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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父下凡诏书》(第 2部 )是太平天国文献中一本很值得研究的书 ,记太平天国癸好三年 (1 853年 )十一月东王杨秀清假借天父下凡 ,教导并要杖责天王洪秀全的经过。这本书当年由太平天国出版 ,但似不为当时的对手———清朝将帅所见所知。奉曾国藩檄委搜集“贼情”而编成的《贼情汇纂》一书 ,只在“首逆伪天王洪秀全事实”中记 :“秀清自恃功高 ,朝见立而不跪 ,每诈称天父下凡附体 ,令秀全跪其前 ,甚至数其罪而杖责之 ,造言既毕 ,其为君臣如初。”① 这是《贼情汇纂》的主要撰稿人、曾与太平天国中人多有交往而从南京逃出的程奉璜述说的 ,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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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成自述》中谈到一件异乎寻常之事:“鬼子到过天京,与天王及(叙)过,要与天王平分地上,其愿协之。……有我洋兵三、二万众,又有火舟,一手而平。”(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H,第838、839页)洪秀全断然拒绝,可是,这个“鬼子”是什么人?来自哪个国家?有什么样的背景、目的?《李秀成自述》中均未提及,给后人留下了一个疑问。罗尔纲先生认为,该“鬼子”应是1861年12月到天京访问的英国海军上将何伯、驻华公使馆参赞巴夏礼,是他们代表英国向洪秀全提出了上述建议。(多见《历史研究)1956年第3期《李秀成自传愿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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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太平天国辛酉十一年正月二十六日(1861年3月6日),太平天国幼天王洪天贵福在《封授赖冠英等职爵诏》中,晋封“张立邦为天朝九门御林扩天义”。“天朝”,太平天国自称。太平天国典籍《钦定敬避字样》言明:“天堂、天朝,天父天兄天王圣殿也,别邦别代别省不得(?)称朝、堂字样”。“九门御林”,太平天国后期对高级官员所加的虚衔。“九门”是指大南门、小南门、大东门、小东门、北门、太平门、水北门、旱西门、水西门等门。“御林”即指御林军。它本指中国古代帝王的禁卫军,太平天国袭用了这一称谓。大旨是,加上“九门御林”虚衔的将领都是最可信赖的保卫天京九门的禁卫军指挥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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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明同志《太平天国文书译稿》十五件,从弗·迈克尔主编的《太平叛乱:历史和文献》一书中,回译了若干佚失的太平天国文书,其中第三件:天王诏旨诏曰:朕诏番族之兵酋知之:万国应遵从天父上主皇上帝,万国应遵从救世主太兄基督;天、地、人、古、今、后永享太平。昔日天父下凡,宣布今世之法。天兄替赎世人之罪,呼唤宝剑斩妖精。天兄曾言:“天国日近,必定到来”。爷、哥下凡建天国。带朕及幼主治理凡间之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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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盛巽昌《太平天国化大观》(以下简称盛《化大观》)第25页称:“天王正妻赖莲英”,在同书第29、30页均有此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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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851年1月11日,洪秀全在广西省桂平县金田村正式起义,随后不久建立“太平天国”。建国后,他命人熔铸了一方金玺,名为“太平天国金玺”,这方金玺,是太平天国最高国家政权的象征,也是太平天国天王行使国家最高权力的信物,它在天国的政治、经济、军事活动中,用于天王诏书等重要国家文书上,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太平天国金玺”为正方形纯金质,重110两,从现存《天王圣旨》原件记载看,这方金玺上边饰双凤朝阳图案,左右饰行龙图案,下边饰海水江牙图案,镌铸精美,玺文全文为:“太平天国金玺大道君王金奉天诛妖斩邪留正”共19…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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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长期以来,史学界一致认为《天朝田亩制度》是太平天国的革命纲领。最近,有的同志提出它不是太平天国革命纲领的较为符合历史实际的新见解。但对它颁行年代的看法,还是一致的,都依据它封面题“太平天国癸好三年新刻”字样,就断定它颁行于太平天国癸好三年(1853年)。只是在具体年月上小有差别,有的说“定都天京以后,就颁布了”;有的说“当刊于1853年下半年”;有的说颁布“不会早于一八五三年天历十月,也不会晚于年底,大约为冬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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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希峰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94,(3)
“田畯”“后稷”考张希峰"田"一词,《诗》凡三见,曰《七月》、《甫田》、《大田》。三诗皆述农事,有套语"彼南亩,田至喜。"《七月》毛传:"田,田大夫也。"郑笺:"……耕者之妇子,俱以来,至于南亩之中,其见田大夫,又为设酒食焉。"朱熹《诗集传》:"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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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8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第467号令,正式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正式颁布的第一个关于地方志工作的行政法规.是地方志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标志着地方志工作纳人了法制化轨道。《条例》颁布实施三年来,我市结合二轮修志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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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五月十七日)同志们:2006年5月18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第467号令颁布施行《地方志工作条例》(简称《条例》),至今已经一周年了。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纪念《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施行一周年座谈会,主要目的是要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精神,以增强法制意识,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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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是一种“资料性文献”,2006年5月18日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此进行了“法律确认”(见《条例》第三条)。这种确认未必能成为学术上的共识,但资料性是地方志的重要特征,这一点应当是毋庸置疑的。地方志的这个特点决定了资料工作在地方志工作中的重要地位。然而从新时期两轮修志的实践看,资料不足却是各地地方志编纂中遇到的普遍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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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基层的地方志工作者,对于国务院颁布第467号令《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谈两点感受并提两条建议。感受之一:《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全国地方志系统的一件大事、好事1·说它是大事。它是以全国最高行政主体——国务院制定和颁布的有关地方志的行政性法规,是建国以来行政级别最高、最具法律效力的地方志文献。以前,国务院办公厅、中指组、自治区政府等等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文件都是一些“通知”或者“规定”。虽然中指组颁发有《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但由于不是行政主体颁布,不具备实施行政许可,因此它的“规定”不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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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在广西永安州时即开始科举考试,持此说有三:(1)邢凤麟邢凤梧撰《论冯云山》中说:“太平天国开科考试制度是在壬子二年初实行的,金田起义一周年纪念时,在永安举行了一次科举考试……天王洪秀全亲自主持,并张榜公诸示众,有万寿诗联考取名次榜一纸,计四十余人,第一名则冯云山也。”(作引自丁守存《从军日记》——《太平天国学术讨论会论选集》第二册,中华书局出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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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的科举考试“始自辛开元年在广西永安州时”的说法,是罗老罗尔纲先生提出的。本来,罗老也认为太平天国的科举考试是始自癸好三年定都天京之初的,但在修订再版《太平天国史稿》的时候,则以“始自辛开元年在广西永安州时”的新说法取代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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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读古史,发现郭沫若在古史研究中有明显的三点失误。现罗列如下,敬乞海内外专家明察。一、古代有无“三年之丧”制?郭沫若在《释祖批》中说:“《尚书·帝典》‘帝(放勋)乃组落,百姓如丧者批三载’,不独首姓字古无有,三年之丧古无有……亦可知《帝典》诸篇为孔门所伪托。”(《郭沫若全集·考古篇1》第20-21页)郭氏否定“三年之丧”是错误的,请看《竹书纪年》的帝尧、帝舜和夏代纪年(见附表)。1.从尧、舜、禹的继承来看,尧死于公元前2046年,舜继位于2042年,舜死于公元前1993年·禹继位于公元前1989年,皆有“三年之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