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包山楚简“司命”与《九歌》“二司命”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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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史培争,李立.论包山楚简“司命”与《九歌》“二司命”的联系[J].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14(2):3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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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史培争 李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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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深圳大学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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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考古新资料与秦汉文学研究新视野”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批准号:11BZW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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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包山简司命属于地祇,根据"野地主与后土(社)实为一神","相应地,司命与宫地主位次相当,也应是同一神祇"的认识,而将司命与五祀的中霤和包山2号墓五祀木主的"室"联系起来,进而将司命归入五祀的做法,尚缺乏足够的根据。包山简司命的神职是"主灭不详",故在神祇地位和等级上比《洹子孟姜壶》铭文中的司命低,而《洹子孟姜壶》铭文中的司命为"大司命",那么包山简司命或即"小(少)司命"。在包山、望山楚简所涉神祇中,司命只有一个,如果与《九歌》"二司命"相联系,只有"少司命"存在更多的可比性,但也仅仅是存在可比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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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包山楚简 司命 《九歌》 大司命 少司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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