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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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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受地理环境和历史人文环境影响,莒南县平原和低山丘陵区在地权分配状况上呈现截然不同的特点,平原区地权集中,多大地主,租佃关系发达,多采取土地大块出租的方式,带有资本主义经营性质的富农大佃户居多,地主采取的剥削形式以地租剥削为主;低山丘陵区地权分散,多经营地主,租佃关系少,且多小块出租,自耕农占绝对优势,在剥削关系上也以雇工剥削为主。中共地方组织在贯彻中央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时,既要考虑当地特点,又要保证中央政策的执行,因此,不得不采取变通形式,针对平原区多大佃户的情况而采取“拔地”、针对低山丘陵区雇工经营发达的实际而采取“增资”,以及其他诸如“找工”、“借粮”、“找问题”、“开斗争会”等措施,使地主富农的地权及其他财富逐渐向贫雇农转移,使减租减息运动在客观上达到了土地改革的目的。  相似文献   

2.
刘克祥 《近代史研究》2012,(4):34-57,160
内容提要 本文在深入发掘屯溪档案的基础上,以皖南徽州为例,对永佃制下土地买卖演变的全过程:从“收苗管业”的土地买卖到“收租管业”的租权买卖;从依存于土地的租权买卖到剥离土地的地租买卖;从以田地丘块为单元的地租整卖到分拆零卖,最后达致地租买卖的零碎化、日常化,进行认真考察,阐释其性质和影响,认为变化的实质是地权的债权化。地权蜕变为放本取息的债权,增强了土地的日常性金融调剂功能,改变了土地(田底)的占有形式和地权分配态势,导致部分田产“合业”的产生和地权的相对分散。  相似文献   

3.
土地革命开展前,鄂豫皖根据地以农业生产为主。封建土地占有关系严重阻碍了乡村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方式落后,自然灾害频,地主、豪绅通过高额地租、高利贷剥削农民,鄂豫皖根据地农业经济非常落后。1927—1932年,中共在鄂豫皖根据地开展土地革命,进行农业经济建设,打破了封建土地分配制度,推动了农业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得到改善,提高了参加革命的积极性。鄂豫皖根据地的农业经济建设,对根据地的巩固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4.
英国所以发生圈地运动,因素多多,经济的、社会的、文化传统的,不一而足。然而,我们不能离开土地本身谈土地变革,不问"土地",何以知"圈地"?而英国圈地最初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就是从地租问题开始的。进入16世纪前后,地租急遽上扬,广受社会舆论诟病,不过地租变动的前因后果以及与圈地的内在逻辑联系,未见有说服力的批评和阐释;以后亦如此。以往关注地租者并不少,学界所理解的地租演进历程,就是封建地租走向资本主义地租,而本文试图从中世纪乡村生活内部探求其潜在的否定因素,它是封建的、同时具有市场因素发展的某些条件的地租形态和时段,这就为我们理解此时的经济形态的演变提供了一个新的解释模式。英国封建制的某些契约因素支持了中世纪农民经济繁荣,后者的发展到头来却对整个封建经济形态提出挑战,这样,近代与中世纪的内在联系,地租飙升及其与圈地运动的内在联系,得到了更深入的解释。国际贸易的扩张、养羊业的发展、价格革命等都在发生作用,最终还要土地本身发生变化,土地和地租市场化才是颠覆中世纪田制的最直接的铺垫。  相似文献   

5.
中世纪欧洲领主和农民的收入变化受制于人口和经济因素、庄园制和农奴制等体制性因素。人口和经济因素影响着土地持有、粮价、工资和地租等的变动,庄园制和农奴制使中世纪大地产放弃了古代不持有土地和无偿劳动的奴隶制的剥削方式,而授与农民份地并向其征收地租和税金。大致说,中世纪早中期人口和经济、庄园制和农奴制的上行导致领主收入增加和农民收入减少,而中世纪晚期人口和经济、庄园制和农奴制的下行则促使领主收入减少和农民收入增加。总的说,中世纪大地产上佃农的土地持有以及缴纳地租和税金是有法可依的,蛮族法典、土地登录簿和惯例书等组成的习惯法旨在将领主对农民剥削的种类和数量固定化和精确化,领主和农民均可以此为依据维护自己的利益。习惯法的出现不是领主恩赐的结果,而是植根于日尔曼人有关法律是人民制定的立法模式,以及中世纪农民对领主长达几个世纪坚持不懈的抗争。  相似文献   

6.
法兰克王国建立之初,日耳曼人马尔克的共同占有原则与罗马帝国晚期形成的大地产制"嫁接"在一起,从而形成了对土地的用益权。在这种用益土地的基础上中世纪的西欧建立了一种人身依附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完全模糊了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界限。10世纪以后持续开展的拓荒运动不仅扩大了土地面积,引发了对土地经营方式的改变,份地被分成租佃制取代,导致土地地租形态的演变,土地的让渡形式也随之有了本质的变化,"纯粹私有制"由此产生,个人权利和社会的公共权利之间的界限逐渐清晰,管理公共事务的国家机制由此而产生和发展起来。  相似文献   

7.
封建租佃制的发展与阶级关系的变化,互相关联。租佃制的发展既是以阶级变化为基础,同时又促进了阶级关系的变化。利用租佃制剥削佃农的非身份性的官僚地主,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统治阶级的当权派。而这些阶级关系的变化又推动了封建租佃剥削关系的进一步发展,使封建租佃剥削制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主要剥削形态。分析这两个方面的重要变化及其相互关系,对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社会形态发展特点的认识和理解,当会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8.
说封建社会形态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认为 ,社会形态学说是一种认识社会历史发展的正确理论和有效方法。当然这一学说也需要不断发展和修正 ,是单线论还是多线论 ,是三形态说还是五形态说 ,尽可以展开讨论。我只对封建社会有一点认识 ,愿就这一问题说几句不成熟的意见。西欧工业革命以前的亚欧大陆上的主要文明 ,从其经济上看 ,大都可以说是以人力、畜力等为主要生产原动力 ,以农业为主要生产部门 ,大土地所有制和小生产 (小农经济 )相结合 ,封建主对农民实行剥削的结构。近年来的研究指出封建时代晚期有些地方地权存在着分散化的趋势 ,小土地所有者多而大地主少 ,不过这并不…  相似文献   

9.
中古西欧的封建庄园,是封建经济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由于其生产力低下条件,生产规模小容易受地理环境等条件的影响,具有鲜明的地域性特征。通过分析庄园的形成条件、生产组织形式、地租形态、政治统治权利等,可知封建庄园是在封建大地产的基础上,以占有一定数量的依附劳动者为前提而产生的,是在生产力落后,商品货币经济不发达的条件下形成的,从当时的历史情况来看,它的产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有其合理性。  相似文献   

10.
初中本国史「土地所有关系的改变」一段内提出「土地的自由买卖」和一部分农奴摆脱了领主的束缚转变为农民这种自由买卖是怎样开始的、农奴怎样摆脱领主变为农民的。(高润身提问)我国历史,从西周开始,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是领主的土地所有制,周天子把殷的奴隶制度推翻后,就把殷族奴隶主所有的土地和人口分封给他的子弟和功臣——诸侯,大夫,士等等。这些诸侯和大夫既是土地的所有者,也是人口的所有者,同时又是政治上的直接统治者,农奴是随同土地一齐封给领主者,他既受着领主的经济剥削,更受着领主的政治压迫,虽然比之奴隶是得到了一些解放,而却被牢固的束缚于土地之上,农奴对于领主有很紧固的隶属关系。剥削形式(?)取「井田」制度的力役地租,农忙时期须先到领主的公田里替他耕作,连自己支配劳动时间的自由都是没有的。我国土地买卖制度最早开始于春秋时代,公  相似文献   

11.
马克垚 《史学月刊》2005,23(2):64-69
封建时代各国生产资料所有者对直接生产者 ,大都具有超经济强制的力量 ,就是经济外的政治、法律、习俗等对他们的人身控制 ,以榨取他们的剩余劳动。这种依附关系之所以产生 ,是因为直接生产者经济上不独立。它的表现形式因时间、地点等的不同而不同 ,但它应该是指直接生产者对生产资料所有者个人的依附 ,而不是国家和臣民的关系。依附关系随着封建社会的发展 ,直接生产者经济上独立性的增强 ,它会逐渐减弱。  相似文献   

12.
古代城市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标志着整个社会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手工业与农业开始分离,商品交换得以发展,出现了阶级和国家,城市也为了防御与保护的目的而开始兴建起来。正如傅筑夫先生所说:“城市是实现阶级压迫和剥削的工具之一,是剥削阶级用以防御被剥削阶级的反抗,并保护剥削者自身及其剥削成果的一个有力工具。”山  相似文献   

13.
冀中定县租佃关系,为近代中国农村尤其是民国时期华北平原租佃问题提供了重要例证。总体而言,在中共革命之前,租佃关系没有发生明显变化。当地纯粹的出租地主很少,相应地,纯佃户也不多见。由此观之,传统看法以为农村土地关系主要是地主与佃农之间的租佃关系,显属偏执之论。不过,如果因此转而认为租佃关系在农村经济生活中无足轻重,则是另一种极端之见。事实上,纯佃户较少并不意味着租佃关系所涉及的总体范围也较小,非纯粹的出租与租种户的比例相当之大,租佃关系更多地表现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普通农民之间的复杂关系。就地租形态而言,无论是分成地租还是定额地租,地租率都没有明显的变动,即便考虑荒歉、折成、价格等因素,也不足以说明地租率会因之有明显的提高或下降,所谓地租过高或过低都不切合实际。至于主佃关系,地主和佃户之间的关系比较缓和,地主欺压佃户之事并不多见,但如果反将佃户说成是顽劣刁民也是极端的理解,无论对哪一方都不可妖魔化。  相似文献   

14.
徐畅 《近代史研究》2005,3(2):78-122
关于20世纪30年代前期中国农村地权变化,学者大致有三种见解,即“集中说”、“分散说”和“现状说”。本文以抗战前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和浙江六省农村为中心,以农家负债和地权异动为视角,从农户土地典押借贷比例,由土地典押借贷到丧失地权的可能性与现实性,农户因土地典押借贷引起地权丧失的实况,中、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的地权变化等方面,论证抗战前长江中下游地区地权处于集中时期。并且从地权异动的状况论证30年代前期长江中下游地区地权集中具有普遍性、不剧烈性,从地权异动之后的土地流向论证土地兼并者的非农民性程度加强,从30年代前期地权变化在20世纪上半期中的地位,论证此次地权集中具有转折性。同时还对土地买卖与地权变化在农户通融资金中的意义进行分析,探讨30年代前期土地市场清淡对农家经济的影响,并由此说明20世纪30年代前期中国农村所面临的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  相似文献   

15.
土地是重要的生产资料,土地买卖则反映了社会进程中地权所有制的变更和买卖方式的演变,它是社会经济形态最鲜明的体现。故历代的土地文书总被人们所珍视,成为研究社会经济中不可缺少的资料。广东土地问题的研究向来比较薄弱,原因是资料的欠缺。近几十年来,由于政治上、经济上的巨大变动,土地契约大量散失,客观上增加了研究的困难,因而在史志的编写工作中,难免会忽略对这一  相似文献   

16.
基于原始契约与刑科题本,本文揭示了清代地权交易的三大类型,一是债权型融通,二是产权转让,三是股权交易出现.借助于土地但不发生产权最终转移的融通性债权交易的各种形式常被混淆,本文加以考辨与厘清:"押",以土地为担保并以地租或利租来还本付息;"典",约定期限内的土地使用权转移与收益占有来偿还借债;"当",以地权为中介的各种借贷形式;"抵",发生地权分割,并以此抵还欠债.清代出现的这些交易手段使农户在保有地权的同时实现其融通性需求,它们与现代金融工具相似,其名称与方式延续并沿用至今.地权转让与收益补偿等交易形式则包括活卖、绝卖、佃权顶退、找价、回赎等,其规则取向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地权所有者的权益.土地经营的合伙制与股权交易亦开始出现.凡此多样化的交易形式,不仅在金融工具缺失的时代充当了资金融通工具的替代,农户赖以济危解园,更促进了土地流转,使生产要素组合与资源配置通过地权市场得以活跃和发展.  相似文献   

17.
刘波 《广东史志》2000,(4):84-84,79
土地是重要的生产资料,土地买卖则反映了社会进程中地权所有制的变更和买卖方式的演变,它是社会经济形态最鲜明的体现。故历代的土地文书总被人们所珍视.成为研究社会经济中不可缺少的资料。广东土地问题的研究向来比较薄弱,原因是资料的欠缺。近几十年来,由于政治上、经济上的巨大变动,土地契约大量散失,客观上增加了研究的困难,因而在史志的编写工作中,难免会忽略对这一重要问题的撰述。  相似文献   

18.
“王小波、李顺起义第一次提出‘均贫富’口号,表达了广大农民痛恨地主贪婪剥削,要求夺回劳动果实的强烈愿望,充分表明我国的农民革命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十年制初中教材《中国历史》二册53页)课文高度评价了“均贫富”口号的历史意义。在教学中,怎样讲解“新水平”的具体含义,既讲清口号的本质意义,又使学生易于接受,却不是容易的事情。“均贫富”口号的提出,反映了北宋时期阶级斗争较前有了重大的变化。我们知道,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是封建土地所有制,封建社会的主要剥削方式是地租,而实物地租又是它的基本内容。但是,在封建社会的初期——秦汉时期,封建国家对广大农民的力役剥削,是封建生产关系中主要的剥削方  相似文献   

19.
在清代江南地区,土地租佃在农业经营中占有绝对支配地位,而房屋出租也相当普遍。但是由于资料所限,学界对于房租问题的研究非常有限;对于地租的研究虽然不少,但研究仍有待继续深入。有监于此,本文就清代中期江南的苏州、松江地区的地租、房租的问题(特别是对名义地租与实际地租、房租与房价之间的关系等)进行了新的探讨,目的在于抛砖引玉,促使学者对这些问题展开进一步的研究。  相似文献   

20.
贺允清 《百年潮》2011,(11):32-37
新中国成立之初,为了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迅速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中央决定在广西等新解放区进行清匪反霸斗争的基础上,开展“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的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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