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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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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褚静涛 《安徽史学》2018,(3):103-110
奄美群岛是琉球群岛的一部分。1951年9月8日,《旧金山和约》签署,美国获得琉球群岛等岛屿的行政管辖权。为了扶植日本,对抗苏联,美国拟将奄美群岛的行政管辖权移交日本。台湾当局认为,包括奄美群岛在内的琉球群岛的主权属于琉球人民,不属于日本。台湾当局与美国政府展开沟通,指出美国此举将挑战《开罗宣言》《波茨坦宣言》,公开支持琉球人民追求自治。台湾一些民众向美国国会中的参议员打电报,劝告美国勿将奄美群岛交给日本管辖。1953年12月24日,美日两国在东京签署了关于奄美群岛的协定,根据《旧金山和约》第三条,美国将奄美群岛的行政管辖权移交日本。同时,美国政府发表声明,将继续管辖冲绳群岛、先岛群岛等岛屿。  相似文献   

2.
1951年9月8日,美国及其他国家在旧金山签署了《与日媾和条约》。日本同意将北纬29度以南的南西诸岛(包括琉球群岛和大东群岛)、孀妇岩岛以南的南方诸岛(包括小笠原群岛、西之岛、琉磺列岛)、冲之鸟礁、南鸟岛置于联合国托管制度之下,而以美国为唯一管理当局。为了扶持日本,1971年6月17日,美国与日本签署协定,决定将琉球群岛中南部地区、大东诸岛、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移交日本管辖。自1953年至1972年,台湾当局与美国政府持续沟通,公开发表声明,指出美国此举将挑战《开罗宣言》、《波茨坦宣言》,质疑所谓的"剩余主权"说,缺乏国际法依据,试图劝说美国,应根据对日和约第三条,将琉球群岛置于联合国托管制度下。  相似文献   

3.
《旧金山对日和约》屏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参与、拟制与签定,掩饰日本国军主义侵略战争的罪行,在安全与政治、领土、经济等条款和战争赔偿等问题上,处处违背盟国有关对日政策的国际协议。它不仅不是一个全面的对日和约,而且也不是一个真正的和平条约。以旧金山和约为基准的所谓《中华民国与日本间和平条约》,是美、日、蒋从各自的利益出发而促成的一个双边和约,它在实际上构成为“旧金山体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日本政府利用蒋介石政府处于弱势地位又急欲缔约的情势,竭力迫使对方退让,在许多重要条款上达成有利于自己结果。日本政府选择台湾当局与之签约,而拒绝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缔结和平条约,违背了中国人民和广大日本人民的意愿,不能不认为是一个历史性的错误。旧金山和约和日蒋和约,在实际上确认了由杜鲁门政府炮制而获得吉田茂政府支持和参与的“台湾地位未定”论,违背了《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协议和日本政府在《乞降照会》中的承诺。这两个和约在国际条约中对台湾地位问题开了一个恶劣的先例,为美国和日本的反华势力干涉中国内政,阻扰中国统一制造根据,理所当然地遭到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对。  相似文献   

4.
孙瑜 《日本学论坛》2007,6(3):38-42
旧金山和会将中国排斥在外,会后吉田茂制定了"静观待变"的拖延政策,在同中国内地和台湾两方面的媾和问题上尽量不作出选择。面对杜勒斯催促其同台湾媾和的压力,吉田茂主要依靠英国牵制美国,最终由于美英间达成妥协,他不得不放弃其拖延政策,同台湾方面签订了《日台和约》。  相似文献   

5.
1969年12月2日,美日两国代表签署的《财政谅解备忘录》是美日返还琉球群岛施政权谈判进程中的秘密谅解文件。它规定,日本政府要向美国政府支付5.2亿美元财政补偿。但是,在1971年6月17日美日两国政府签署并对外公开的《美日关于琉球群岛和大东群岛协定》中,仅仅规定日本政府向美国政府支付3.2亿美元财政补偿,有意隐瞒了《财政谅解备忘录》的真相。为此,美日两国政府精心谋划应对本国国会审议的策略,相互协调应对本国国会质疑有关财政补偿问题的答辩方式。美日两国政府之所以采取双重方式处理财政补偿问题,最根本的原因在于要竭力避免佐藤荣作政府被日本国会和公众舆论指斥为"赎回冲绳"。  相似文献   

6.
在美日两国返还琉球群岛和大东群岛施政权谈判初期,日本政府要求美国政府同意其公开发表关于"尖阁诸岛是琉球群岛的一部分"的声明。美国政府坚持以美国国务院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的方式阐明上述立场,并将施政权与主权问题分离开来,主权争端由当事国协商或提交国际法院仲裁。在美日两国谈判有关返还区域的法律文件过程中,日本政府提出在返还协定第一条的《附件》中以经纬度线标示返还区域,从而将钓鱼岛纳入其中。美国政府虽然同意以经纬度线标示返还区域,但坚持采取《谅解议事录》的形式。面对中日两国关于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的争端,美国政府压制中国台湾当局关于返还钓鱼岛施政权、暂不将钓鱼岛纳入返还范围的要求,仅仅同意敦促日本与中国台湾当局讨论钓鱼岛问题。美国政府将钓鱼岛的实际控制权移交给日本政府,为中日两国关于钓鱼岛主权争端埋下了祸根。  相似文献   

7.
尼克松政府对中国钓鱼岛政策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郭永虎 《当代中国史研究》2012,(2):89-95,127,128
尼克松政府时期是美国关于中国钓鱼岛政策的基本定位时期。在返还琉球群岛的过程中,美国单方面擅自将钓鱼岛的"施政权"返还日本,中日钓鱼岛争端由此产生。在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上,尼克松政府保持"中立"立场。在《日美共同合作和安全条约》是否适用于钓鱼岛问题上,尼克松政府一方面对日作出了默许的承诺,但另一方面却极力淡化甚至回避对其采取实际行动。在与台湾当局交涉钓鱼岛的问题上,尼克松政府否决了将钓鱼岛"施政权"从日本手中重新收回的建议,并建议日本与台湾当局进行协商解决。  相似文献   

8.
在美日返还琉球群岛施政权谈判的过程中,美日两国各自的谈判方针与谈判策略呈现不同的变化趋向。签署多种形式的秘密谅解文件成为同时满足美日双方利益需求的主要手段。日本政府与冲绳军用地地主联合会的交涉,与美日外交关于驻琉球群岛美军基地问题的谈判前后相承,昭示了日本政府维护美日安保体制、迎合美国亚洲军事战略的政策取向。美国返还琉球群岛施政权以后,驻琉球美军基地的布局有所调整、数量有所减少,但其功能几乎没有改变、核心区域几乎全部保留下来,驻琉球群岛美军基地与美国在朝鲜半岛防务政策的关系也没有改变。美日关于钓鱼岛群岛黄尾屿、赤尾屿使用用途的秘密约定严重侵犯中国国家主权。  相似文献   

9.
翟晓敏 《世界历史》2005,1(4):67-77
经过13年的谈判,美巴于1977年9月7日签署了关于归还运河主权和保持运河永久中立的两项条约。美国政府同意,经过23年过渡期,于1999年12月归还运河区主权,但将永远保有以武力维护运河中立的权力。1977年美巴运河条约改善了美国的国际处境,标志着美国对拉美政策的新阶段,其实质是以放弃对运河的直接占领来换取对运河的永久控制。本文利用美国国会记录等原始资料,探讨了美国为何以间接控制取代对运河的直接占领,分析了美国在这一问题上的战略思考和利弊权衡,有助于理解美国的拉美政策及美国霸权的性质和特点。  相似文献   

10.
崔丕 《历史研究》2005,(1):156-172
《日美相互合作及安全保障条约》(一般称为新《日美安保条约》)标志着美日关系发展的新阶段。美国将修改《日美安保条约》作为确保自由使用冲绳军事基地的手段,而日本将其作为争取返还冲绳的重要途径。新《日美安保条约》确定了“事前协商”制,又保留了种种“例外”。新《日美安保条约》在适用范围问题上采取了“日本本土”与“远东”并用的方式。这一切都体现了美日两国战略利益的差异与汇合。  相似文献   

11.
李龙 《史学集刊》2005,(1):106-112
18世纪晚期,美国为维护海上权益与地缘安全,加剧了与英法之间的矛盾。美国在《杰伊条约》中对英国的让步,换取到美英之间十年的和睦,却导致美法关系紧张,美国与法国从同盟走向准战争状态。最终美法危机得以和平解决,但这场准战争深深影响了美国早期的内政和外交。  相似文献   

12.
仇华飞 《史学月刊》2001,175(1):106-112
领事裁判权问题是近代以来阻碍中美关系发展的主要症结。1844年的中美《望厦条约》将美国在华领事裁判权以法律形式加以固定。1927年1月,美国出于远东战略利益的需要,决定通过谈判途径“尽快”解除美在华享有的治外法权,但因当时美国对华政策无确定对象,加之中国政局动荡,致使美国放弃在华领事裁判权的立场有所动摇。1928年中美签订新关税条约后,在中方的坚持下,中美开始就撤消美在华领事裁判权问题进行谈判。其间,美国采取拖延、推委战术,致使谈判久拖不决。‘‘九一八”事变后远东局势发生突变,中美长达三年之久的谈判因之被迫中断,撤消美在华领事裁判权问题被搁置一边。  相似文献   

13.
1950年2月14日中苏两国政府缔结的《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虽然不是针对美国的,但中苏同盟的建立在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战争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苏联是中国人民进行抗美援朝战争的强大后盾。《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在抗美援朝战争中有力地牵制了美国,使其不敢将战争扩大到中国境内;苏联对中国和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战争提供了有力的军事援助;苏联积极帮助中国打破西方国家的经济封锁,大力援助中国建设工业基础;苏联在外交上坚决同美国孤立中国的政策作斗争。这些对中国人民取得抗美援朝战争胜利和完成国民经济恢复,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援和保证。  相似文献   

14.
In the early stage of the Sino–Japanese War, Japan was trying hard to limit the conflict to within a scope where it could be resolved bilaterally between only the two nations involved. However, her actual behavior was in stark contrast to her wishful desire to be at peace with the United States, pushing the latter step by step instead in the direction of aiding China and thwarting Japan. Caught in a dilemma created as the United States abrogated the American–Japanese Treaty of Commerce and Navigation, and faced with the changes in the European situation, Japan’s policy makers were eventually pushed by their obsession with the “New East Asian Order” and by their yearning for the “Extended New East Asian Order” which was to include Southeast Asia, deciding to steer the Sino–Japanese War in the direction of “international resolution,” which was just an alternate route to the same goal sought by China. Subsequently, not only did Japan refuse to withdraw from China, she actually took one step further in an expansion southwards, trying to kill several birds with one stone. The war thus spilled over from China to encompass a much greater area. In this process, Japan’s diplomatic corps was often several steps ahead of the military, reflecting the carefully considered background in Japanese policymaking.  相似文献   

15.
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主权本属中国,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被日本占领,日本战败后理应由中国收回,但1951年美国起草和主导签署的<旧金山对日和约>只表明日本放弃这些岛礁,未明确主权归属问题,为的是防止中国(大陆)从<对日和约>中得出对中国主权有利的结论来.<对日和约>如此处理主权问题为日后两群岛"主权未定"论埋下了祸根.  相似文献   

16.
自明朝以后,中国对琉球一直拥有宗主权。1874年中日《北京专条》是清政府弱化对琉球宗主权的开始。在琉球问题交涉中,李鸿章的“延宕之法”进一步弱化了宗主权。随着宗主权不断弱化,清政府内部“防日”思想上升。  相似文献   

17.
中苏两国于1950年2月14日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是新中国成立后对外签订的第一个双边关系条约。该条约的签订反映了人民革命胜利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苏联之间建立了完全新型的关系,标志着中苏关系从此走向一个全面合作的历史时期。通过对《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与苏联同中国国民党政府在1945年8月14日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的比较来看,《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是中苏双方在充分协商、积极对话的基础上产生的,所强调的不仅是同盟,更是互助与合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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