田赋徭役积弊的官员,主张“均田定役”,通过调整乡官、乡绅、豪强地主和小户的徭役田粮负担而缓和社会矛盾。到明末农民起义军提出“均田免粮”的口号,用以争取老百姓的支持,扩大农民军的影响。“均田定役”和“均田免粮”虽然有联系,但其内涵是大不相同的。本文着重阐述两者的来由和演变过程以及它们的具体内容和历史作用。  相似文献   

18.
《近代史研究》2020,(3):140-140
田赋是清朝的“维正之供”,关系国计民生甚巨:田赋正项始终是清代中央政府的首要财源,田赋盈余则构成地方各级政府的重要收入。同时,它也是民众最主要的赋税负担。该书讨论的田赋,既包括地丁银为主体的地丁钱粮,也包括漕粮,属于广义的概念。该书考察的时段是“后耗羡归公”时代,即雍乾之际至清末,大致在1730—1911年。  相似文献   

19.
漕粮是旧时历代政府规定由水路运往京师供官、军食用的粮食,是以实物交纳的田赋。但运输方式也时有变化。由于“漕粮攸关天廋正供”,所以征收的漕米,需源源不断地运至京师。  相似文献   

20.
1920年代,苏联国家新立,财政经济极其困难.掠夺华侨财产成为苏联地方政府解决财政困难的重要手段之一.其主要手段包括以莫须有的罪名诈取华侨财产、发行毫无价值之公债、征收苛捐杂税以及使用各种行政手段直接没收财产.旅俄华侨受虐待的主要原因包括俄国社会传统的“黄祸”思维的影响、苏联政府处理涉侨事务的新思维以及旅苏侨界根深蒂固的矛盾.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旅苏侨界被苏联政府“以华制华”的策略所压制,逐渐走向衰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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