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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本文认为,匈奴汉国中央官制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中央官职以三公为核心,三公不仅职高权重,而且参与国政。二是录尚书事在三公制转变为三省制的过程中扮演了很重要角色,并在录尚书事的发展过程中,诸公与三省诸官并存,三省诸官的作用逐渐增加。三是被称为"非寻常人臣之职"的相国在中央官制的运转上独树一帜,它以"赠官"创置,但不久即成为职官之首。  相似文献   

2.
《后汉书·殇帝纪》:"延平元年春正月辛卯,太尉张禹为太傅。司徒徐防为太尉,参录尚书事,百官总己以听。"(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1965年,第196页)《顺帝纪》:"(永建元年二月)丙戌,太常桓焉为太傅;大鸿胪朱宠为太尉,参录尚书事;长乐少府九江朱伥为司徒。"(第252页)《冲帝纪》:"(建康元年八月)丁丑,以太尉赵峻为太傅;大司农李固为太尉,参录尚书事。"  相似文献   

3.
<正>"三事"、"三事大夫"、"三有事"屡见于《诗》、《书》等西周文献之中。从东汉郑玄以下,注家倾向于将"三事大夫"等同于"三公"或"三有司",而这一说法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西周金文中"三事"的解读。根据《尚书·立政》,"三事"实指常伯、常任、准人,而两汉普遍流行的看法是,常伯、常任为天子近官,相当于汉代侍中。后一说其实更能贴合《诗》、《书》和西周金文。试作辨析如下。  相似文献   

4.
《梁书·刘显传》点校匡补熊清元中华书局点校本《梁书》之《刘显传》述刘显之仕历,有云:五兵尚书傅昭掌著作,撰国史,引显为佐。(天监)九年,始革尚书五都选,显以本官兼吏部郎,又除司空临川王外兵参军,迁尚书仪曹郎。……出为临川王记室参军。建康平,复入为尚书...  相似文献   

5.
汉魏叙事诗是中国诗歌史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着丰富多彩的历史文化内涵。古典诗歌在汉魏阶段开始由抒情向写实转化,从"诗言志"到"缘事而发",叙事文学的繁荣,使汉魏叙事诗出现了叙事转向。本文试从中国古典诗歌的传统"诗言志"写起,从"诗言志"到"缘事而发",到汉魏叙事诗的叙事转向三部分阐释汉魏叙事诗。  相似文献   

6.
宋仁宗以後,臺諫官在監察官員、參與朝政討論等方面非常活躍,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臺諫官職在宋初大多僅爲本官階,御史臺也並非以向君主進言爲主要職能的機構;從宋太宗到仁宗前期,臺諫制度經歷了一個變化的過程。既往研究由於較多偏重於將臺諫機構作爲監察體系的一部分加以觀察,因此對於北宋前期臺諫制度的草創過程關注較少,且較爲重視臺諫官的職責内容,而對臺諫官的工作方式——即向君主進言——的重要意義較少提及。本文試圖將北宋前期臺諫制度的發展放回具體歷史情境之中進行觀察,以此對這一進程的政治背景與制度背景作以分析。本文旨在説明,宋太宗、真宗時期,很多外朝士大夫看重臺諫官向朝廷進言、使下情上達的作用,因而反復提出令臺諫官"舉職言事"的呼籲;而君主則時常希望藉敦促臺諫進言的表態,來展現自身廣爲采聽、虚心納諫的品德,特别是在發生某些天災人禍之後,這種需求往往會促使君主推動臺諫制度的實質性變化。正是君主和士大夫以上兩種考慮之間的相互呼應、共同作用,促使北宋朝廷對臺諫制度進行整頓,並最終帶來了臺諫官職的性質從本官到專職言事官的重大轉變。  相似文献   

7.
吴飞 《炎黄春秋》2015,(3):90-93
从设诽谤之木到百家争鸣据古书《古今注》记载,尧曾经"设诽谤之木"。这种木制品是用一根横木交叉在柱头上,"形似桔槔,大路交衢悉施焉",既可以在上面书写对政府的意见,又可作为路标。远古传说,尧为了鼓励人民提意见,曾设置了木鼓。谁有建议或不满,可以击鼓示意。到舜的时候,这种以诽谤之木采纳意见的方式,形成了政治制度。舜设有专司通信的官。司马迁的《史记》说,舜曾设置22名"纳言"的官,"明通四方耳目"。这些官员"夙夜出入",到各地听取民间意见,并把舜的意  相似文献   

8.
汉魏时期的侍中是皇帝的近幸之臣,其设置、地位、权限几经变化,最终演化成门下省的长官,成为实际执掌国家枢机的"宰相"。曹魏时期是侍中职权转变的关键阶段,特别是它以特殊的方式介入尚书、中书的权力范围,这是非常值得注意的历史现象。本文根据曹魏侍中的设置特点和权力变化,考察其与尚书、中书的密切关系,着重突出曹魏侍中在当时权力格局中的特殊地位。  相似文献   

9.
宋代吏部尚书兼官在元丰改制后分为经筵官、修史官、诸阁学士、六部、临时性礼仪官、两制官、门下省、地方官、东宫官、中书门下附属官、九寺五监门、三省附属官等,其中以经筵官与修史官为主,各自又分别以侍读与(同)修国史、(同)实录院修撰为主;其他兼官虽然数量不多,但各个门类还是呈现出一定特点。以地域考察,吏部尚书兼官主要集中在京师。许多兼官往往不能单独作为官职出现,因此对吏部尚书本职工作影响不大。宋代特别是南宋时期兼官大量出现,由有能力而又能够把相应职务做好的官员来兼任该职务,一定程度上是历史的进步。  相似文献   

10.
本文是對首次面世的南宋司馬伋與呂祖謙真迹官告的刊佈、解讀與研究。前者係南宋孝宗乾道二年(1166)任命司馬伋爲"總領淮西江東總領所總領"的絹本差遣官告,後者係南宋孝宗淳熙五年(1178)呂祖謙恩轉朝散郎絹本官告。這是南宋真迹官告的首次現身,學術價值堪與南宋武義出土的徐謂禮官告文書媲美。司馬伋、呂祖謙官告是真迹絹本文書,它們的面世,回答了官員官告的格式、材質、形制到底如何的問題。本文就兩份官告制詞、告詞內容進行了逐字逐句詳細解讀,並據官告提供的實證,對宋代中級文官任命文書的運行流程進行了分析,有助於對宋代制度文書的了解和進一步研究。  相似文献   

11.
古磬     
磬是中国的古代乐器之一,它开始于原始社会的石器时代。原始的舞蹈,以敲击石器为节拍,《尚书》中说:"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这种石就是原始的磬,它是动作的指挥,歌詠的节奏。一切文化艺术都起源于劳动。磬的原始形式,也与劳动有密切的关系。殷墟遗物中曾发现过许多特磬,收入《殷墟古器物图录》中的就有五、六个。这些磬多作鲸鱼头的形状,"股"与"鼓"尚不分明。这种特磬便是大磬。《尔雅·释乐》:"大磬谓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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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男”考     
正在明清涉及土司的文献,如明清两朝实录、文集、笔记、方志中,屡屡出现"官男"一词,特别是清代土司承袭档案中使用最多。遗憾的是,至今无人对其内涵进行全面准确之阐释,《辞海》《辞源》《汉语大词典》等工具书亦无收录。那么,"官男"一词在土司制度中所指究竟是什么?其内涵又该如何把握?这是研究土司制度应该解决的问题。本文拟就"官男"之用法进行梳理,并考证其内涵之演变,以  相似文献   

13.
《晋书》卷七十六《王彬传》曰:“彬字世儒……以营创勋营,赐爵关内侯,迁尚书右仆射。”据本传载,王彬死后被加封特进卫将军和散骑常侍,《晋书·职官志》曰:“散骑常侍,本秦官也。秦置散骑,又置中常侍、散骑、骑从乘舆车后、中常侍,得入禁中……魏文帝黄初初置散骑,合之,于中司掌规谏,不典事……至晋不改,及元康中,惠帝始以宦者董猛为中常侍,后遂止,常为显职。”又曰:“特进,汉官也。二汉及魏晋以加官从本官车服,无吏卒。”这是官上加官的意思。可知这两  相似文献   

14.
《尚书大传》是西汉初期伏生学派说释《尚书》的记录。关于其称名,汉代的文献记载、书目著录以及称引用名等共同说明,该书初名"传",而非"大传"。根据早期用例的出现时间可以推知:东汉之初,"尚书大传"名始出。这个问题的厘清,对于经学、训诂学、古籍整理等领域的研究不无裨益。  相似文献   

15.
"天命"是儒家政治思想中的核心观念,代表着王朝统治合法性的来源。儒生通过对古史的构建,将禅让与天命紧紧联系在一起。在汉魏禅让过程中,这一政治理想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却在魏晋嬗代中走向了终结。陈寿在《三国志》中记有高贵乡公曹髦至太学与博士问答经义一事。其中与庾峻问《尚书》一段,高贵乡公力主郑说,是因为郑玄明确指出禅让应有"天命"作为依据,而司马氏在当时虽有实权,并无足以显示其"天命"的依据。最终高贵乡公的横死,使得"天命"理想彻底瓦解,开启了两晋南北朝以降新的禅让模式。  相似文献   

16.
賴瑞和 《中华文史论丛》2011,(4):165-213,394,395
本文認爲:在唐代,舉凡沒有官品的實職官位,都是使職,如史館史官、知制誥等。由於沒有官品,使職常以"他官充某職"的方式來委任。使職的特徵,主要有三:(一)使職與掌權者之間有一種信任,有一定的"私"關係;(二)使職的權力和享有的好處,遠多於類似職位的職事官,以致職事官以爲使職"侵奪"了職事官原本的權益;(三)使職常不載於正規的政典和職官志,乃正常現象。本文還認爲:使職遠遠早於正規的職事官制,在人類最簡單的"遊羣"(band)組織階段就已形成,乃人類最本能的發明之一。到了帝制時代,當掌權者發覺正規職事官無效率時,重新委派使職來替代職事官,以致在唐後半期,使職取代了超過一半以上的職事官。這是一種"革新",是推動唐代官制演化的一大動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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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家》2016,(3)
正"传移模写"最早出现在南齐谢赫的(《古画品录》中,与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并称为"六法",既是学习绘画的入门之径,又是作品传播与保存的重要手段。自晋唐以来,很多书画作品的原件流失了,因为"传移模写",留下了珍贵的摹本,使后人得以了解其基本面貌,从而有限度地还原历史真实(如王羲之《兰亭序》),在美术史上功不可没。有论者指出,"美术史发展的长流中,对前代风格的实践或学习,过程中从模仿前辈优秀作品,得到诀窍,  相似文献   

18.
宋代等級安排的基本理念,是在優先保證務實性的前提之下,最大限度地維繫官僚集團内部的穩定、協調,以達到鞏固統治秩序的目的。班位,是彰顯官員身份、排定等級的重要工具之一。北宋前期,以無權責的本官爲班位的"衡量基準",根據不同的等級羣體"官與差遣分離"程度的不同,采用"分層"的安排模式;元豐改制期間,等級結構發生了改變,以注入職掌的職事官爲"重心",此時,影響班位高下的"基準項"與"優先項"二者走向了合一,班位安排的繁3)程度也隨之降低。元祐以後,爲了使君主控御臣下的手段更加多元,避免頻繁的等級下調對朝臣構成較大的心理衝擊,資序、貼職、"二府舊臣"、"曾任侍從"等要素再次介入到等級安排之中,這也使排班的原則産生了一些新的變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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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纪事本末》卷六一七《争国本》载:(万历十八年)十月,吏部尚书朱纁,礼部尚书于慎行率群臣合疏请立东宫。”查《明史》卷一百二十《七卿年表二》:万历十八年三月至十九年五月吏部尚书是宋纁而不是朱纁。查《明神宗实录》卷二百二十九载:“(万历十八年十一月)先是序班刘文润以输银助边,调添注詹事府录事,大字士申时行等题:詹事府清华重地,虽守领官不宜以赀郎升除下吏部,改补别用。尚书宋纁以病乞罢,慰留不允。”查《明鉴》卷七,纲:(万历十八年)三月以宋纁为吏部尚书。目:纁前为户部五年,值四方多灾,酌盈虚,筹缓急,上下赖之,及移吏部,绝请托,奖廉抑贪,痛惩黠吏。于政府一无所关白,屡乞休,不允,卒官。查《明通鉴》卷六十九神宗万历十八年:三月改户部尚书宋纁于吏部,工部尚书石星于户部,命督陵工,工部尚书曾同亨回部官事。查谈迁《国榷》卷七十五神宗万历十八年:三月丙辰,宋纁为吏部尚书。以上所查材料完全吻合,万历十八年三月至十九年五月吏部尚书是宋纁,且《明史》有《宋纁传》,所以《明史纪事本末》卷六七《争国本》所列条中的朱纁应为宋纁,为谷应泰之误记。  相似文献   

20.
據最近出版包偉民、鄭嘉勵整理編著《武義南宋徐謂禮文書》(北京,中華書局,2012年),紀有嘉定十七年(1224)十月二十八日,徐謂禮的寄祿官由承奉郎升爲承事郎事(頁3)。轉官原因,整理者認爲是"進寶赦恩轉官"(該書"前言")。與此次轉官有關的文書有兩件,一是録白告身《嘉定十七年十月二十八日授承事郎告》,文書云:"朕祗奉燕詒,丕承駿命,敬舉先朝之典,誕敷寰宇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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