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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史志》2006,(1):3-4
2006年是我国“十一五”规划的起步之年.是全面建设海峡西峡经济区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推进我省第二轮修志的关键之年。今年我省地方志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机关为抓手,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和全省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十次会议精神,落实全省地方志第六次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开拓创新,在服务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中,进一步推动方志事业的发展。总体要求是:以抓好机关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坚持以人为本,加强自身建设,构建和谐机关。积极稳妥地落实机构改革方案.为方志事业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以落实“一纳入、五到位”为突破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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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经省政府审定同意,印发了我省地方志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5月18日,国务院颁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9月5日上午,省政府召开全省第五次地方志工作会议,对贯彻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实施我省地方志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进行动员部署。副省长谢强华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田嘉讲话,省委副秘书长谭一呜出席,省政府副秘书长刘友君主持会议,省地方史志办公室主任陈强作工作报告。全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和省直、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以及各市、县、区和省直、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地方志机构负责人共260多人参加了会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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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市第二轮修志工作,促进地方志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西省政府《2011—2015年山西省新一轮修志工作规划》,制定本规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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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史志》2007,(4):F0004-F0004
福建省新一轮修志工作,在2005年2月全省地方志第六次工作会议召开之后,进入了全面启动阶段。省直及各市、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认真落实会议精神,扎实工作,积极推进我省地方志工作的开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去年,《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更犹如一股和煦的春风.吹进方志百花园.使社会主义新编地方志工作从此进入了依法修志的新阶段。我省广大修志工作者以《条例》颁布施行为契机,紧密结合各地具体实际,努力学习宣传《条例》精神,通过推动地方志工作把贯彻《条例》落到实处。为此,本刊将陆续撷取有关全省地方志工作开展情况的图片.予以宣传报道。[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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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全国首轮新编地方志工作基本结束、第二轮修志全面展开的背景下,《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6年5月18日正式出台。《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地方志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是方志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本文试图通过对相关规定的粗略解读,论述《条例》在地方志事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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