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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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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清末循化厅藏族内、藏族与其他民族间经常发生的抢劫案件主要依据"番例番规"追赔罚服。在蒙古与藏族间的抢劫纠纷中,除依"番例番规"追赔罚服,对挑起事端的首要分子等常依《蒙古律例》惩处。若发生重大抢劫案件,官府常依照以《大清律例》为代表的律例惩处重要滋事之人。两造抢劫案件多元异质化的法律适用状况,反映了"因俗而治"理念下,官府针对多族群杂居状况下各守各界及维持势力均衡的考量。官府在民间调处和官方裁断的互动中积极解决两造抢劫纠纷,并且注重适用法律时的协调与渗透,借此加强法律控制,增强国家权力。循化厅两造抢劫纠纷的解决,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边疆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为民族地区的纠纷解决与秩序形成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相似文献   

2.
循化厅针对少数民族两造的诉冤、谎状与缠讼及抗不赴讯的诉讼策略而采取相应的听讼措施。循化厅采取证据定谳、调解息讼、军事弹压及赔偿兑现等听讼策略很好地解决了两造间的纠纷。循化厅采用的听讼策略与循化厅民族杂居的社会环境及一些地方保持土流结合、政教合一的管理体制紧密相关,也与循化厅在处理案件时基于地域与血缘考虑,在处理部落、寺院与官府等错综复杂的关系中的选择有关。  相似文献   

3.
厅制是清代回应旗民蒙汉之间跨族群纠纷解决需求的官方建制之一。作为地方行政单位,厅较为独立,旨在突出“重视其地”,实行“变通之策”,解决边地跨族群纠纷问题,实现统一国家之于边疆多民族杂处区域的社会治理功能。厅之司法功能运作,是清统治集团权力下沉至边疆多族群杂居地区的适应性调整,在边疆法律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拟以厅的机构设置、解纷主体、司法程序为样本,分析清代特定区域族群间纠纷解决机制的创造。  相似文献   

4.
晚清以降,华洋商事纠纷多以租界会审公廨调解为主,但诉讼与交涉相互交织。大东惠通银行追加股本案,因涉及中、美、法等多国股东,由此引发国际诉讼。大东惠通银行先后状告法、美等国股东,实际是为状告数量众多的华商股东做准备。法、美两国领事法庭先后判决惠通败诉,判决依据及结果成为中国法庭审判时的重要援引。惠通状告华商股东遇挫后,英国政府先是通过交涉的方式加以干预,随后在与中国进行修订商约谈判时,就惠通案能否再审以及华洋合股中附股的合法性、附股纠纷的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多番争论,双方最终达成一致。1904年清政府制定《公司律》,明确了合股公司的法律地位,而商部也对华洋合股的条文作了专门的解释,从而使华洋合股有了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5.
晚清以降,华洋商事纠纷多以租界会审公廨调解为主,但诉讼与交涉相互交织。大东惠通银行追加股本案,因涉及中、美、法等多国股东,由此引发国际诉讼。大东惠通银行先后状告法、美等国股东,实际是为状告数量众多的华商股东做准备。法、美两国领事法庭先后判决惠通败诉,判决依据及结果成为中国法庭审判时的重要援引。惠通状告华商股东遇挫后,英国政府先是通过交涉的方式加以干预,随后在与中国进行修订商约谈判时,就惠通案能否再审以及华洋合股中附股的合法性、附股纠纷的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多番争论,双方最终达成一致。1904年清政府制定《公司律》,明确了合股公司的法律地位,而商部也对华洋合股的条文作了专门的解释,从而使华洋合股有了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6.
清末循化厅少数民族两造采用的诉冤、谎状与缠讼是比较典型的诉讼策略,依靠寺院等靠山是其常规做法,逃避、抗不赴讯是逃避责任的惯常手段。两造在以上手段不能取得好的诉讼效果的情况下往往通过聚众械斗等极端方式解决纠纷,这又导致新的纠纷产生。清末循化厅少数民族诉讼策略是在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社会环境下,在血缘与地缘冲突中面对部落、寺院与官府等错综复杂的关系中的选择,与当时的政治大环境、部族与民族的文化传统与习惯密不可分。  相似文献   

7.
清代抚民厅制度形成过程初探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抚民厅是清代独有的地方行政制度与行政区划,由明代的派遣厅(府同知、通判的派出机构)演变而来。这两种厅在清代长期共存,需要有一个标准将两者区分开来。区分的标准应该由清代官方文献的记载和现代政治地理学理论结合而成。在此标准之下,通过对《清实录》、地方志中相关记载的疏理,认为抚民厅制度萌芽于明代末期,在清代设立新厅的过程中不断得到完善,乾隆十二年(1734年)潼关抚民厅的出现,标志着抚民厅制度的全面形成。  相似文献   

8.
本文以史实为依据,从清廷逐步加强西南边疆统治的角度出发,主要从改土归流、滇铜北运、西米东盐等方面对清代广西“一府两运河”繁盛原因作一解读。在此基础上,论述清统治者加大对西南边疆的治理与开发根源于其治边思想的新突破。  相似文献   

9.
清前期治边思想的新变化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本文对清前期的治边思想进行了探讨。认为清前期一些传统的治边思想发生了变化,主要表现在“明华夷之辨”的观念受到了批判;“以夷治夷”被“以汉化夷”所取代;“羁縻而治”的思想遭到了否定;从只求“夷汉相安”发展到了追求“长治久安”;对边疆屏藩的认识也发生了变化等。这些变化是对传统治边实践的总结,并最终形成了中国封建社会最完整的边疆政策体系。  相似文献   

10.
就地正法是在晚清引起广泛争议的重大司法问题。但就地正法之制并非始于晚清,而是清代刑事审判制度的组成部分。就地正法是相对于死刑审判复核监督制度所做的特殊制度安排,主要适用于紧急情况下,从重从快处理谋反、叛乱和聚众抗官等严重危及统治秩序的案件。而死刑审判复核监督制度是死刑审判的基本制度,适用于平时。两共同构成清代的死刑审判制度。从清代刑事法律制度运行看,施行就地正法不可避免,但这项失去有效司法监督的应急性死刑审判制度,存在随意性和扩大化等诸多弊端,尤其是在晚清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之后的持续施行,引起死刑审判复核监督制度与就地正法制度之争,及中央与地方司法审判和监督的权力之争。争论的结果是,尽管最终限制了就地正法的实施范围,但直到清末法律制度根本变革前,这一问题并未解决。  相似文献   

11.
论文探讨了晚清双重国籍问题的形成、影响,地方政府解决双重国籍问题的努力,以及晚清国籍立法对当代侨务法治建设的启示意义。在晚清国籍法研究方面,学界多认为《大清国籍条例》是清政府为抵制爪哇当局强逼华侨加入荷兰国籍而仓促制订。事实上,爪哇华侨国籍问题只是晚清国籍立法的导火索,通过立法解决拥有双重国籍的华人管辖权争议才是立法的根本动因。国内国籍法意识的发展变化,特别是地方政府对中央国籍立法的推动,构成晚清国籍立法的内在动力。为了有效解决国籍冲突,尤其是国内涉侨纠纷,以闽粤等华侨华人主要来源地为代表的地方政府率先在法律实践中进行探索,通过制定地方法规规范涉侨案件审理,并积极推动中央国籍法立法进程。国籍法研究应该坚持内部视角与外部视角并重,在注重外部世界冲击作用的同时,探究国内地方力量推动立法的具体路径与模式。  相似文献   

12.
清代前期,封建王朝针对贵州地方特点制定并推行了一系列政策,从而使中央政府对贵州地方的统治进一步加强,在有清一代堪称中央政权强化其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统治成功之典范。这是近年来清史研究中重要课题之一。笔者拟就清代前期治黔政策对贵州经济发展的影响,谈点自己的看法并略加评价。  相似文献   

13.
本文引用的主要资料是同治、光绪年间曾任南海知县的杜凤治的日记。杜凤治除了执行一般州县官的公务之外,还是直接管辖省城的行政长官(广东省城分属南海、番禺两县管辖)。从日记记载我们可以了解清朝后期地方政府对省会城市的管理体制以及城市社会生活的很多细节。杜凤治被总督委派参与了大量“洋务”活动,日记记载了当时广东中外交涉的一些情况。此外,杜凤治作为首县知县,经常直接向督、抚、藩、臬报告,与各级上司讨论公务,参与官员任免等事务,实际上成为广东省高级官员的重要助手。日记对杜凤治与各级官员公私交往的记录,揭示了晚清地方行政机构的具体运作以及晚清官场的各种规则与人际关系。  相似文献   

14.
杜正贞 《近代史研究》2012,(1):79-91,161
在新发现的民国龙泉地方法院档案中,有大量晚清至新中国建立前祭田轮值的诉讼。祭田轮值纠纷和诉讼的频繁发生,既与祭田轮值制度有关,也与民国时期法律和司法的困境有关。在民国亲属继承等法律变革的背景下,这些祭田轮值纠纷和诉讼也反映出祭田、宗族所面临的变革,以及百姓宗法观念的改变。这种种变化是近代社会、经济结构变迁的一部分。  相似文献   

15.
台湾自古以来是中国的领土。清人对台湾地位的认知经历了复杂的变迁。晚清之前,清人思考台湾问题的出发点在于"靖边患",这不仅反映在康熙用兵台湾的战和决策中,而且反映在清政府的治台之策上。但康熙用兵台湾的客观结果却是清朝收复了台湾、实现了统一,这一意义在后来的历史进程中日见彰显。晚清以降,随着外患的进逼,清人对台湾地位的认知逐渐发生变化。在日本侵台事件的刺激下,台湾地位的重要性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中国版图尺寸不敢以与人"的认知成为时人的共识。与之相应,清政府的治台之策也由此前的"番界"政策转变为"开山抚番"。  相似文献   

16.
1938-1948年间的国民参政会是这一时期中国的重要民意机关,共历四届。本对历届国民参政会的各项治藏议案作了整理和分析,认为这些议案涉及当时治藏问题的各个方面,其中的合理成分对于今天仍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这些议案虽然仅有一部分被采纳,但对国民政府的治藏政策仍产生了重要影响。这些议案的提交既有藏族参政员,也有其他民族、地区的参政员,表明了全国各地、各界人民对西藏同胞的关心,并促进了藏族同胞与各族人民的交流,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藏区的社会进步,维护了边疆稳定和国家统一。  相似文献   

17.
川陕楚边区崇山邃谷,林深箐密,历来为流移之乐谷,动乱之渊薮。如何设治抚民,稳固该区之统治秩序,是困扰清廷的一个政治心结。道光元年,由卓秉恬奏请,川陕楚三省会商,军机大臣会同吏兵二部议复,道光帝裁决,历经复杂的互动过程,最终添置砖坪、白河、城口三厅和太平一县,并定为边缺,使川陕楚边区的行政建制和人事管理过渡到新的阶段。深入考察这一建置过程及实施效果,一方面可窥清官府特殊的边区观念,移植边缺,予以创造性设计,夯实内地边缘的统治秩序;另方面可观清帝国的统治模式,建厅设治,强化人事管理,使内地边缘真正纳入中华帝国统治体系之中。  相似文献   

18.
明初以降,明廷对岷州的民政治理经历了岷卫兼管、岷州建州、巩昌分辖的数次争论与转变,最终于嘉靖年间形成以抚民同知专管民政的治理格局,即岷州厅之雏形。洪武初年,明廷在整合藏边番族部落的基础上建立了岷州卫,藏区的番族部落也深深地嵌入岷州卫的军事与里甲系统,并引致地域社会番汉共处、军民杂居态势的形成。随着明中后期岷州卫军政控制的弱化,当地番汉、军民混杂的局面渐趋紊乱。嘉靖年间,各方官员就"岷州建州"与"巩昌分辖"产生争论,最终明廷基于行政成本、品级对等与番民社会的考量,增置岷州抚民同知管辖民政并促使当地形成卫所与州县系统分辖军民的州卫共治格局。面对蒙古部落移牧甘青,明廷放缓了岷州的"州县化"进程,同时立足于边地社会局势"以番固藩"",华夏边缘"借此得以维持。  相似文献   

19.
在晚清东北边疆危机的背景下,移民实边成为维护边疆地区稳定的重要手段;边疆危机与移民实边的双重影响,推进了边疆政区的设置。通过对吉林蜂蜜山地区放垦与设治这一历史进程的审视,可以看出边疆危机是引发移民实边的契机;移民实边促进了政区设置的进程,亦在一定程度上纾解了边患。三者之间的密切关系,体现了清末东北政区设置的特殊之处。  相似文献   

20.
晚清是近代中国边疆政治地理发生巨大变动的转折时期。随着边疆危机日趋深重,晚清时人逐步意识到慎重命名地理名称的重要性。川藏交界区域地理名称的生成、运用,经历了"炉边"、"川疆"、"川边"等名称混用,以"川边"为过渡性名称,到弃用"川边"、强调"西康"名称的过程。地理名称的变更与晚清川藏边务密切相关,特别是对"边"、"藏"界域之争的有力回应。探讨边疆地理名称多歧性、竞争性,则是本文将历史地理学研究与概念史方法相结合的一种尝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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