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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975年3月,我结束了为时21个月的知青生活,作为所在区随县环潭区首批两个(另一个是刘春发)"亦工亦农"2人员之一,被任命为随县环潭区河武公社党委副书记。当时按每月37.50元给我们发工资,其中20元交生产队记工分,年底参加生产队分配,17.50元作为生活费。由于我所在的生产队分值不高,年底分配时,扣除粮、棉、油实物折款后,基本上没有什么现金分配。也就是说,当时的"亦工亦农"干部,月工资也就是17.50元,仅够住村下队吃派饭时付给农户的饭钱。这种农不农、干不干的身份一直维持到1977年底才正式转为国家干部,吃上了财政饭,定行政25级,月工资37.50元,其中粮贴2.5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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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秋同志并转支部:我所在的唐坊乡共十四个社,其中六个社有中国杂技团、古建修整所、文物出版社三个单位的下放干部三十七人。在下来将近三个月的时间里,换肚子最顺利,不论南方人、北方人,很快的都习惯了吃玉米和秫米了,而且吃得多,吃得香,平均起来每人每月要四十斤粮食。在北京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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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1951,(2)
前言湖北文化舘在解放前原有二十五所(民衆教育舘),但接收時均是人財皆無,故談不上恢復,全屬重新建立與發展。一九四九年不及五個月內,所建立的已達解放前數量,一九五○年四月底止,已發展達五十餘舘,截至十月底全省已有七十六個舘和七十三個文化站。就現有材料看來,除思施專區全部縣份,宜昌專區大部縣份外,其餘各專市區(除個別縣)均已普遍建立,有些縣市並已發展二至三個舘,幹部已有四百餘人(各舘一人至二十五人不等)。除少數幹部對文化舘事業發展前途及重要性認識不足,消極鬧情緒外,絕大多數幹部均是積極苦幹,雖然業務不熟,但尚能根據本身條件及羣衆需要鑽研摸索,並有不少新的創造。經費方面,各市由每月五千斤米至兩萬斤米,縣舘有每月六千斤米(天門),三千斤米(大冶全專區各縣舘),一千五百斤米(多數),三百斤米(少數)不等。由於以上情况,故使各項工作得以順利開展,特別在一九五○年五月至七月的文化舘幹部輪訓班幹部回館以後,工作更形迅速開展。九月文代會後起了很大推動作用,但由於以下幾個問題未很好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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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10月28日,我随湖南平江县(被喻为"将军县",今属岳阳市)第三批知青下放到献钟公社五星大队。在知青到达献钟公社之前,各生产队的队长早就聚集在那儿了,他们都打起了这样的小算盘:等知青们一到,就选两三个女知青回去。理由很简单,一是农村娃打单身的多,想为他们找个有文化的知青媳妇;二是知青到农村来"扎根",男的一"扎根"就动不了,而女的总是要出嫁的,将来不至增添队上的负担。知青分配到队的热闹有点像现今的人才市场。那些田多、劳力少的生产队,才高兴接纳牛高马大的男知青。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