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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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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史天地》2014,(9):94-94
正中国封建刑律的一项原则,亲属之间有罪应当互相隐瞒,不告发和不作证的不论罪,反之要论罪。实行这项原则,是为了维护封建伦常和家族制度,巩固君主专制统治。亲亲相隐本是春秋战国时期儒家提出的主张。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亲亲相隐原则进一步得到确认。唐律对亲亲相隐原则作了具体规定,以后各朝的规定大体上与唐相同,其内容主要有3点:亲  相似文献   

2.
“亲亲相隐”是中国古代的刑法原则,对古代社会关系的调整具有两千多年的影响,但若完全以封建糟粕而加以抛弃,却有重新陷入空洞的教条主义。笔者以为“亲亲相隐”制度本身其具有其存在并产生影响的价值,对我国的现代法制改革有着重要的意义,应该加以批判吸收。  相似文献   

3.
"亲亲相隐"是中国古代的刑法原则,对古代社会关系的调整具有两千多年的影响,但若完全以封建糟粕而加以抛弃,却有重新陷入空洞的教条主义。笔者以为"亲亲相隐"制度本身其具有其存在并产生影响的价值,对我国的现代法制改革有着重要的意义,应该加以批判吸收。  相似文献   

4.
从《孟子尽心上》第三十五章解读“亲亲相隐不为罪”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亲亲相隐不为罪是我国封建社会刑法中关于定罪量刑的一项重要的基本法律原则。这一刑罚原则自我国春秋时期确立以来,在我国历朝历代的刑律中均有所体现。亲亲相隐不为罪有利于维系整个社会道德体系正常发展,并在协调人际关系、梳理人伦道德,缓和社会矛盾等方面均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  相似文献   

5.
"亲亲相隐"原则是中国古代司法制度上的一个重要原则,其特殊性在于要求亲人之间对犯罪行为的隐瞒,这并不符合封建法制的思想。这个原则依托儒家的忠孝思想产生发展,在中国中央集权社会中得以巩固,但由于它的特殊性使得它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不可能全面执行,势必存在着一定的限制条件。本文是一篇研究综述,旨在理清这种中国古代特殊法律制度的研究历史和未来的研究方向。  相似文献   

6.
李志涌 《沧桑》2009,(2):82-83,85
亲亲相隐制度是我国古代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源于儒家思想,其合理性基础是人性的根本需求。当行为人面临道德义务租法律义务冲突时,法律是不能强人所难的。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环境下,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笔者通过分析亲亲相隐制度的合理价值,论述重构亲亲相隐制度所具有的重大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7.
考察我国古代刑法中的身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可将我国古代刑法中的身份分为五个方面:(1)基于生物学特征之身份。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年龄和疾病;另一类是妇女和孕妇。(2)基于职务、职业之身份。(3)亲属身份。具体包括亲属相犯、亲亲相隐、族诛与缘坐、亲属相奸等方面。(4)社会等级身份。具体包括等级特权和良贱相犯。(5)共同犯罪中的身份。其中,唐律的有关规定最为细致、完备。  相似文献   

8.
薛丽珍 《沧桑》2008,(4):78-79
舜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其所蕴含的观念对后世产生的影响是极为广泛的。本文分析舜"窃负而逃"的法律价值,阐明了其对中国古代"亲亲相隐"法律制度的影响。  相似文献   

9.
秦汉时期,法律对和奸的论罪区分为亲属与非亲属两类,处罚轻重差别较大。和奸罪的审理程序包括:以“诣告”的形式对犯奸者提起诉讼;受理机关以县廷为主,疑难案例依次向郡国守相及廷尉府疑谳,王侯的和奸罪则交由中央受理;和奸罪的认定必须满足“必案之校上”的条件。对和奸罪的有关规定和处理从维护家族联姻关系、维护家长权力及保证家族“财不出户”等3个方面维护家族秩序和社会等级名份。  相似文献   

10.
张文胜 《安徽史学》2010,(6):121-124
唐代处于我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也是我国古代社会最开明的时期,成于其间的<唐律>是传世的中国古代最早、最完整的一部法典,堪称我国古代法律的典范,是中华法系中最完美的一部封建法典.而作为<唐律>重要内容之一的婚姻法律制度,则呈现出明显的双重性:一方面秉承了西汉以来形成的"尊尊"、"亲亲"的宗法思想和礼法结合的立法经验,严格维护封建等级特权和家族利益,具有很强的封建性;另一方面,因受各民族大融合和五胡文化及婚俗的影响,又呈现出开放性的特点,闪现出对人性的关注,令后世各朝望尘莫及.  相似文献   

11.
究竟如何认识俄国军事封建帝国主义的实质,国内外学术界均有不同意见。在苏联,一种意见认为,俄国军事封建帝国主义是“最新资本帝国主义链条中的一个环节”,是具有帝国主义特征的“资本主义特殊阶段”,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军事封建帝国主义就是“帝国主义时期的沙皇制度”。本文作者不同意上述两种观点,该文从理论和历史两小方面进行分析,认为俄国军事封建帝国主义是指沙皇制度的掠夺政策和压迫政策,而不是指进入垄断阶段的俄国资本主义;这种军事封建帝国主义存在于沙皇制度自形成至灭亡的整小历史时期,并不仅仅存在帝国主义时期。作者还指出,把军事封建帝国主义引申为俄国帝国主义的特点同样是不正确的。  相似文献   

12.
孔子与叶公的论辩应置于具体的历史语境中进行考察。通过考证论辩发生的时空及楚国传统的军事战略,得知叶公屯戍时主要面临蔡国遗民的治理问题。春秋后期楚国迫切需要通过县制对占领区进行集权式管辖,而这则与原有封建制赋予族群自治权发生矛盾,"亲亲相隐"就是两种体制在司法领域对峙的集中凸显。  相似文献   

13.
“官当”创制探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官当”创制探原曾代伟"官当",即官爵当刑,是我国封建法律中的一项特殊的赎刑制度。封建官僚贵族犯了罪,可以用官品或爵级抵赎刑罚,以免于缧绁之苦。它是封建法制维护贵族官僚等级特权制度的最早的规定之一,充分体现了封建制法从一开始就是公开的特权法的基本属性...  相似文献   

14.
一、息国历史、族姓简述息是淮北诸侯之一,《左传》作“息”,《说文》、《玉篇》和《释文》并作“鄎”,古文字中有无偏旁无别,息、鄎实为一字,同从“自”得声。《左传》隐公十一年“郑、息有违言,息侯伐郑,郑伯与战于竟,息师大败而还。君子是以知息之将亡也,不度德,不量力,不亲亲,不征辞,不察有罪。犯五不韪,而  相似文献   

15.
《历史研究》2021,(2):47-67
"支子不祭"是战国礼学家抽绎的祭祀规则,主旨在于重嫡抑庶,维护宗法家族的长治久安。勘诸两周社会,可见"支子不祭"确为通常情况下的祭祀原则。但是在社会流动加大、宗法家族既衍生又分化、支庶实力超越嫡长等情况下,支子完全可以独立祭祀,且祭祀范围远超礼书所谓"庶子不祭祖"、"庶子不祭祢"的限定,也非"大夫三庙"、"士二庙"所能概括。对"支子不祭"历史实践的考察,不仅展现了两周时期家族祭祀制度的变迁过程,也加深了对宗法制内部"尊尊"和"亲亲"之间张力的认识。  相似文献   

16.
岳麓秦简《暨过误失坐官案》中,县丞暨被弹劾了八项罪行。围绕其应"累论"还是"相遝",吏员内部存有争议。议罪双方主张的"累论""相遝"都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但都只适用于暨的部分劾罪,而不适用于其全部罪行。依据律令规定,暨应受的处罚最低程度可能为二甲二盾,高于"吏议"的"赀一甲"。"却曰"所在简1205不应编在简1206之后,应编在整个案件的末尾。"却曰"为此案的最终裁决,吏议的"勿累"建议被驳回,暨将被重新论罪。吏员们支持暨的"相遝"请求,主要是出于境遇相似的考虑。除做出判决的官吏外,参与议罪的吏员一般不会被追责。繁杂的日常事务,变动中的律令,增加了基层官吏受到职务弹劾和处罚的风险。对职务犯罪的严厉处罚,深刻影响了秦国的基层吏治和政治走向。  相似文献   

17.
免官是刘宋政权处罚罪吏的一种常用手段。刘宋政权在政治运作中广泛采用免官手段处罚直接威胁封建专制政权的犯罪、职务犯罪、军事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违礼犯罪等,且犹以惩罚直接威胁封建专制政权的犯罪和职务犯罪两大类为主。刘宋皇帝控制了免官起复权,但刘宋时期对罪吏免官后再叙的期限是没有严格规定的。刘宋免官制度对于强化皇权、整饬吏治、提高行政效率有着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8.
根据《唐律疏议》所规定的法定离婚理由来划分,唐人的离婚有和离、义绝和七出三种类型。鉴于时人对和离、义绝的研究已多,本文不再赘述。这里仅从立法与司法的角度对七出三不去的离婚制度加以剖析,以求揭示出唐代社会的本质和风貌。七出之法是中国封建法律制度中颇具特色的一种离婚制度。它的涵义是妻犯有七项事由之一便可以为夫所离异。这七项事由按照唐律的规定便是:“一无子,二淫佚,三不事舅姑,四口否,五盗窃,六妒忌,七恶疾。”在七出之外,唐律还规定了“三不去”来对七出加以限制,这便是:“三不去  相似文献   

19.
山西灵石静升镇王家大院古民居建筑群,在形制上受封建礼教约束很严,完全是按照明清封建典章制度规定建造的。它的开间、梁架、装修及色彩,不僭越、不违制、不乱伦,形成一个宁静安全且私密  相似文献   

20.
历经十四个春秋的编写和修改,《中国共产党黑龙江历史》第二卷(1949-1978)(以下简称《黑龙江党史》二卷)不负众望,如期付梓.这是一部系统总结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黑龙江党史的权威性著作,也是黑龙江省党史研究取得的一项重大成果.该书结构严谨、内容全面、文直事核、不虚不隐,以厚博谨实的文风生动记录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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