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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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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与以往研究者较多地从财政、军事、商人、商业以及资本主义等角度解释盐政不同,本文通过对康熙年间江西赣州府盐法变迁的分析,说明基于市场因素的多层次盐区认同与行政性制度因素一起,成为地方社会对王朝盐政制度进行反应的重要依据,其中盐法考成是王朝盐政制度在地方具体运作的一个关键.  相似文献   

2.
盐课归丁是指将原本征于专商的引课摊入地丁征收,使其成为一项田赋附加税,这是传统政府赋税征收方式的重要转变。四川于雍正年间确立专商引岸制度,但自乾隆中后期至光绪年间,为解决缉私、完课等问题,不断有州县在未报户部备案的情况下推行盐课归丁改革。因此,清代四川的盐课归丁一直是在专商引岸制度的外壳下运行并不断推广的。其造成的结果是:不仅归丁州县的食盐督销考成名存实亡,而且一些归丁州县还通过提高盐课摊征比率的方式取得不受户部控制的盐课余银,甚至与未归丁州县、盐道、商人通同作弊,改代废引,形成复杂的互利关系,深刻地影响了地方政府的行政运作和财政状况。梳理川省盐课归丁的过程,对于理解传统时期盐政、赋税乃至地方行政等制度的实际运作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文汉宇 《中国钱币》2012,(4):28-36,6,7
盐业历代为官府专卖,盐税在国家财赋中占有重要地位。清代的四川盐政,主要实行专商引岸制,全省行销引盐④。但清中晚期后,专商引岸制逐步衰退,实施“盐课归丁”的州县陡增,票盐在社会中占有越来越重要地位②。引盐和票盐成为清晚期四川盐运的两大部分。本文拟结合清代四川盐课归丁历史,对遗存与归丁州县相关的盐税银锭试作梳理和探讨。  相似文献   

4.
盐务双轨制是指民国初年盐务运行中同时存在盐运司和稽核分所两套机构和制度。双轨制最初的目的是通过盐运司牵制稽核分所,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却使盐运司体制演变为地方截留盐税和与中央争夺财源的工具。南北对峙中,广东地方政府通过拉拢控制盐运使一职,或威胁干涉稽核制度,以此与中央展开博弈并套利。北京政府和稽核总所则为了维持自由贸易政策以保障盐务改革的成果,不断与地方大员和盐运司讨价还价。直到广东军政府控制盐税支配权,双轨体制终流于形式。在这一历史过程中,盐务双轨制在广东的运作不仅影响着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走向,同时央地关系也左右着盐务双轨制的实际运作,由此影响此后相当长一段时期的盐税体制。  相似文献   

5.
文章从明代两浙盐政变革的制度背景出发,考察永嘉盐场成弘时期的盐课改折、嘉靖前期的盐课转嫁、嘉靖后期的私盐倭乱、隆庆年间的赋役改革等历史事件,探讨该过程中州县官府与盐场地方势力之间的复杂利益博弈。对永嘉盐场的个案研究,或许有助于增进我们对明代盐场赋役制度运作和东南沿海社会变迁的理解。  相似文献   

6.
明代创设的监管地方盐政事务的盐法道,是我们重新理解明代地方道制与盐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切入点。由于明代盐运司等地方盐务机构无力统筹管理食盐专卖的全部过程,创设盐法道成为朝廷解决开中法败坏后盐课无征、管理失控等问题的重要手段。景泰年间,朝廷最先令四川、两广等地盐法由司道官督理;天顺、成化以后,蔓延至云南、河东、陕西、山东等地;嘉靖以后,两浙、长芦、两淮等重要盐产区以及不产盐的江西、湖广、河南、贵州等纯销区省份,都开始普遍设置专管盐法的道员。盐道的设立与职权扩张,促使专业化程度较低的生产管理以及分散于府县的疏销责任集中到省级层面,盐政管理呈现一定程度的集权化,这一趋势为清政府所继承并进一步推向纵深。  相似文献   

7.
清代康雍乾时期对永定河进行了较有成效的大规模治理。为保障治理效能,还以制度化的设官营治取代了原先应急式的临危救治,从督抚到厅汛的河务专官,再到州县官员的权责都进行了重新划定,并在实践中根据需要不断地动态调整。其间,基层县域的协同治理被日渐重视并被逐步纳入到治河的制度化保障之中。永定河县域治理职责的层层落实、逐步细化,展示了相关制度在实践摸索中的救弊迁改,这种责权归一、协调行动,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河务专官与地方州县权无统属的弊端,提高了永定河的治理效能。但由于沿河州县的佐贰官被委任为专职的河工汛员的同时还兼职州县,也造成在朝廷整体的河流治理中地方上权责过重,从而使得地方官员对本人政绩和本地利益的强烈追求,影响了朝廷整体治河方略在州县的贯彻执行。从县域层面反思这一体制的设立与调整,优点与不足,对后世的灾荒救治有很大的启示作用。  相似文献   

8.
以盐场实现对产盐的管理并为开中法服务是明代财政的一项重要制度。明代盐场制度的本质是税收管理,它经历了从管理生产者与产品的基层行政机构到生产监督机构的转变。就广东盐场的地方治理而言,开中法、央地政策以及州县与盐场赋役关系是理解盐场制度运作和变迁的关键。明代中叶,广东余盐抽银、商引等开中的实施,促成场课折银和场盐"听灶户自卖",开始改变灶户办课的性质。正德以后,朝廷对广东地方余盐盐利的干预,促使盐场管理的重心转向限制余盐私卖、主抓场课无征,引致盐场与州县赋役矛盾的激化。御史解冕及其继任者先后推行的余丁佥补、以田报丁和重造盐册等措施,促成盐场的课与盐分离,进而州县取代盐场,成为场课征收和管理的重要机构。  相似文献   

9.
清代两淮盐务在其财政收入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两淮盐务改革剔除积弊,振兴盐业,为历代改革家所推崇。清代两淮地区的盐政体制经历了从清初的纲盐制到道光年间的票盐制,继而发展成循环转运制的历程。本文通过探究法论述清道光、咸丰年间的两次盐法改革的过程与关系,以期廓清清代票盐法的形成过程。  相似文献   

10.
清朝发展出复杂的盐业管理制度体系,设置官员,特许专商,派出兵丁、巡役,对食盐的产、运、销进行全面规制,其目标为盐课收入,即所谓“规制生财”,这揭示了清代盐政的基本目标、特点和性质。清代盐政运行过程中,形成了五大原则:盐课收入最大化期望转化为课入最优化实践的试错原则,交易成本与课入量动态协调的平衡原则,计划性与市场性相结合的折中原则,作为盐区边界纠纷动力的行政收益考量原则,使盐区难以改划更无法取消的路径依赖原则。这五大原则型构了清代盐政运作的内在逻辑和机制。  相似文献   

11.
盐务道员是明清政府为管理食盐产销设立的重要职官。万历末年,明廷为催征盐课以供辽饷,先后创设整饬、疏理两淮盐法道。天启以后,党争剧烈,道臣清理盐法成效不彰,崇祯朝致力恢复运司专管盐法的旧制。清代重新调整盐官制度,合并运使、盐道为“管盐法道运使”,又新设监管场产的“分巡盐务道”和职司岸销的“通省盐法道”。盐务道员由朝廷差遣官变为地方盐务机构,与专管盐课钱粮的运司衙门共同成为包衣盐差的直属办事机构。皇帝为独揽两淮利权,又令两江总督兼总理盐法,与包衣盐差相互制约。道光年间,盐差因整顿不力奉裁,盐政改归总督管理。咸同军兴以后,运司、盐道的职权被招商、督销等局侵夺,两淮利权遂归总督,成为晚清督臣专权的财政基础。  相似文献   

12.
从乾隆建阳田赋案论清代的赋税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何平 《清史研究》2004,(2):71-77
清代赋税日常调整及决策机制是清代赋税政策趋向的重要体现。在清代前期的多次赋税调整中 ,乾隆元年 ( 1 73 6)对于福建建阳县田赋案 (私自降低征收标准 )的处理 ,就赋税征收额度和范围确立的依据、赋税征收与民众生活安定的关系等问题 ,提供了生动的案例说明。分析表明 ,清朝的赋税管理实际上是在中央严格的原则和地方的灵活应对之间进行运作的。  相似文献   

13.
贾春晖 《丝绸之路》2012,(18):55-57
州县这一清代政权中的基层政权,是一切政事的开始。了解清代州县制度,可以透视清代甚至中国历代政权体制的运作情况。自20世纪以来,研究与清代州县有关的著述已有不少,本文对此作一简要概述。  相似文献   

14.
孔府书院学录既是朝廷任命的学官,又是孔府管辖的属官.嘉道以降,孔府书院学录的任免和告退已经形成了一套由孔府、地方州县、朝廷共同参与的相对固化程序,但这套制度性规定与实际运作之间存在较大反差.与其他学官群体相比,孔府书院学录在选授资格、任免流程、任职时间和更迭频率诸方面都表现出较强的特殊性.孔府书院学录选授中"有制"和"无规"的共存并生,固然反映了清中期以后王朝制度与实践的背离,根源却在于朝廷对至圣后裔的尊崇和优待.  相似文献   

15.
论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盐税政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抗日战争期间国民政府的盐务变革经历了盐统制、盐专卖与恢复征税三个阶段。不同阶段盐税政策的价值取向不同,效果也有明显区别。抗战期间的盐税政策经历一个演变的过程,对此必须进行具体分析。在1941年以前的大部分时间内,国民政府的盐税政策还是比较注重民食的,实行的盐税税率有升有降,但起伏幅度不大;而在1942年以后,其盐税政策的财政功能越来越强化,由于意外损失准备金、专卖管理费、战时食盐附税、国军副食费的陆续开征,盐项税率有大幅度抬升的趋势,国统区通货膨胀更加强了这一趋势。国民政府对抗战准备的缺失以及其内部的腐败影响了战时盐税政策的制订与实施。  相似文献   

16.
正常德盐关是湖南省设立的第三个进出口水运码头,如今整个湘西北地区的物资,都可以经过盐关口岸实现"家门口清关、家门口起运"销往世界各地。然而抗日战争时期,盐关曾经是收容日军俘虏的地方,叫作"军政部第二俘虏收容所",俗称"和平村"。这个历史记载尘封已久,鲜为人知。盐关地名的由来盐关是古代封建王朝在全国各地设置征缴盐税的地方,是朝廷重要的税源征收关  相似文献   

17.
<正>淮盐向为国家的重要税源。淮盐税收由产盐人所交的灶(场)税、盐商买取“盐窝”(即食盐专卖权)时一次性所交的“窝费”、贩销淮盐时所交的商税和其它杂项费用等构成。但自清顺治朝起,盐商又兴用白银向朝廷、官府报效以示感恩。有意味的是,淮盐商人(下称“淮商”)的这种报效伴随着康乾盛世而勃兴,却又随着淮盐疲敝渐至偃息。本文试图探讨清代淮商的报效与淮盐走向疲敝存在的某种关联。  相似文献   

18.
丁贻平、林崇诚两位先生新著《川盐与川锭》即将付梓,特发来书稿请我一阅,并嘱为之作序,其意殷殷,故虽我于此题目缺少研究,更于盐政、盐税少有接触,亦勉力为之. 初读《川盐与川锭》书稿,不禁使我错愕,与我的预计不同,此书的重点竟然是川盐,而不是川锭,两位多年致力于川锭的作者竟偏离了以往熟悉的轨道,搞起了盐政盐税史!而且发现他们已对川盐历史、相关典籍相当熟悉,有了深入的探索.通观全书,书中对清代川盐前期、中期、后期和民国前期、后期的情况,以及川盐济黔、济滇、济楚,清代川盐盐政管理系统及运销系统,四川三大盐场的兴衰作了全面、系统的介绍和分析,史料依据扎实,内容平实、充分,并在各部分配以川锭锭图.  相似文献   

19.
"扬州繁华以盐盛",清代中期,在盐业经济的推动下,扬州繁华达到鼎盛。经济社会的繁荣,带动了文化事业的兴旺发达。当时驻扬州的两淮盐官有两淮都转盐运司使(简称盐运使)及两淮巡盐御史(简称盐政使)。他们大多富有才学,利用自身雄厚的财力,大力提倡文化事业,对扬州地方及东南一带的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围棋是中国传统的文化艺术活动之一,扬州又是清代重要的围棋中心之一。两淮盐官与清代扬州围棋活动关系密切,很值得一说。  相似文献   

20.
清代“科举必由学校”,学额的分配实质上是国家政治资源和权力在县级政区的分配。清朝近三百年间,地方行政制度多有变化。厅制行政区划为清代独有,其形成是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后有废县(州厅卫)置乡;还形成具有“分征钱粮”职能的分州、分县。不过,按照规制非州县不得设学校。通过统计和案例分析可知,为保证各地都有一定数量基层绅士(生员),减少不同地区的学额之争,产生了散厅、废县置乡、分州分县设学立额的现象。清代看似严格的学校学额制度,在地方实际运作中有一定的灵活度。又通过适当的变通,保证了国家政治资源和权力在地方的有效分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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