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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2015,(0)
<正>接受中華標點本《魏書》修訂任務,通校諸本、參證他書,稽考古今學者相關論述,歷時五年有餘,幾近完成。《魏書》標點本由唐長孺先生主持完成,廣參諸本,"擇善而從",徴引廣博,考訂精審,此次修訂,其實是一個認真學習的過程。然既言修訂,審讀原校成果,尋繹其擇從的理據,亦是題中之義。兹就中華本對南監本《魏書》的擇從,作一些梳理,并藉以説明修訂的一些情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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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2015,(1)
<正>中華書局標點本《北史》由著名歷史學家唐長孺、陳仲安先生主持點校,在二十四史的標點本中,堪稱校勘學典範,廣爲海内外學者所稱引。但是,由於原點校本成書於20世紀70年代,近幾十年新出墓誌文獻等皆未能利用,並且受檢索條件及校勘體例等局限,偶亦存有錯漏情況。現將筆者所見,可堪補正原校記缺漏或)誤者條列如下,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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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2015,(0)
<正>中華書局標點本《北史》由著名歷史學家唐長孺、陳仲安先生主持點校,在二十四史的標點本中,堪稱校勘學典範,廣爲海内外學者所稱引。但是,由於原點校本成書於20世紀70年代,近幾十年新出墓誌文獻等皆未能利用,並且受檢索條件及校勘體例等局限,偶亦存有錯漏情況。現將筆者所見,可堪補正原校記缺漏或)誤者條列如下,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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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對北宋時南北朝七史首次校刻過程中的諸多環節展開考辨,包括諸史校成奏上時間、刊刻成書時間、各史目錄序的相關問題,主要利用晁説之、韓維等宋人文集中新見之線索,對前人觀點有所推進和訂正。並以此爲基礎,重新勾勒所謂"嘉祐七史"校刻始末,指出嘉祐末年,南朝四史校畢進上;治平時期,校、刻並舉;熙寧中,北朝三史相繼校畢進上;自熙寧中七史全部校畢迄政和中,純是刊刻階段。繼而對熙寧以後諸史刻印遲緩之緣由提出新説,認爲學者歷來將此歸因於書多脱誤,校讎艱難,未中肯綮,實因受北宋後期政局、時風的影響,王安石新學成爲當時學術的絶對主流,七史地位邊緣化,王氏新學經解大量占用了刊書所需的物資、人力,以致七史的刊刻遷延日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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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列傳的家譜要素早已引起學界注意,但對《魏書》列傳編排在時代上的混亂則鮮有論者。魏收以前的紀傳體國史主要由李彪、崔光相承編纂,記載内容至少應至宣武時期,各卷人物編次原則是先依時代爲斷,再以事類相從。而魏收加入另一標準,即以家族爲傳,使《魏書》列傳編排呈現混亂局面。通過今本《魏書》中十卷左右即出現一次的"降臣傳",確認了早期國史列傳的年代框架,與此時代不合者則是魏收改作所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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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宋皇太子監國有司儀注,反映了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公文形態。但是,現有中華書局點校本《宋書》、《通典》的儀注文本及標點,均有不完善之處,需要重新校録文本和標點。在對儀注進行了文書學與制度史考察之後可知,儘管尚書臺(省)自西晉以後就已取得了作爲宰相機構的職權,尚書令、僕射也已被視爲宰相,但是遲至南朝宋時,尚書臺仍然未成爲一個層級分化、結構規整、分工明確、各有權限的外朝宰相職司。在兩漢至隋唐間三公制—三省制的體制轉軌還沒有基本完成之前,尚書臺所得的宰相職權,並沒有及時反映到律令常典和公文形態中。尚書臺作爲文書傳遞機構的性質,仍在相當長一段時期內體現在南北朝公文書式中。就現有研究而言,尚書省及令、僕射所獲得的宰相職權在律令和公文制度中得到反映,恐怕要到南北朝後期,甚至是隋初纔實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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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遺書中保存了大量唐代婚禮文獻,其中包括官方編修的禮書和用於婚禮的口誦詩文。通過對這些婚禮書寫進行分析,以及與存世婚禮文本比讀可以發現,唐人的現實生活中,婚禮程式並没有完全被儒家禮制束縛,而是表現出世俗化、功利化的傾向,以富貴與情欲爲主題的婚禮文學就是這一背景下的産物。唐代婚儀禮書與文學表達的源頭可以追溯到魏晉以來的貴族文化,從唐前期到唐後期,婚禮書儀與婚禮文學的書寫羣體從宫廷文臣轉移到官僚文人,婚禮書寫與文學創作表現出世俗化、儀式化的特點。唐代婚儀書寫與表達方式的演變軌迹,成爲中古時期從貴族社會到官僚社會、從貴族文學到官僚文學變革的一個縮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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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藏古文獻《二中歷·經史歷》記有一份三十卷本《文選》的文體分類以及其各卷帙構成的完整篇目,從目前所掌握的資料來看,其保留的極有可能就是《文選》編撰初始之舊貌。這份書目首先表明《文選》最初的文體實爲三十四體(三十三大體再加"離騷"),更重要的是,這份書目的出現還牽連到《楚辭》在六朝文體概念中所發生的變化以及晉宋樂府之流變等諸多文學史上的根源性問題,爲探討蕭統編撰《文選》之動機與意圖提供了一個新的切入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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