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基于乡村"公"、"共"、"私"三分领域的治理理论,以G省F贫困村为例,运用实地考察、深度访谈等质性研究方法,结合F村实证特征和问题分析,探讨政府(驻村工作队)与社会(乡村精英)互助作用下的乡村治理特征。研究指出,驻村工作队代表政府权威,领导并协助村两委工作;新乡贤利用自身社会资本,与驻村工作队在项目确定、资金使用、村庄发展等方面协商互助,降低治理成本;村两委则以维持乡村生产、生活秩序为主,并领导/协助新乡贤参与村中事务。总体而言,驻村工作队嵌入乡村,代表上层政府的外部政府权威,乡村精英代表乡村内生权威,二者作为"中间者"在乡村层面协作互助,实现"上、中、下相结合"的较为均衡的乡村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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